广州体育学院2014年普通高校本科招生简章
一、广州体育学院概况
广州体育学院创建于1956年,是华南地区唯一具有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的独立建制高等体育学府,校园坐落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学校占地面积近500亩。校园绿树成荫,四季飘香,环境优雅,文化底蕴深厚。2008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学校设有11个教学系部,现有全日制各类学生约8000人。体育学一级学科是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体育学科是广东省最早招收研究生的学科,1979年开始研究生教育,1985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9年成为广东省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学校具有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医学门类的运动医学硕士点和体育专业硕士招生权,并与上海体育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生。
学校现有教育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医学等6个学科门类,共设有体育教育、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人体科学、休闲体育、特殊教育、新闻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舞蹈表演、运动康复、经济学、公共事业管理等14个本科专业。其中,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3个专业是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和广东省高等学校名牌专业,新闻学、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运动训练等3个专业是广东省特色专业建设点,休闲体育专业是广东省重点专业。目前学校有2门国家精品课程,1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9门省精品或资源共享课程,1门省精品视频公开课,省级教学团队一个。2013年荣获广东省首届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大赛一等奖。
学校拥有坚实的师资力量。武术家黄啸侠、张登魁、中国乒乓球队第一任教练梁焯辉、优秀游泳教练“蛙王”黄焯荣、优秀田径教练孙紫萍、乒坛名将庄则栋的教练冯国浩等知名学者曾在学校执掌教鞭。学校现有教职工600多人。其中,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5人,珠江学者、全国优秀教师、省级教学名师、国际级裁判员、国家级裁判员、中国青少年社会教育“银杏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者近百人。
学校具备完善的教学、训练、科研保障体系,拥有设施先进、配套齐全的教学、训练、科研场馆。学校图书馆面积达2.06万平方米、藏书52.5万余册,是华南地区最大的体育文献信息中心。学校档案室成为“国家二级科技事业档案管理单位”。
学校拥有1个国家体育总局重点实验室(运动技战术诊断与技能评定重点实验室)、2个广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广东省高校运动与健康促进科研型重点实验室、广东高校运动生化教学型重点实验室)和两个广东省高校教学示范中心(广东省体育教师教育综合技能训练中心、广东省体育保健与康复教学示范中心)。学院不断加强协同创新,成立了“运动与健康科技发展中心”等十个子中心。近年来,学校承担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奥运攻关课题、省部级重点科研等重大项目,以及与美国、芬兰、澳大利亚等国家合作的国际项目。《广州体育学院学报》为全国中文体育类核心刊物。
学校竞技体育与休闲体育相得益彰,形成了“扬岭南体育文化,育南国体育人才”办学特色。学校是中国武术协会一级会员单位,拥有“国家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国家健美操训练基地、中国羽毛球协会(广州)培训中心和科研基地、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棒球分会训练基地、广东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广东省体育产业研究基地、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地等14个科研培训基地(中心)。学校拥有一级裁判员、一级运动员审批权。学校50多年办学历程,运动训练竞赛成绩斐然,新中国第一个世界冠军容国团是我院首届校友;戚烈云、陈肖霞、冼东妹、杨维、张洁雯、谢杏芳、付海峰等奥运冠军或世界冠军是我校的优秀毕业生。王巍堡武术“二指禅”被载入吉尼斯世界纪录。南狮代表队多次在世界狮王争霸赛中夺魁。学校体育舞蹈、健美操、啦啦队等多次代表国家在国际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体育舞蹈队为中国勇夺2010年广州亚运会体育舞蹈比赛4枚金牌,2009级舞蹈表演专业(健美操)学生黎良发获2012年世界健美操锦标赛冠军(集体项目)、王洋荣获2011年第26届深圳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健美操比赛4枚金牌,舞蹈学专业(模特)的学生李静雪获得2012年第20届“新丝路模特大赛”全国总决赛冠军。
学校积极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分别与美国、英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芬兰、马来西亚、葡萄牙、越南等国家和地区的10余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学校先后派出大批骨干教师到国(境)外进修学习和交流,并招收国际留学生。学校聘请了50多位中外知名学者为客座教授。学校2010年10月承办亚运会科学大会,开创了我国高校一校承办国际大型综合性体育科学盛会的先河。
在未来发展中,学校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三个面向,健康第一;以人为本,发展个性;体育、科技、人文融合;实践创新”的办学理念,秉承“德厚学博、文精武杰”的校训,发扬“行胜于言、止于至善,自强不息、拼搏奉献”的广体精神,凝心聚力,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体育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招生与录取
(一)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简称“普招”)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并参加普通高考文化考试,报考体育类专业考生还必须参加体育术科考试,报考艺术类(音乐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
普招文理科类专业有:经济学(体育经济)、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管理)、新闻学(体育新闻)、运动康复等。
普招体育类专业有:经济学(体育经济)、特殊教育(师范)、体育教育(师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人体科学(师范)、休闲体育(高尔夫、康乐体育)、新闻学(体育新闻)、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管理)等。
普招艺术类(音乐类)专业有: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模特)、舞蹈表演(现代舞与爵士舞,运动舞蹈——体育舞蹈、健美操、啦啦操)等。
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要求:五官端正,体态匀称;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女性身高1.60米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舞蹈学专业(模特)女性身高1.60米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舞蹈表演专业(现代舞与爵士舞)女生身高1.62米以上,男生身高1.72米以上;舞蹈表演专业(运动舞蹈——体育舞蹈)女生身高1.58米以上,男生身高1.65米以上;舞蹈表演专业(运动舞蹈——健美操)女生身高1.58米以上,男生身高1.65米以上;舞蹈表演专业(运动舞蹈——啦啦操)女生身高1.55米以上,男生身高1.65米以上。
“普招”专业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办法报考,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要求,由我院实行网上录取。详情请登陆广州体育学院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gtedu.gipe.edu.cn/recruit)查询。
(二)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称“单招”)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文化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统一命题并组织实施;体育专项考试由我校负责组织实施,执行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1.招生项目
(1)运动训练专业招生项目: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垒球、棒球、游泳、体操、艺术体操、蹦床、技巧、举重、柔道、跆拳道、拳击、古典摔跤、自由摔跤、中国式摔跤、高尔夫球等(其余未列入项目只限于体工队一级以上运动员报考)。
(2)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项目:武术套路、散打。
2.报名条件及要求
(1)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2)具备招生项目之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报名考生运动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公示的信息为准(无此信息者不予报名。该信息以现场报名确认时查询此系统为准,查无信息者取消其报名资格);
(3)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填写《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学习履历表》;
(4)广东省户口的考生须参加户口所在地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其他省(市)户口的考生须按照该省(市)招生考试机构规定进行高考报名;
(5)广东省的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要求: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两门学科成绩均达到D级或以上等级;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两门学科成绩均达到D级或以上等级;其他省如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有相应要求的按所在省招办的具体要求。
3.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2)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3月5—25日,
网址: http://gtedu.gipe.edu.cn/recruit,网上报名时需上传彩色电子证件照片(照片为jpg格式,像素宽度120、高度160,以身份证号码命名)。
(3)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3月29日(8:30—17:00)至3月30日(8:30—16:00),地点:广州体育学院综合训练馆
(4)现场确认交验材料
①报名表:完成网上报名信息填写,提交后打印《2014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报名表》,按表中要求签名;
②学习履历表: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还须填写《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学习履历表》,并按表中要求到相关部门办理签字盖章;
③运动等级证明:考生登录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打印本人详细信息;
④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返还,临时身份证无效);
⑥高考报名号:广东省户口的考生参加户口所在地高考报名时获得的高考报名号,其他省(市)户口的考生按照该省(市)招生考试机构规定参加高考报名时获得的高考报名号。
注:以上材料均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
(5)报名考试费:体育术科考试费200元/每生,文化考试费160元/每生,以上收费不含体检费。
(6)报名审核通过后,由我院招生办公室发出《准考证》。
4.考试安排
(1)考生报到:时间2014年5月5日(8:30—17:00),地点广州体育学院综合训练馆。
(2)考生体检:时间2014年5月6、9日,地点广州体育学院门诊部。
(3)体育专项考试:时间2014年5月7—8日,地点广州体育学院,按照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执行。
(4)文化科目考试:时间2014年5月10—11日,地点详见准考证,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每门科目试卷卷面满分为150分)。
5.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办法
(1)免试条件及要求
①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②办理正式招收手续、工资关系在体育系统运动队且工资实行运动员基础津贴和成绩津贴(不包括职业运动员);
③运动成绩优异,曾获指定项目比赛全国前三名、亚洲前六名、世界前八名,获得足球、篮球、排球、田径和武术项目运动健将,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④广东省户口的考生须参加户口所在地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其他省(市)户口的考生须按照该省(市)招生考试机构规定进行高考报名。
(2)报名办法
①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交报名材料相结合的方式。
②网报时间:2014年3月5—25日,
网址: http://gtedu.gipe.edu.cn/recruit,网上报名时需上传彩色电子证件照片(照片为jpg格式,像素宽度120、高度160,以身份证号码命名)。
③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3月29日(8:30—17:00)至3月30日(8:30—16:00),地点:广州体育学院综合训练馆。
④接收报名材料时间:请于2014年3月5—25日将报名材料直接送到我院招生办公室(行政综合楼402室),不接收邮寄材料。
⑤报名材料:
A、审批表:通过我办网站下载《2014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按表中要求签字盖章(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B、学历证明: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同等学力证明;
C、运动等级证明:登录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打印本人详细信息;
D、等级证书: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E、身份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F、获奖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G、高考报名号:广东省户口的考生参加户口所在地高考报名时获得的高考报名号,其他省(市)户口的考生按照该省(市)招生考试机构规定参加高考报名时获得的高考报名号。
注:所有申报材料复印件均用A4规格复印纸。
1. 录取原则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广州体育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在第一志愿报考某专业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未录满,则录取第二志愿报考该专业的考生,依次类推。考生专业填报顺序和总分都相同时,按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2.录取方法
(1)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文科类、理科类考生按当地招办划定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如果总分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艺术类(音乐类)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取得由我院发放的专业成绩合格证书,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市)划定的艺术类(音乐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前提下,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行分省(市)排名,依次择优录取,如果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合成总分(合成总分=文化考试分/文化考试总分×100+专业考试分)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分省(市)排名,依次择优录取,如果合成总分成绩相同,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体育类体育教育专业和新闻学专业首先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放计划数60%录取,如果文化成绩相同,按体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其次按体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放计划数40%录取,如果体育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体育类其它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放录取,如果文化成绩相同,按体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2)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考试:
根据我院专业或专项的需求,先录取具备免试资格考生;再录取线上健将级及一级运动员考生;最后录取线上二级运动员考生。
同等级考生在文化考试总分(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文体综合分(文体综合分=体育专项考试总分×70%+文化考试总分×30%)分专项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文体综合分相同者,以其体育专项成绩较好者优先录取。具备一级运动员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在原始分基础上加30分;具备运动健将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在原始分基础上加50分。
拟录取名单将报至考生户籍所在省、市(区)招生办审核并报国家体育总局备案,我院按备案批复后的录取名册寄发录取通知书。
3.“单招”与“普招”不可兼录
参加我院“单招”考试的考生,仍可兼报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即普通高考),可报考我院其它专业或其它院校。按有关录取规定,若被我院“单招”提前录取,则考生自动放弃“普招”录取资格。
4.杜绝资质作假
我院招生、纪检部门在考生报名、考试、录取、入学的各环节,对考生证件与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我院将取消其考试资格直至入学后开除学籍,并将作假单位及个人通报考生所在省有关管理部门,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内。
(四)其他政策与规定
1.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招生办法
从1998年开始,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批准我院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招生。报考条件及要求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专业目录》并访问我院本科招生信息网。
考生须参加国家教育部组织的有关文化考试,并参加我院组织的体育专项考试,体育专项考试时间与我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时间相同。
体育专项考试地点:广州体育学院内。
(1)招生专业:体育教育专业。
(2)学制:本科。
(3)修学年限:四年。
(4)招收人数:10名。
(5)学费:按内地学生学费标准执行。
2.体检要求
我院体检标准按广东省《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粤招〔2010〕5号)以及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文件执行。凡身体条件不符合报考体育类专业要求以及心脏及脑部有既往病史的考生,不得报考体育类专业。运动训练专业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的考生,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低于4.8;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予录取到特殊教育、体育教育、新闻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运动人体科学、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因就业用人单位的要求,以及专业教学与训练的考虑,肝功能转氨酶超出正常值及乙型肝炎小三阳的考生,建议不要报考我院;考生不能患有影响正常专业学习的疾病或肢体残缺。
3.收费标准与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
(1)收费标准
体育类、文理科类、艺术类本科学费收费标准(见表1),住宿费视不同住宿标准为600-1500元/生·学年。如2014年广东省政府有新的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表1.广州体育学院普通本科教育学费标准表
单位:元/生·学年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费标准 |
1 | 经济学、特殊教育、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休闲休育(康乐体育)、新闻学、公共事业管理 | 5200 |
2 |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 7000 |
3 | 舞蹈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休闲体育(高尔夫) | 10000 |
(2)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
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申请条件和办法,我院《学生手册》及相关规定有详细说明。
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助学金、助学贷款,也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
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思想表现好、运动成绩突出者,可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或运动竞赛成绩奖励奖金。
被选入学院代表队代表学院参加比赛的队员,视其运动等级及训练、比赛情况给予训练津贴和运动竞赛奖励。
三、招生计划
各专业招生计划(见表2)。单招专业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全国招生,普招专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38024685
传 真:020-38027983
网 址:http://gtedu.gipe.edu.cn
电子邮箱:gztyzsb@163.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中1268号广州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邮编:510500
本招生简章的内容与我院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章程的内容如有不相符之处,以国家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广州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广州体育学院
二O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广州体育学院https://www.mshao.com/art/6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