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师范学院2014年(体育与健身类专业)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章程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现将合肥师范学院2014年(体育与健身类专业)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章程公布如下:
一、招生学校
合肥师范学院
二、办学层次
本科
三、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1688号(锦绣校区),邮政编码230601。学院网址:http://www.hftc.edu.cn
五、招生专业和计划
体育教育专业,2014年拟招收60人(含免试生)
六、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七、招生对象与报名条件
招生对象:
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等技工学校)和综合高中职高班(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的应历届毕业生,包括具有中职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报名条件:
1.遵守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3.非安徽省户籍的考生报名,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暂行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2〕65号)执行。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职业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上一年度参加对口招生统一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
八、报名办法
1.信息采集:考生于规定时间到县级招办或报名点,参加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基本信息网上填报。(请在考生报名信息表报考专业栏注明专业与专项考试项目,如体育教育专业,篮球)。
2. 报名确认: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考生报名信息表及复印件、2014年合肥师范学院对口高考(体育类)考生体检表(体检应在招生工作部门指定二级甲等 (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确认本人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3月8日-9日,每天8:00-16:00。
现场确认地点: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1688号合肥师范学院体育馆一楼。
3. 缴费: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现场确认时缴费。按照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60号)文 件核准的标准交纳报名考试费,文化课考试费120元/生,专业课考试费240元/生,考试费合计360元/生(最终按2014年省物价部门核准执行)。
九、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格检查
1.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工作由毕业学校所在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注:现场确认时所交体检表为专业加试资格审查用。
2.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格检查按照安徽省普通高考有关规定执行。
3.考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十、考试
考试由文化课考试和专业课考试组成,专业课考试由四项素质和专项特长组成。文化课450分,专业课300分,总分750分。
1.文化课考试
(1)时间和科目:
时间 | 上午 | 下午 |
9:00-11:30 | 15:00-17:00 | |
3月22日 | 语文 | 数学 |
3月23日 | 英语(9:00-11:00) | / |
(2)地点:合肥师范学院锦绣校区。
(3)考试内容:考试内容依据教育部2009年新颁布的教学大纲,可参考《2013年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纲要》。
(4)命题与考试工作:命题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联合招生院校统一命题,考试工作由合肥师范学院组织实施。
(5)考试分值:语文、数学、英语各为150分。
(6)试卷的印制、运送、保密、保管工作:试卷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印制。试(答)卷运送、保密、保管办法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2.专业课考试
(1)考试日程:
时间 | 上午 | 下午 |
8:00-12:00 | 14:00-18:00 | |
3月24日 | 一般素质 | 一般素质 |
3月25日 | 专项素质、专项技能 | 专项素质、专项技能 |
(2)考试科目(满分300分)
①一般素质(80分)。包括100米、800米、二级蛙跳、原地推铅球(男5公斤、女4公斤)等四个项目。
②专项素质(180分)。考生可从田径、游泳、摔跤、柔道、跆拳道、拳击、举重、散打、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手球、篮球、排球、足球、体操、体育舞蹈、健美操、击剑、武术、水上等项目中任选一个专项参加四个项目的考试。
③专项技能(40分)。根据项目特征的不同,采用技能展示或实战比赛的方式考核。专业考试内容参照《合肥师范学院2014年(体育与健身类专业)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体育类专业考试评分标准》,具体标准可在合肥师范学院招生网(http://www.hftc.edu.cn/zsb/)上查询。
考生须于3月21日8:00-17:00,到合肥师范学院锦绣校区体育馆一楼体育科学系会议室,凭身份证领取考试准考证及考生手册。
3.查分
考生可于3月28日登录合肥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考生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可登陆合肥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下载查分申请表,并由毕业学校招生部门汇总查分学生信息后,于3月30日16点前传真至招生与就业处,由我校核查。查分限查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经核查有误的通知考生,核查无误的不予通知。
十一、录取规则
1.组织领导:新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实施。首先确定初步录取名单,在合肥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一周后,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拟录取考生名单,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2.录取原则: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的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课成绩×0.3+体育专项考试成绩×0.7+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综合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按运动员等级高低相应优先;若证书等级相同,则按考试科目总成绩排序;考试科目总成绩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单科排序:专业课、语文、数学、英语。
3.专业资格线: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按照计划数与专业合格生源数1:1.2的比例,确定专业资格线,专业课成绩达不到专业资格线的,不予录取。
4.拟录取:由我校按照录取原则,实行拟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在3月31日-4月6日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4月10日前,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4月11日起,考生可到考试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十二、建档
录取考生纸质档案由学校(应届生)或市教育局对口招生部门(历届生)密封后寄送我校体育科学系(注明对口招生)。
十三、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
按2014年省物价部门核准执行。
2.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800元-1000元。
十四、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种类
修满学分,符合毕业要求,颁发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省一线运动员学生,实行弹性学分制)。
十五、学生资助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
十六、照顾政策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运动员可以免试入学
(1)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前8名获得者;
(2)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前6名获得者;
(3)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前3名获得者;
(4)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运动健将称号者。
符合免试条件优秀运动员照顾录取的资格审查工作由省体育局负责(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签章),考生本人于2014年3月8日-9日向我校体育科学系提交免试审批表、秩序册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册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运动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加分政策
(1)高中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综合分加5分;获一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综合分加10分;
(2)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的考生,综合分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以户口簿、身份证为准),综合分加5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综合分加10分;侨眷,综合分加5分,港澳同胞、外籍华人在本省的眷属参照侨眷照顾政策。
考生在具备1至4中的两项以上(含两项)条件时,只享受其中最高一项。
等级运动员加分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体育局和省体育局负责(市体育局和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签章),其他加分资格审查工作由市教育局职教部门负责,本人于2014年3月8日-9日向我校体育科学系提交加分审批表、秩序册和成绩册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运动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加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均需相关部门盖章。所报材料审核无误后公示。
运动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公示的信息为准。
十七、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551-63893941(体育科学系王老师)
0551-63674808(招生与就业处)
0551-63840575(传真)
监督电话:0551-63828647
附件:
1.《2014年优秀运动员对口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
2.《2014年合肥师范学院对口高考(体育类)加分申请表》
3.《2014年合肥师范学院对口高考(体育类)考生体检表》
4.《2014年合肥师范学院对口高考(体育类)诚信承诺书》
下载 合肥师范学院2014年体育与健身类对口招生附件1-4以及专业考试评分标准
合肥师范学院https://www.mshao.com/art/6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