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摘要: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2014年夏季高考录取原则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按照各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时按文、理科分别投档录取,艺术类不分文、理的省份按文理兼招同时投档。根据考生取得的各省艺术类专业测试的统考成绩,并参考高考文化课成绩及综合测评等,择优录取。
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2014年夏季高考录取原则
1、对于进档考生,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综合素质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
2、在录取专业方面,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专业任选,并根据第一专业志愿报考人数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新生入校后申请调整专业的,学校将根据实际受理,并报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查备案后予以调整。
3、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4、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按照各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时按文、理科分别投档录取,艺术类不分文、理的省份按文理兼招同时投档。根据考生取得的各省艺术类专业测试的统考成绩,并参考高考文化课成绩及综合测评等,择优录取。如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录取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5、中外合作专业:财务会计类(中澳合作办学)单独填报志愿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单独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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