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摘要: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一、学校全称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二、就读校址校 本 部: 上海市杨浦区水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 |
二、就读校址 | 校 本 部: 上海市杨浦区水丰路100号浦东校区: 上海市浦东新区拱极路3800号 | |
三、层次 | □本科□高职■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语种不限,入学后用英语教学。 |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无 | |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 |
九、报名资格及条件 | 符合上海市教委相关文件规定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我校。考生报名条件如下:(一)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1.考生必须具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共十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且对已取得6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其成绩须达到6D及以上才可报名。2.艺术类考生须参加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证;非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素质技能测试。(二)历届高中生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三校生1.非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2014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入学测试与学校组织的素质技能测试。2.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2014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入学测试与学校组织的专业校考。 | |
十、报名办法 | (一)网上报名考生应于2014年2月11日至2月13日登陆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com.cn和www.shmeea.edu.cn)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二)现场确认1.已在网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生证、报考证明(应届三校生提供学校证明;应届高中生提供高考报名号证明;历届高中生、三校生提供毕业证书)、一寸免冠近照2张、来我校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办理时间:2014年2月22~2月23日9:00~15:00,办理地点:上海市杨浦区水丰路100号。2.符合加分政策要求的考生应同时携带相关证书于报名确认点办理加分审核手续,加分政策详见下文第十四条。3.上述所有证件、证明、证书全部需要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必须加盖学校公章。请考生严格遵守办理时间要求,过时不予办理。 | |
十一、考试安排 | (一)入学测试入学测试包括艺术人文、数学基础、生活英语、科学常识4个方面的内容,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5小时。考试日期:2014年3月1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二)素质技能测试素质技能测试包括信息科技、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团队管理、生涯规划6个方面的内容,满分100分,考试时长1小时。考试日期:2014年3月1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三)艺术类专业校考内容包括素描、色彩两门课程,每门满分150分,考试时长每门2小时。考试日期:2014年3月1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 |
十二、报名及考试费标准 | 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科,艺术类专业测试考试费50元/科。(沪价费[2006]5号) | |
十三、录取规则 | (一)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学生,必须按照本章程规定,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采用统考成绩的除外),否则不予录取。(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A、B、C、D、F分别对应固定的分数:A=100;B=90;C=75;D=60;F=40,十门课每门满分100分,总分1000分。非艺术类考生:合成总分=十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后的总分+素质技能测试成绩+学校加分。达到学校录取资格线以上的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的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按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素质技能测试、生命科学、信息科技、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对应成绩排序。艺术类考生:合成总分=十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后的总分×45%+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学校加分。达到学校录取资格线以上的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的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按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排序。(三)历届高中生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三校生非艺术类考生:合成总分=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学校加分。达到学校录取资格线以上的考生,分别以专业志愿优先的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按素质技能测试成绩、入学测试成绩排序。艺术类考生:合成总分=入学测试成绩+校考成绩+学校加分。达到学校录取资格线以上的考生,分别以专业志愿优先的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按专业测试成绩、入学测试成绩排序。(四)非一志愿考生录取规则非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成绩需达到学校录取资格线才能被我校录取。1.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普通专业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门成绩折算分)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按照专业统考成绩择优录取。2.历届高中生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三校生普通专业和艺术类专业均按自主招生统一入学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其中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艺术类专业校考。 | |
十五、学费及住宿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一般专科专业每生每学年 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一般高职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中外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 12000元(沪教委财2005第34号)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 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800——1200元(沪价费2003第56号、沪财费2003第93号) | |
十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 |
十七、联系电话 | 021-65674045(招生办公室) | |
十八、投诉监督电话 | 021-65670070(纪监审办公室) | |
十九、网址 | www.sppc.edu.cn | |
二十、资助学生政策 |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企业设立的各类专项奖学金。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二十一、其他须知 | (一)2014年秋季,新生正式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弄虚作假、体检不合格或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但最终未正式毕业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二)2014级新生在浦东校区(浦东新区拱极路3800号)就读,5月上旬至6月上旬,学校将组织被录取考生进行新生教育。(三)本章程由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 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齐的应届高中生 | 三校生 | 科类 | 学费(每生每学年) |
1 | 艺术设计(印刷美术设计) | 25 | 25 | 艺术类 | 10000 | |
2 | 广告设计与制作(影视广告) | 7 | 7 | 艺术类 | 10000 | |
3 | 影视多媒体技术(影视制作) | 7 | 7 | 艺术类 | 10000 | |
4 | 包装技术与设计 | 18 | 1 | 非艺术类 | 5000 | |
5 | 印刷技术 | 18 | 1 | 非艺术类 | 5000 | |
6 | 印刷技术(印刷包装管理) | 18 | 非艺术类 | 5000 | ||
7 | 印刷图文信息处理 | 16 | 非艺术类 | 5000 | ||
8 | 印刷图文信息处理(中外合作) | 31 | 非艺术类 | 12000 | ||
9 | 数字印刷技术 | 18 | 非艺术类 | 5000 | ||
10 | 印刷设备及工艺 | 21 | 1 | 非艺术类 | 5000 | |
11 | 印刷设备及工艺(印刷商务) | 37 | 非艺术类 | 7500 | ||
12 | 数字媒体设备管理 | 21 | 1 | 非艺术类 | 5000 | |
总计 | 200 | 4 | 76 | |||
注:具体招生专业、人数,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数据为准。 |
十四、加分政策
加分项目 | 分值 | 颁证机构 |
高中阶段获得上海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 | 20 | 上海市教委 |
高中阶段获得科技发明创造奖 | 20 | |
高中阶段获得市级单科竞赛一、二等奖项 | 20 | |
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个人全能奖获得者 | 15 | |
获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 | 25 | 教育部职成教司 |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一等奖 | 15 | 上海市教委、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二等奖 | 10 | |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三等奖 | 5 | |
职业技能证书高级 | 20 | 国家或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
职业技能证书中级 | 10 | |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第成绩为A | 30 |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
学业水平考试等第成绩为B及以上 | 15 | |
英语口试等第成绩为A | 10 | |
英语口试等第成绩为B | 5 |
说明: 1. 以上加分政策除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可以累计加分(最高限30分)外,其它相同加分项目只能享受其中一项最高分,不作累计加分;所有加分项目合计加分不得超过30分。
2.获得星光计划奖项和职业技能证书的考生,其加分项目必须与报考专业大类对口,加分项目是否与报考专业对口由学校专家组核定。
3.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必须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学校公章),在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当天提交我校审核,资料审核合格者将在我校网站公示,公示后无异议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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