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学院2014年合作办学项目问题解答
一、新乡学院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与哪个国家的哪所大学合作?录取程序是怎样的?
答:我校中加合作办学项目是与加拿大北方应用理工学院(NORTHERN COLLEGE OF APPLIED ARTS AND TECHNOLOGY,简称:NORTHERN COLLEGE)合作举办的。该学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可的加拿大公立学院之一,其课程被安大略省及加拿大政府承认。本项目属国家计划内统招专科批次录取。
二、2014年合作办学主要有哪些专业?招生计划是多少?每年学费多少?
答:今年有4个专科专业招生:学前教育、会计电算化、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和建筑工程技术,学前教育和会计电算化文理科兼收,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和建筑工程技术招收理工类考生,前两个专业计划招收各120人,后两个专业计划招收各80人,学费10800元/学年。
三、新乡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采用的培养模式是什么?
答:采用专科三年制的培养模式,使用双方共同制定的教学大纲和培养计划,教学课程由中加双方的教师共同承担。强化外语教学,增加英语听说课程的比重。
四、新乡学院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是否享受统招生相应待遇?
答: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当然享受统招生相应待遇。例如:评优评先、助学贷款、奖助学金、专升本等。
五、新乡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优势是什么?
答:中加两国合作,在中国办学,贯彻中国的教育方针,实施国际教育,是不出国的留学。具体优势如下:
1.双学历教育
学生在新乡学院专科毕业后成绩合格将获得新乡学院专科毕业证。所有完成加方专业课大纲要求,并通过由加方校董会要求的校内英语水平测试的学生将由加方授予大专文凭。
2.人才知识结构优势明显:既融合中外文化之长,又能在具有外语专长的基础上掌握一门专业知识技能,深受国内外企业尤其是涉外企业的欢迎;
3.灵活的选择以及经济上的节省:本项目学生在国内完成三年大专项目,如顺利拿到加拿大北方应用理工学院(NORTHERN COLLEGE)的大专文凭,从费用上看,三年在国内读书跟三年在国外读书相比可以节省约30万元人民币。
六、本项目被录取的学生在北方应用理工学院(NORTHERN COLLEGE)是否注册并有档案?
答:学院对学生在国内建立完整的档案,同时拥有北方应用理工学院(NORTHERN COLLEGE)学籍、注册号,建立相应档案。
七、在新乡学院所修的学分(课程)是否被国外承认?
答:在新乡学院所修得学分(课程)将完全被加拿大北方应用理工学院(NORTHERN COLLEGE)本校及其所合作的本科院校认可。
八、本项目学生毕业后的就业方向?
答:在新乡学院毕业后获得专科文凭,可在全国人才市场或招聘会实行双向选择,学校推荐,自主择业。合作专业为我校强势专业,加之学生较好的英语水平及掌握的技术技能,受到企事业单位的欢迎,省内就业形势良好。或者凭加方大专文凭在国内就业。目前,国外就业形势良好,国外在技术方面一般专科文凭的持有者比本科文凭的持有者更容易就业。
九、本项目学习阶段完成后是否可以继续深造,攻读本科文凭?
答:继续攻读本科是可以的,具体方式有:
1.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同样享有专升本的机会(具体情况需省教育厅每年根据情况制定政策)。
2.经济能力许可,可选择直接申请入学就读于加拿大北方应用理工学院(NORTHERN COLLEGE)本部相近专业或其他与北方应用理工学院(NORTHERN COLLEGE)有学分互认协议的大学,完成本科阶段学习,拿到学士学位。
十、学生出国是否有比例限制?
答:获得北方应用理工学院(NORTHERN COLLEGE)专科文凭后是否出国继续学习取决于学生个人意愿、学习成绩以及家庭的经济能力。学生出国没有比例限制,只要达到外方要求都可以根据个人情况申请出国深造。
十一、在国外学习的费用是多少?
答:一年费用大约是2万加币,折合人民币约12-13万。主要有学费、杂费和生活费。学费大约每学期为5500-6000加币,生活费用每月大约800-1,000加币。
十二、在国外获得的文凭是否在国内被认可?
答:本项目所涉及的加拿大学院及大学均为公立学校,被中国政府教育部官方所认可。
十三、在加拿大完成学业后,可在国外滞留多久?
答:根据加拿大法律规定,国际学生在加拿大学习满一年,原则上可在加拿大申请滞留加拿大一年。如在加拿大学习满两年,原则上可在加拿大申请获得3年工作签证。获得工作签证后学生就可以找工作。工作满两年后,学生可以申请移民加拿大。
欢迎广大考生登陆我校及加拿大北方理工学院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附:
新乡学院
网址:www. xxu.edu.cn
加拿大北方应用理工学院(NORTHERN COLLEGE)
网址:www.northernc.on.ca
新乡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373-3682901,3682902
新乡学院https://www.mshao.com/art/4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