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2014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实施办法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的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我校在2014年将通过推荐选拔的方式,主要招收来自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招生计划
总计划200名。吉林大学2014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符合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高中阶段具有县及县以下中学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具有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的学生。
2、832个贫困县及县以下中学的农村学生优先。832个贫困县名单见附件2。
三、报名方式
1、采取中学推荐的报名方式,每所中学最多可向我校推荐2名学生,不接受学生自荐报名。
2、网上报名:请进入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点击“网上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用A4纸打印《吉林大学2014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申请表》。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4月5日—4月18日。
3、邮寄材料:
(1)《吉林大学2014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申请表》(加盖中学公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或当地公安机关正式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4)学籍证明及连续三年就读证明(中学提供)。
(5)中学校长推荐信(中学校长亲笔签名并加盖中学公章)
友情提示:请中学将上述申请材料于2014年4月20日前邮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本科招生科(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编:130012)。所需材料须用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在封面须注明“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材料),对考生所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四、工作程序
1、报名截止后,由我校组织专家组对申报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材料不全或超过申报截止日期者不予审核)。考生于2014年4月23日在我校招生网站查询审查结果。审查合格者使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吉林大学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
2、测试安排
(1)笔试科目及时间:
理科:数学、物理 2014年4月26日上午
文科:数学、语文 2014年4月26日上午
(2)面试时间: 2014年4月26日下午—4月27日
(3)测试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具体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入选考生确定规则
我校按照“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对考生进行测试选拔,在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的80%+面试成绩的20%)排序,择优确定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入选考生名单(以下简称“入选考生”),并在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
六、填报专业志愿及录取原则
1、请考生于2014年5月10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成绩,入选考生按照要求填报“吉林大学2014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业志愿表”。 综合成绩列在前25%者,可填报附件1序号1—11中的4个专业、序号12—29中的2个专业;综合成绩列在后75%者,只可报考附件1序号12—29中的专业。
2、入选考生须用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将填好的“吉林大学2014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业志愿表” 于2014年5月20日前邮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本科招生科。
3、我校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及综合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拟确定专业。考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只能填报我校在教育部阳光平台上公布的拟确定专业。
4、入选考生必须在生源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考生必须按照所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填报我校志愿(如各省有明确规定的按照各省规定填报)。
5、入选考生综合成绩列在前25%者,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30分,予以录取到拟确定专业中序号1—11的专业;高考成绩(含照顾分)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但高考文化课总分未达到分数线上30分,予以录取到拟确定专业中序号12—29的专业。
入选考生综合成绩列在后75%者,高考成绩(含照顾分)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予以录取到拟确定专业。
七、咨询方式
电话:0431-85168305 传真:0431-85166226
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
吉林大学主页:http://www.jlu.edu.cn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编:130012
八、监督机制
1、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委和监察处全程参与。
2、学校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向社会公布吉林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入选考生名单,并报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考生所在中学应在校内张榜公示至少一周,以接受社会的监督。
3、希望有关中学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程序实施推荐工作,公开推荐标准、推荐过程和推荐结果。如果发现中学在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将当即取消该校所有考生的选拔资格及所在中学后续二年的推荐资格。申请者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的选拔资格。
九、申述渠道
吉林大学申诉电话:0431-85168740
十、方案解释权
本实施办法由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4年4月
附件2:832个贫困县名单
吉林大学http://www.mshao.com/art/4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