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工业学院2014年录取规则
第一条 在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份,学校以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当第一志愿不满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份按照各省规定执行。
第二条 学校对进档考生按高考实考分从高到低确定专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否则予以退档。英语专业需高考英语成绩达到及格。数学及应用数学专业需高考数学成绩达到及格。
第三条 高考文化课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是:文史类: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工类:数学;语文;理科综合。
第四条 江苏省招生执行“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对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的等级要求是选测为BB,必测为4C,技术科目合格。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第五条 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学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外语学习上需自行克服困难或改学英语。
第六条 艺术专业使用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之和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
第七条 体育类专业要求男性身高不得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得低于1.60米,对进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山西省投档原则为专业成绩达省招考中心划定的本科最低控制线,依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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