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4年港澳台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以下简称珠海分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北京师范大学和珠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按照独立学院机制和模式运作,进行本科层次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珠海分校占地面积近5000亩,总规划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学校依山傍海、青山绿水,校园环境优美,教学生活设施先进,是莘莘学子潜心求学之处。学校目前设有国际商学部、文学院、教育学院、管理学院、信息技术学院、不动产学院、特许经营学院、物流学院、法律与行政学院、设计学院、艺术与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工程技术学院、应用数学学院、运动与休闲学院等15个学院(部),开设涉及理、工、文、经、管、法、教育、艺术等8大学科门类的57个本科专业,在校本科生达23000多人。另有200多名专业硕士研究生、40多名外国留学生在校学习。
珠海分校是北京师范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战略目标的组成部分,是北京师范大学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探索拓展优质教育资源的体制机制》的实施基地。北京师范大学高度重视珠海分校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派出经验丰富的管理干部,负责分校的行政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并选派以知名学者和教授为骨干的师资队伍,承担分校相关专业的部分教育教学工作。
珠海分校依托北京师范大学深厚历史文化底蕴和优质学科资源,发扬珠海特区敢为人先、开拓创新精神,按照教育部有关批复要求,积极探索高等教育发展新路径,大胆进行教学模式、管理方式、国际合作以及产学研政用一体化等方面的改革尝试,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开放式、高水平的新型大学;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着力培养人文科学素养深厚、学科专业基础扎实、实践动手能力过硬的外向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学校坚持以育人为宗旨,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入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广东省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个性化创新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大力推进三学期制、弹性学习制、学分制、辅修制、双专业双学位制等教学制度创新,拓展学生个性化自主学习空间;加强人才培养的国际合作,广泛吸收国外先进教育理念和教学经验,充分利用国外优质教学资源,与国(境)外80多所高等学校建立合作关系,实施学分互认及多种合作培养模式;不断创新教学模式,改革教学方法,积极开发学生自主发展课堂,广泛搭建学生社会实践、社会服务学习平台,切实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为学生实现自我设计、追求卓越人生开拓广阔空间。
学校面向全国27个省市(含港澳台地区)按国家计划二批本科招生,近年来生源质量、第一志愿录取考生比例逐年上升。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努力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就业率连续多年超过广东高校本科就业平均水平,被评为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先进集体、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二、招生专业及学费
专业 | 学费(人民币元/学年) | 科类 |
社会工作 | 18000 | 文史 |
行政管理 | ||
公共事业管理 | ||
教育学 | ||
学前教育 | ||
家政学 | ||
法学 | ||
汉语国际教育 | ||
汉语言文学 | ||
编辑出版学 | ||
英语 | ||
日语 | ||
传播学 | ||
广告学 | ||
文化产业管理 |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18000 | 理工 |
应用统计学 | ||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 ||
城乡规划 | ||
物流工程 | ||
工业设计 | ||
应用心理学 |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软件工程 |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
数字媒体技术 |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
生物技术 | ||
教育技术学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
电子商务 | ||
工商管理 | 18000 | 文理兼招 |
物流管理 | ||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 ||
会展经济与管理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
会计学 | ||
人力资源管理 | ||
工商管理(特许经营管理) | ||
市场营销(品牌管理) | ||
金融学(国际金融方向) | ||
金融学(金融投资方向) | ||
金融学(中加合作项目) | 50000 | |
财务管理 | 18000 | |
土地资源管理 | ||
电影学 | 23000 | 艺术类 |
艺术教育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
表演 | ||
舞蹈学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
视觉传达设计 | ||
视觉传达设计(中德联合培养) | ||
数字媒体艺术 | ||
产品设计 | ||
环境设计 | ||
动画 | ||
休闲体育 | 18000 | 体育类 |
说明:
1、在我校学习期间凡申请参加赴境外学习1学年以上(含1年)并需要按境外大学要求缴纳相应学费的学生,应按境外大学要求缴纳相应的费用。同时应按我校规定,缴纳我校的学费,我校学费缴纳标准:非艺术类专业,人民币6500元/年;艺术类专业,人民币8000元/年。
2、申请参加国(境)外实习的学生,其国(境)外实习费用自理。
三、报名及考试办法
1、普通文、理科招生专业的报名及考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章》(可登录www.ecogd.edu.cn查询)规定的办法执行。
2、报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不参加学校和广东省组织的专业考试,但是需参加2014年二月份学校组织的面试,具体要求请登录www.zsb.bnuz.edu.cn查询。
四、录取原则
1、在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划定的录取线上根据考生志愿、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新生。
2、填报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在面试通过后,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五、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1、修满本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且成绩合格者,可以获得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毕业证书。
2、符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例》规定者,可以获得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士学位证书。
六、住宿费
房型 | 收费标准(人民币) | 房间配置 |
双人间(自愿) | 2800元/学年/人 | 配有冷气空调及淋浴热水设备;独立卫生间及阳台;每人一套组合式家具,包括钢架床(1m*2m)、衣柜、写字台;每人一个宽带网接口,网速达到2M。 |
四人间 | 1700元/学年/人 |
七、录取及其他
1、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
2、 艺术类专业、体育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之间不能互转。
3、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不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4、 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助学项目。详见学校学生资助信息网http://xsc.bnuz.edu.cn/zizhu
八、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咨询电话:0756-6126773,6126787
传真:0756-6126780
电子邮箱:zhzsb@bnuz.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bnuz.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bnuz.edu.cn
监督电话:0756-6126518
申诉邮箱:jijianshen@bnuz.edu.cn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https://www.mshao.com/art/2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