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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4年港澳台招生章程

导读摘要: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4年港澳台招生章程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4年港澳台招生专业及学费 报名及考试办法 录取原则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4年港澳台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以下简称珠海分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北京师范大学和珠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按照独立学院机制和模式运作,进行本科层次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珠海分校占地面积近5000亩,总规划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学校依山傍海、青山绿水,校园环境优美,教学生活设施先进,是莘莘学子潜心求学之处。学校目前设有国际商学部、文学院、教育学院、管理学院、信息技术学院、不动产学院、特许经营学院、物流学院、法律与行政学院、设计学院、艺术与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工程技术学院、应用数学学院、运动与休闲学院等15个学院(部),开设涉及理、工、文、经、管、法、教育、艺术等8大学科门类的57个本科专业,在校本科生达23000多人。另有200多名专业硕士研究生、40多名外国留学生在校学习。

珠海分校是北京师范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战略目标的组成部分,是北京师范大学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探索拓展优质教育资源的体制机制》的实施基地。北京师范大学高度重视珠海分校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派出经验丰富的管理干部,负责分校的行政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并选派以知名学者和教授为骨干的师资队伍,承担分校相关专业的部分教育教学工作。

珠海分校依托北京师范大学深厚历史文化底蕴和优质学科资源,发扬珠海特区敢为人先、开拓创新精神,按照教育部有关批复要求,积极探索高等教育发展新路径,大胆进行教学模式、管理方式、国际合作以及产学研政用一体化等方面的改革尝试,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开放式、高水平的新型大学;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着力培养人文科学素养深厚、学科专业基础扎实、实践动手能力过硬的外向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学校坚持以育人为宗旨,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入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广东省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个性化创新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大力推进三学期制、弹性学习制、学分制、辅修制、双专业双学位制等教学制度创新,拓展学生个性化自主学习空间;加强人才培养的国际合作,广泛吸收国外先进教育理念和教学经验,充分利用国外优质教学资源,与国(境)外80多所高等学校建立合作关系,实施学分互认及多种合作培养模式;不断创新教学模式,改革教学方法,积极开发学生自主发展课堂,广泛搭建学生社会实践、社会服务学习平台,切实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为学生实现自我设计、追求卓越人生开拓广阔空间。

学校面向全国27个省市(含港澳台地区)按国家计划二批本科招生,近年来生源质量、第一志愿录取考生比例逐年上升。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努力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就业率连续多年超过广东高校本科就业平均水平,被评为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先进集体、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二、招生专业及学费

专业 学费(人民币元/学年) 科类
社会工作 18000 文史
行政管理
公共事业管理
教育学
学前教育
家政学
法学
汉语国际教育
汉语言文学
编辑出版学
英语
日语
传播学
广告学
文化产业管理
劳动与社会保障
信息与计算科学 18000 理工
应用统计学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城乡规划
物流工程
工业设计
应用心理学
环境科学与工程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数字媒体技术
数学与应用数学
生物技术
教育技术学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测控技术与仪器
电子商务
工商管理 18000 文理兼招
物流管理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会展经济与管理
国际经济与贸易
会计学
人力资源管理
工商管理(特许经营管理)
市场营销(品牌管理)
金融学(国际金融方向)
金融学(金融投资方向)
金融学(中加合作项目) 50000
财务管理 18000
土地资源管理
电影学 23000 艺术类
艺术教育
播音与主持艺术
表演
舞蹈学
服装与服饰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中德联合培养)
数字媒体艺术
产品设计
环境设计
动画
休闲体育 18000 体育类

说明:

1、在我校学习期间凡申请参加赴境外学习1学年以上(含1年)并需要按境外大学要求缴纳相应学费的学生,应按境外大学要求缴纳相应的费用。同时应按我校规定,缴纳我校的学费,我校学费缴纳标准:非艺术类专业,人民币6500元/年;艺术类专业,人民币8000元/年。

2、申请参加国(境)外实习的学生,其国(境)外实习费用自理。

三、报名及考试办法

1、普通文、理科招生专业的报名及考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章》(可登录www.ecogd.edu.cn查询)规定的办法执行。

2、报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不参加学校和广东省组织的专业考试,但是需参加2014年二月份学校组织的面试,具体要求请登录www.zsb.bnuz.edu.cn查询。

四、录取原则

1、在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划定的录取线上根据考生志愿、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新生。

2、填报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在面试通过后,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五、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1、修满本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且成绩合格者,可以获得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毕业证书。

2、符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例》规定者,可以获得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士学位证书。

六、住宿费

房型 收费标准(人民币) 房间配置
双人间(自愿) 2800元/学年/人 配有冷气空调及淋浴热水设备;独立卫生间及阳台;每人一套组合式家具,包括钢架床(1m*2m)、衣柜、写字台;每人一个宽带网接口,网速达到2M。
四人间 1700元/学年/人

七、录取及其他

1、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

2、 艺术类专业、体育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之间不能互转。

3、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不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4、 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助学项目。详见学校学生资助信息网http://xsc.bnuz.edu.cn/zizhu

八、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咨询电话:0756-6126773,6126787

传真:0756-6126780

电子邮箱:zhzsb@bnuz.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bnuz.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bnuz.edu.cn

监督电话:0756-6126518

申诉邮箱:jijianshen@bnuz.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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