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4年免试招收香港学生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以下简称珠海分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北京师范大学和珠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按照独立学院机制和模式运作,进行本科层次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珠海分校占地面积近5000亩,总规划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学校依山傍海、青山绿水,校园环境优美,教学生活设施先进,是莘莘学子潜心求学之处。学校目前设有国际商学部、文学院、教育学院、管理学院、信息技术学院、不动产学院、特许经营学院、物流学院、法律与行政学院、设计学院、艺术与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工程技术学院、应用数学学院、运动与休闲学院等15个学院(部),开设涉及理、工、文、经、管、法、教育、艺术等8大学科门类的57个本科专业,在校本科生达23000多人。另有200多名专业硕士研究生、40多名外国留学生在校学习。
珠海分校是北京师范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战略目标的组成部分,是北京师范大学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探索拓展优质教育资源的体制机制》的实施基地。北京师范大学高度重视珠海分校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派出经验丰富的管理干部,负责分校的行政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并选派以知名学者和教授为骨干的师资队伍,承担分校相关专业的部分教育教学工作。
珠海分校依托北京师范大学深厚历史文化底蕴和优质学科资源,发扬珠海特区敢为人先、开拓创新精神,按照教育部有关批复要求,积极探索高等教育发展新路径,大胆进行教学模式、管理方式、国际合作以及产学研政用一体化等方面的改革尝试,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开放式、高水平的新型大学;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着力培养人文科学素养深厚、学科专业基础扎实、实践动手能力过硬的外向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学校坚持以育人为宗旨,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入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广东省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个性化创新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大力推进三学期制、弹性学习制、学分制、辅修制、双专业双学位制等教学制度创新,拓展学生个性化自主学习空间;加强人才培养的国际合作,广泛吸收国外先进教育理念和教学经验,充分利用国外优质教学资源,与国(境)外80多所高等学校建立合作关系,实施学分互认及多种合作培养模式;不断创新教学模式,改革教学方法,积极开发学生自主发展课堂,广泛搭建学生社会实践、社会服务学习平台,切实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为学生实现自我设计、追求卓越人生开拓广阔空间。
学校面向全国27个省市(含港澳台地区)按国家计划二批本科招生,近年来生源质量、第一志愿录取考生比例逐年上升。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努力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就业率连续多年超过广东高校本科就业平均水平,被评为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先进集体、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二、招生专业及收费
1、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4年免试招收香港学生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科门类 |
120206 | 人力资源管理 | 管理学 |
120203 | 会计学 | |
120201 | 工商管理 | |
020301 | 金融学(中加国际合作双学位项目) | 经济学 |
020301 | 金融学(货币银行、金融投资与保险) | |
0204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
050201 | 英语 | 文学 |
050303 | 广告学 | |
050101 | 汉语言文学 |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中德联合培养) | 艺术学 |
2、学费
艺术类专业人民币23000元/学年,金融学(中加国际合作双学位项目)人民币50000元/学年,其它专业人民币18000元/学年。
申请参加与国(境)外大学联合培养的学生,其国(境)外学习期间学费按所在国(境)外大学收费标准缴纳。
申请参加国(境)外实习的学生,其国(境)外实习费用自理。
3、住宿费
房型 | 收费标准(人民币) | 房间配置 |
双人间(自愿) | 2800元/学年/人 | 配有冷气空调及淋浴热水设备;独立卫生间及阳台;每人一套组合式家具,包括钢架床(1m*2m)、衣柜、写字台;每人一个宽带网接口,网速达到2M。 |
三、报名
1、报名资格
具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并参加2014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考生均可报名。
2、报名方式及时间
2014年香港学生免试报读内地普通高等学校采取网上预报名及现场正式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2014年2月25日-3月20日,考生可通过对港免试招生网络服务平台进行网络预报名,并于3月15-31日到中国留学交流(香港)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3、填报志愿
考生在网上预报名时须填报志愿。每位考生按自己的报读意愿顺序可填报4所学校,每所学校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
四、录取
1. 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总数50人。
2. 录取原则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进行择优录取。
A、除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外,中学文凭考试的考生录取标准为“3、3、2、2”,即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录取标准为“2、2、1、1、”。
B、报考我校的考生需参加2014年6月份学校组织的面试,具体要求请登录http://zsb.bnuz.edu.cn查询。
3. 投档与录取
8月上旬由联招办将达到最低录取要求的考生档案按照考生志愿顺序进行投档。
8月中旬招生院校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补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招生院校,通过征集志愿,并依据考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或香港高级程度会考成绩进行补录。
2014年8月中旬,录取名单将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
五、入学与复查
新生持加盖学校公章的《新生入学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新生入学通知书》上的规定为准。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不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有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六、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1、 修满本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且成绩合格者,可以获得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毕业证书。
2、 符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例》规定者,可以获得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士学位证书。
七、其他
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照教育部发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暂行规定》进行管理,并可申请免修军训及政治理论课。
学生在寒暑假期间,可以自行离境探亲访友。
学生毕业后,原则上应返回原居住地。
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助学项目。详见学校学生资助信息网http://xsc.bnuz.edu.cn/zizhu
八、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咨询电话:0756-6126773,6126787
传真:0756-6126780
电子邮箱:zhzsb@bnuz.edu.cn
监督电话:0756-6126518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https://www.mshao.com/art/2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