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筑梦计划”招生章程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让更多勤奋好学的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就读,大连理工大学作为国家“211”和“985”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决定于2014年实施自主选拔“筑梦计划”,探索提高高水平大学招收农村生源比例以及促进农村学生健康成长和成才的新途径。
2014年,“卓越大学联盟”成员:北京理工大学、重庆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天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等7所高校决定面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特别是全国832个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及县以下中学的学生实施卓越大学联盟“筑梦计划”,联合开展测试工作,方便考生报考。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高中阶段具有边远、贫困、民族地区特别是全国832个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及县以下中学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具有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的,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学生均可报考。
我校“筑梦计划”录取人数为我校2014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4年3月29日09:00至 2014年4月13日09:00。报名者须通过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进行注册,并填写和提交《申请表》。
2、网上报名后,考生须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供以下书面申请材料:①《申请表》(需学籍所在中学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②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③中学提供的高中三年在籍证明;④高中成绩单(需加盖中学公章);⑤高考报名信息表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注:“高中成绩单”须包括考生高中阶段各学期期末成绩,若中学有全校排序的成绩单,则考生只需复印自己所在的一页并做出标注。
邮寄要求:所有申请材料必须于2014年4月14日前寄到(以收到邮戳为准)我校招生办公室,并在信封上注明“筑梦计划”字样。所有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做好备份。
特别提示:考生要认真核对相关信息,确保网上最终提交的电子信息与送交我校的纸质材料内容一致。
3、我校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后,确定参加测试的考生名单。
4、考生可于2014年4月18日后通过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自行查询初审结果。
三、测试安排
通过我校初审的考生方可参加测试,测试具体安排及要求如下:
1、测试内容:数学、物理(考试时间3个小时)。
2、测试时间:2014年04月26日9:00-12:00。
3、测试地点:联盟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设置考点,考生在资格审查合格时可就近选择、并确认考点。
4、测试结果可于2014年5月上旬在我校招生网(http://recruit.dlut.edu.cn)上查询。
四、录取原则及办法
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测试成绩择优确定“筑梦计划”合格考生资格。
3、所有取得我校2014年“筑梦计划”合格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在高考填报志愿时,必须在“自主招生”批次(若无“自主招生”批次,则必须在平行志愿A志愿或非平行志愿第一批次第一志愿)报考大连理工大学,且服从专业调剂,方能享受我校所给予的优惠政策(提前批次志愿不享受我校本计划优惠政策),如相关省招办有特殊要求,按考生所在省招办规定执行。
4、在高考录取时,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一本线上我校即予以录取,其录取专业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及招生专业计划情况予以适当安排。
5、本次测试成绩及“筑梦计划”合格资格只适用于2014年高考录取使用。
五、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
1、我校“筑梦计划”招生工作将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2、为保证“筑梦计划”招生工作的公平与公正,我校成立由招生职能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专家教授联合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测试及选拔工作。
3、报名及测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学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
4、我校“筑梦计划”结果可在“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查询,合格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我校监督举报电话:0411-84708306)。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
联系电话:0411-84708375
传 真:0411-84707507
邮政编码:116024
网 址:http://recruit.dlut.edu.cn
九、本章程由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大连理工大学http://www.mshao.com/art/2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