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大学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西华大学,英文译名XIHUA UNIVERSITY
二、学校代码:10623
三、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专科
五、办学地址
校本部: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周路999号
彭州校区:四川省彭州市南大街276号
人南校区: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37号
安德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郫县安德镇
六、录取原则
1、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学校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各项加分政策,经加分后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与其他考生视若同等条件录取。
2、调档比例:学校根据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及当地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100%-120%之间。
3、身体健康要求: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因身体健康状况致使生活无法自理或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
4、男女比例:由于铁路行业工作性质和条件的特殊要求,铁道机车车辆专业只招收男生,供用电技术、铁道通信信号、铁道工程技术专业主要招收男生,建议女生慎重填报。除上述专业外,学校其它招生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5、会计学、财务管理、车辆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学、工程造价等本科专业在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执行本科第一批次的招生录取政策。
6、英语、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应试语种,但新生进校后本科主要以英语作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专科统一以英语作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考生须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新生入学后需加试素描,不合格者转入同批次相关专业学习;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表演(体育表演)、体育教育等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60cm(含)以上、男生身高170cm(含)以上。
7、合作培养专业
(1)凤凰学院设置的汉语言文学、表演、影视动画为西华大学与凤凰卫视集团合作培养的公办专业,就读地点在校本部;
(2)铁道机车车辆、铁道通信信号、供用电技术、铁道工程技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通信技术为西华大学与内江铁路机械学校合作培养的公办专业,就读地点在安德校区;
(3)“高端技术技能型本科”专业学生第一学年在西华大学校本部就读,后三学年在联合培养学院就读。机械电子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为西华大学与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培养的公办专业;工程造价、土木工程专业为西华大学与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培养的公办专业;汽车服务工程(汽车运用技术)专业为西华大学与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四川港宏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培养的公办专业。
8、普通类录取规则
(1)学校对进档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专业录取实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依次为2分、1分、1分、0分。即第一专业志愿与第二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为2分,第二专业志愿与第三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为1分,第三专业志愿与第四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为1分,第四专业志愿及其以后各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为0分。
(2)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9、艺术类、体育类录取规则
(1)成绩认定:凡我校组织了“校考”专业测试的省份,其专业成绩认可我校“校考”合格成绩;“校考”以外的生源省份专业成绩认可其相应层次专业合格成绩。考生文化成绩认可其艺术类或体育类高考合格成绩。美术类专业按考生综合成绩(文化合格成绩+专业合格成绩)录取,音乐学、舞蹈学、表演、舞蹈表演、舞蹈表演(体育表演)、体育教育专业按专业合格成绩录取。
(2)录取规则:学校对进档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专业录取实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依次为5分、3分、1分、0分。即第一专业志愿与第二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为5分,第二专业志愿与第三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为3分,第三专业志愿与第四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为1分,第四专业志愿和第五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为0分。
10、高水平运动员录取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西华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执行。
11、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因不可抗拒因素除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1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考试成绩、身份等进行复查。经复查被确认为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学费标准:严格按照四川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定标准执行。
八、奖、助、贷措施:学校制定了完善的奖学金、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制度,协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向生源地(国家)申请助学贷款,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九、颁发学历证书:学生修读完成西华大学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由西华大学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十、招生咨询及录取信息查询
现场咨询地址:西华大学校本部第三教学楼3D-208
电话咨询:028-87720918、87720097
录取结果查询:http://zb.xhu.edu.cn
十一、校内监督举报电话
学校监察处:028-8772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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