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华南师范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一所学科齐全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校之一。华南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现有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体育学博士后流动站;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国家级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基地,以及广东省中小学体育骨干教师培训基地;体育人文社会学科是国家级重点学科(培育),体育教育专业是广东省名牌专业。我校具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和完善的体育场馆设施。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大学生竞技运动水平,加强我校校园文化建设,我校2014年将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计划
招生总人数是我校招收本科生总人数的1%(约50人),各项目招生计划视生源情况和项目需求确定。
二、招生项目
田径、游泳、乒乓球、武术、羽毛球。
三、就读专业(高水平运动员原则上就读以下各专业,如有某科特长,可向学校申请读相关专业)
1.生命科学学院:生物科学(师范类)
2.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类(包含公共事业管理、管理科学、行政管理专业)
3.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类(包含电子商务、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会计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财务管理专业)
四、报考条件
1.必须符合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报考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以2014年9月1日计算)方可报名。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报名考生运动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http://jsdj.sport.gov.cn/)“运动员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数据为准)。
3.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主力队员。
4.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符合教育部与考生所在省级招办的有关规定。
5.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6.广东省的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要求: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两门学科成绩均达到D级或以上等级;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两门学科成绩均达到D级或以上等级。其他省如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有相应要求,按所在省招生办的具体要求。
五、报名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有意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先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获得高考报名资格,凭高考准考证(或报名号)登陆我校招生办网站(http//zsb.scnu.edu.cn)办理预报名手续。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月27日至2月19日。网上预报名后须把以下材料(所有材料须用A4大小纸张印制并按顺序装订)于2014年2月20日前用特快专递邮寄到:广州市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游泳中心 黄老师收(邮编:510631,请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
考生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否则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1.华南师范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申请表 (网上预报名后打印,加盖所在学校(单位)公章)。请务必留有效手机号码和家庭联系电话。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户口簿复印件1 份、考生本人近期大一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及报考项目)。
3.运动等级证书证明: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等级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查询页面打印为准,无法查询者一律不予报名。
4.运动成绩证明: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办理运动员等级证书时用的秩序册、成绩册复印件。
5.获奖成绩证明:考生近三年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比赛获奖证书及相对应的成绩册、秩序册复印件。
6.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未发毕业证者)持学校出具的证明原件;往届生持毕业证书复印件。
7.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
报名截止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审核报名材料,初审合格者方能参加测试,名单将于2014年3月5日前在我校招生办公室网上公布。
六、专项测试
专项测试时间:2014年3月15日。
专项测试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
温馨提醒:初审合格的考生请带齐运动员等级证书、成绩证明、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比赛成绩册等原件于3月14日上午9:00到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游泳中心验证确认测试资格。
七、费 用
1.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报名测试费每人200元。
八、录取原则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学校将择优录取:
1.参加测试的考生成绩达到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标准且符合各项目对运动员的需求。
2.我校进行的测试成绩不代替各省统一组织的测试成绩,拟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根据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者方能作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最终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审核公布为准。
3.考生须参加该省(市、自治区)2014年普通高考,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要达到该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有A、B线则按A线,其他类推)以上。专项成绩优秀的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要达到该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有A、B线则按A线,其他类推))65% 以上,这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30%。
4.凡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未获得所在省级招生办认定者,我校将取消其资格。
温馨提醒:如教育部或广东省关于高水平运动员或体育特长生的2014年招生政策有所调整,以最新公布政策为准。
华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4年1月12日
邮政编码:510631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石牌
联系电话:020—85211098(招生办),020-85211386,020—85215075(体育科学学院报名点)
传 真:020—85213484(招生办)
网 址:http://zsb.s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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