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音乐学院2014年港澳台学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资格:
1、持有有效个人身份证明(台胞证、回乡证)的港澳台学生,并有体检合格报告。
2、文化课通过广东省招办组织的联合招生考试。
3、专科和本科学生:具有相当于高中及以上的学历,并提供高中及以上学历证明。
4、研究生:具有与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
二、报考类别
自费全日制本科生;自费全日制研究生。
三、招收专业及学制:
1、招收专业:键盘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作曲及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教育、声乐演唱、舞蹈编导与表演、影视戏剧、现代音乐及艺术管理。
2、学制:进修生学制不限,合格者发放进修结业证书;专科学制三年,本科作曲专业五年,其它专业四年;研究生学制三年。
五、录取和报到
1、通过我院专业课考试,且联合招生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入学。
2、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到校报到,逾期两周不报到办理入学手续者,即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四、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位。
五、联系方法:
地址:中国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57号
邮政编码:300171
传真:0086-22-24160152
电话:0086-22-24160390
E_mail:jlc@tjc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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