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理工大学2014年招收华桥、港澳台地区学生简章
教育部院校代码:10338
我校为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高校
具有117年办学历史的浙江省重点建设大学
拥有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
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被列为“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院校”
荣获2011-2012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
一、学校简介
浙江理工大学是一所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理、工、文、艺、经、管、法、教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浙江省属重点建设大学。学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杭州市,占地面积2100亩,拥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15亿元,图书馆藏书(含电子图书)近300万册、中外期刊4000余种,是浙江省高校数字图书馆下沙高教园区分中心。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6000余人,其中研究生2700余人。
百年学府 底蕴深厚
学校前身蚕学馆创办于1897年,是我国最早创办的新学教育机构之一,1964年由国务院命名为浙江丝绸工学院,1999年更名为浙江工程学院,2004年定名为浙江理工大学。学校1959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06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1900余人,其中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840余人,正高职称教师210余人;拥有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5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6人;国家“千人计划”1人,国家“外专千人计划”1人,省“千人计划”3人;省特级专家2人,省级特聘教授7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8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65人,博士生导师53人;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8人、第一、二层次入选者5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教师29人;另聘有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190余人为兼职教授。
学科科研 成就显著
学校现有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含12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含89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3个工程硕士领域,拥有艺术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拥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浙江省“重中之重”学科,1个浙江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1个省重点学科,1个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8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6个省部级研究平台。
近几年学校获各类科研奖励200余项,其中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6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鲁迅文学奖1项,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1项,省部级奖励120余项。科技工作综合指标一直稳居浙江省属高校前列。在人民网发布的2009中国大学工学100强中,我校名列第87位;2010、2011中国大学国家重大技术发明奖排行榜中,我校分别位居第12位和第15位。
人才培养 硕果累累
学校现有59个本科专业,其中8个国家(教育部)特色专业,1个教育部综合改革项目专业,6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10个省“十二五”优势专业,16个省级重点专业(含建设);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5门国家精品课程,2门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5门国家精品开放课程,一批教学成果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励。学校在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竞赛中连续七年被评为“全国高校优秀组织单位”。学生近三年在全国大学生“挑战杯”、数学建模、电子设计、中国时装设计“新人奖”等竞赛中获全国性奖项200余项。
近年来学校本科生录取分数和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一直稳居省属高校前列,获评教育部2011-2012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浙江省教育厅“就业工作先进单位”,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光华基金会“全国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高校”、“全国创业教育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在中国校友会网和21世纪人才报联合发布的“2009、2010中国大学生创业富豪榜”中,我校4名学生进入百强。
国际交流 走向世界
学校实施开放办学,广泛开展包括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师生互派、合作研究在内的多种形式的交流与合作,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丹麦、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国家和香港、台湾地区的60余所院校和科研机构保持密切的交流合作关系,国际化办学程度不断提高。每年除选派教师出国进修、讲学、合作科研及参加其它学术活动外,学校还专门设立“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基金”,用以资助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
学校同时具有外国留学生、华侨及港澳台学生招生资格,被列为“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院校”。
奖助学金 体系完善
学校奖助学体系完善,按有关规定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还设有纺织之光奖学金、香港桑麻基金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及单位或个人设立的社会奖、助学金20余种。在校学生获得各类奖学金的比例超过50%。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建立“六位一体”的助困帮扶体系,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补助、学费减免等方式做到及时帮扶、应助尽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并通过开展自强自立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等,鼓励学生自助助人、自强自立。
二、招生专业
序号 | 专业名称(方向) | 类别 | 科类 | 学制 |
1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普通类 | 理工农医类 | 4 |
2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普通类 | 理工农医类 | 4 |
3 | 应用化学 | 普通类 | 理工农医类 | 4 |
4 | 材料化学 | 普通类 | 理工农医类 | 4 |
5 | 应用物理学 | 普通类 | 理工农医类 | 4 |
6 | 应用心理学 | 普通类 | 理工农医类 | 4 |
7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普通类 | 理工农医类 | 4 |
8 | 包装工程 | 普通类 | 理工农医类 | 4 |
9 | 轻化工程 | 普通类 | 理工农医类 | 4 |
10 | 纺织工程 | 普通类 | 理工农医类 | 4 |
11 | 非织造材料与工程 | 普通类 | 理工农医类 | 4 |
12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普通类 | 理工农医类 | 4 |
13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普通类 | 理工农医类 | 4 |
14 | 电子信息工程 | 普通类 | 理工农医类 | 4 |
15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普通类 | 理工农医类 | 4 |
16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普通类 | 理工农医类 | 4 |
17 | 机械电子工程 | 普通类 | 理工农医类 | 4 |
18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普通类 | 理工农医类 | 4 |
19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普通类 | 理工农医类 | 4 |
20 | 工业工程 | 普通类 | 理工农医类 | 4 |
2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普通类 | 理工农医类 | 4 |
22 | 自动化 | 普通类 | 理工农医类 | 4 |
23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普通类 | 理工农医类 | 4 |
24 | 建筑学 | 普通类 | 理工农医类 | 5 |
25 | 土木工程 | 普通类 | 理工农医类 | 4 |
26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普通类 | 理工农医类 | 4 |
27 | 工程管理 | 普通类 | 理工农医类 | 4 |
28 | 风景园林 | 普通类 | 理工农医类 | 4 |
29 | 生物技术 | 普通类 | 理工农医类 | 4 |
30 | 生物制药 | 普通类 | 理工农医类 | 4 |
31 | 工业设计 | 普通类 | 理工农医类 | 4 |
32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普通类 | 理工农医类 | 4 |
33 | 电子商务 | 普通类 | 理工农医类 | 4 |
34 | 通信工程 | 普通类 | 理工农医类 | 4 |
35 | 数字媒体技术 | 普通类 | 理工农医类 | 4 |
36 | 经济学 | 普通类 | 文理兼类 | 4 |
37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普通类 | 文理兼类 | 4 |
38 | 经济统计学 | 普通类 | 文理兼类 | 4 |
39 | 会计学 | 普通类 | 文理兼类 | 4 |
40 | 工商管理 | 普通类 | 文理兼类 | 4 |
41 | 人力资源管理 | 普通类 | 文理兼类 | 4 |
42 | 市场营销 | 普通类 | 文理兼类 | 4 |
43 | 法学 | 普通类 | 文理兼类 | 4 |
44 | 社会工作 | 普通类 | 文理兼类 | 4 |
45 | 公共事业管理 | 普通类 | 文理兼类 | 4 |
46 | 行政管理 | 普通类 | 文理兼类 | 4 |
47 | 英语 | 普通类 | 文理兼类 | 4 |
48 | 日语 | 普通类 | 文理兼类 | 4 |
49 | 传播学 | 普通类 | 文史类 | 4 |
50 | 广告学 | 普通类 | 文史类 | 4 |
51 | 汉语言文学 | 普通类 | 文史类 | 4 |
52 | 动画 | 艺术类 | 文理兼类 | 4 |
53 | 美术学(商业插画) | 艺术类 | 文理兼类 | 4 |
54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类 | 文理兼类 | 4 |
55 | 视觉传达设计(广告设计) | 艺术类 | 文理兼类 | 4 |
56 | 环境设计 | 艺术类 | 文理兼类 | 4 |
57 | 产品设计 | 艺术类 | 文理兼类 | 4 |
58 |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艺术设计) | 艺术类 | 文理兼类 | 4 |
59 |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饰品设计) | 艺术类 | 文理兼类 | 4 |
港澳台学生全部按专业招生,进校后归入所属专业类学习。
三、招生计划
根据报考人数调整招生计划。
四、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同在校普通本科学生)。
五、报名时间、地点、填报志愿和考试等情况
请咨询: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大楼1203室)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cogd.edu.cn
六、艺术类专业报名和考试
报考艺术类专业学生除参加华侨、港澳台学生联合招生文化考试外,还须参加我校艺术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考生就近到我校在全国设立的考点中参加专业校考,具体考点信息请参看我校艺术类招生简章。
七、录取办法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规定进行录取。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浙江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18
电话:0571-86843333
传真:0571-86843999
招生信息网:http://zs.zstu.edu.cn
以上内容如与教育部、省有关档不符,以教育部、省有关文件为准。
浙江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三月
浙江理工大学https://www.mshao.com/art/0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