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摘要:2015年江苏音乐类统考科目内容和形式①基本乐科:视唱(面试)、练耳和基本乐理与音乐常识(笔试)三项均考,基本乐科满分为90分,其中,视唱40分,练耳25分,基本乐理与音乐常识25分。②主试科目:声乐或器乐,考生须在报名时确定其中一项作为主试科目。考试形式为面试,主试科目满分为190分。
2015年江苏音乐类统考科目内容和形式
①基本乐科:视唱(面试)、练耳和基本乐理与音乐常识(笔试)三项均考,基本乐科满分为90分,其中,视唱40分,练耳25分,基本乐理与音乐常识25分。
②主试科目:声乐或器乐,考生须在报名时确定其中一项作为主试科目。考试形式为面试,主试科目满分为190分。
声乐或器乐考试时,要求考生在考前必须自报三首歌曲或两首乐曲,考试时由计算机考试系统随机抽取一首作为考试曲目。歌曲演唱时间总体不超过5分钟,乐曲演奏时间总体不超过8分钟。
③加试科目:声乐或器乐,考生须在报名时确定其中一项作为加试科目,加试科目必须与主试科目不同,考试形式为面试,其满分为20分。
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基本乐科和主试科目必考,加试科目可由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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