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信息修改
(一)确认前:考生可自行修改。
(二)确认后:考生不能自行修改,由考生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和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到确认点提请修改。确认点验证后,对确认点有权限修改的信息给予修改,没有权限修改的,书面报至上级招生考试机构提请修改。如考生不能亲自前来,受委托人持考生签字的申请书,携有效证件、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办理。
(三)2015年3月1日以后任何报名数据信息修改、2015年6月20日以后照顾信息修改,必须形成书面报告逐级上报,由省招考院进行修改,上报材料必须有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的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重点信息项数据说明
(一)考生须注意的重点信息项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学校)要告知考生,特别注意如下问题:
1.为确保报名信息录入的准确性和规范性,某些信息项采用固定格式录入,比如出生年月的录入,考生要按网报系统页面的相关提示要求录入。
2.联系电话:由于联系电话是投档、录取、征集志愿等过程中通知或征求考生意见的唯一联系方式,考生必须填写保证随时畅通、能第一时间联系上考生本人的电话号码,固定电话必须加区号。如果考生所填写的联系电话无效,则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邮编、邮寄地址、收件人:此三项信息是录取院校邮寄录取通知书给考生本人的依据,如果填错信息将会导致录取通知书错投、误投、晚投,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必须准确、如实填写,其中邮寄地址必须标明到“××省××州(市)××县(市、区)”和详细地址。
4.查询密码:设置6位纯数字密码,只有设置了正确的查询密码,考生才能在云南省招考频道进行成绩、录取等情况查询。
5.问卷调查:考生问卷调查是为开展科学评价而进行的考生背景材料搜集。问卷调查信息的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考生成绩报告单的准确性,每个考生必须认真填写。
6.自我评价:“自我评价”即考生自我鉴定,2006年(含)以后没有参加过高考的往届生才需要填写。这一信息项是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各级招生考试机构重点审查信息项
1.考生类别(城镇应届、城镇往届、农村应届、农村往届、农转城应、农转城往):考生必须按照户口册内容或有关农转城政策、资料,并依据高中阶段学历毕业年份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某些院校、专业只录取应届考生,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将复核考生基本情况。
2.民族:考生民族成份是关系考生享有照顾加分、优先录取、报考预科班资格的条件。
3.户籍:国家组织实施面向连片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贫困地区户籍信息是报考专项计划的主要条件,应认真核查。
4.是否参加3月口语听力考试:
根据我省2010年高考外语口语测试、听力考试改革方案,口语、听力均须参加省招考院统一组织的口语测试、听力考试,即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机考口语测试、听力考试。每届高考考生口语、听力有两次考试机会,分别为上年9月、当年3月,由考生自行决定参加的时间和次数,但最终以最高成绩作为高考口语测试、听力成绩。(详见《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英语科目听力考试和口语测试改革方案》)
报考外语院校、专业及报考科技外语或需要加试外语口试专业的普高考生、“三校生”,均须参加由省招考院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报考无外语口语要求的院校、专业,也可以报名参加外语口试。
“是否参加3月口语听力考试”由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决定是否还需参加2015年3月的口语测试、听力考试。
5.9月口语听力考号:已经参加了2014年9月口语测试、听力考试的考生,必须准确填写考试时使用的考号,杜绝无法提取或错误提取2014年9月的口语测试、听力考试成绩。
6.身份证号:身份证号是考生电子注册的重要数据项,并将作为关键信息打印在考生准考证和艺术报考证上。身份证号错填,将直接影响到考生考试、录取、本专科学籍注册等环节。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考试。
7.“往届年度”和“往届考号”:指2006年(含)以后参加过高考的往届生的当年高考年份和准考证号,2006年(含)以后参加过高考的往届生才需要录入这两项信息。
8.考籍号(会考号):考籍号(会考号)决定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准确与否,网上报名时考生录入“考籍号(会考号)”,从系统中提取对应的考生姓名。
9.像片信息核对:考生《确认表》上将有最多三张、不同阶段采集的像片,即:现场确认时采集的像片、对二代身份证读卡得到的像片,若考生参加了上年9月第一次口语、听力考试,则还有该次考试的像片。现场确认时,确认员及考生须认真核对《确认表》上所有像片是否与考生本人一致。
六、照顾分的信息采集
照顾分的信息采集可采取两种录入方式,但均需通过工作网确认。具体录入方式由州(市)招生考试机构自行决定。
(一)采集方式:使用网报系统进行录入;或以州(市)为单位上报DBF数据库(见附件5)进行数据导入。
(二)确认流程:属省级确认的由省招考院确认,属县级确认的由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确认。
(三)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核对《照顾分名册》上的信息,并签字盖章,汇总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存档备查。
七、网报期间的主要用表
(一)打印质量要求:《报名信息表》的打印尽量使用彩色打印机,效果较好的黑白激光、喷墨打印机也可以使用。《确认表》可以使用黑白打印机打印。
(二)《确认表》:确认时由确认点对单个考生打印,由考生核对、确认报名信息、照片信息,考生必须签字确认,《确认表》上没有准考证号。
(三)《报名信息表》:考号生成完毕后,批量打印。打印工作由各县(市、区)自行组织,《报名信息表》上有准考证号。
(四)《报名信息表》作为高考重要纸质档案须装入考生档案袋,《确认表》由确认点存档备查。
(五)《数据责任认定书》: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确认点校长对考生报名资格、数据真实的书面责任承诺,在签字、盖章后,原件上报上级部门。同时,作为州(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的依据。
八、故障处理办法
如果网上报名期间出现网络或系统故障,各确认点要认真、细致、耐心地做好考生的疏导、解释工作,并积极组织另外的时间进行报名。同时,也可以通过下面的办法解决:
(一)使用单机版摄像系统进行照相。
(二)指导考生填写《草表》并签字。
(三)在故障修复后,为考生录入信息及上传照片。如果是新注册的考生,要做好考生用户名及密码的记录,及时通知考生。
九、技术支持
(一)技术支持电话:(0871)65916929,特别注意,本电话号码只对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工作人员提供技术支持,注意保存,不得向考生公布。
(二)省招考院技术支持群(群号27142442)不变,本群仅允许州(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加入。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要随时核查省技术交流群中本州(市)所辖工作人员身份,无关人员一律清除。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按照《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加强各类招生考试工作群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招考院〔2013〕101号)的规定,管理所属相关人员。
(三)各州(市)要建立自己的交流群,组织州(市)内所有确认点加入,要保证在线解决或上报报名中的技术问题。
(四)各级管理用户及考生要充分利用招考频道,以获取最新的招考信息。
十、其它注意事项
(一)为了避免网络阻塞,凡组织集中报名的学校报名点,要求按班级轮流进行,一定要尽量避免集中网报。一旦阻塞,会首先影响到同时报名考生数多的报名点。
(二)各确认点要及时、认真、严谨地处理好网上答疑、举报等工作,不得积压、拖延、误办。
(三)各确认点要告知考生,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积极、认真使用“工作网”中的“公示”、“提问”、“公告”等功能,以获得更多的服务。
(四)对弄虚作假的考生或工作人员,无论何时,都将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