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语分三类填写:
1、合格
2、不合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
3、需要表述
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思想政治品德鉴定评语由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在照相确认期间录入报名系统。
(三)网上缴费
报名费使用中国农业银行银行卡(指金穗借记卡或准贷记卡,也称金穗卡)网上支付。
通过农行实现网上缴纳报考费有两种方式:
1、网上银行:在农行营业网点开通网上银行,申请办理K宝证书或动态口令卡;
2、电子支付卡:自行登录农行网站http://www.95599.cn免费开通电子支付卡。
相关使用说明详见中国农业银行网站。
网上支付成功后将接收到缴费成功的手机短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完成正式报名手续的或者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报名资格的,一概不退所交的相关报名费。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以及体育竞赛优胜者、高水平运动员还应按标准缴纳相应的专业考试费。
(四)照相确认
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预报名表》、享受政策性照顾的证明材料、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者的户籍、学籍和家庭实际生活等证明材料到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完成照相确认。
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考生的照相确认工作,基本工作流程是:
1、确认考生基本信息和报考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校对中发现的错误要及时修改,修改后再由考生本人校对、确认,直到全部信息正确为止。
2、报名资格审核合格后,采集并验证考生指静脉信息,其中已报名参加2014下半年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只进行指静脉信息验证。
3、照相确认信息,生成考生号。
考生号由14位数字组成,第1—2位是年份代码(如2015年的年份代码是15),第3—8位是地区代码(自治区、盟市、旗(县、区)各2位),第9位是考试类型代码(1秋季统考、4三二分段、6职教师资、7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8高职班、9单独考试),第10位是科类代码,第11—14位是顺序号。
原则上对一个旗(县、区)来说,顺序号范围为0001--9999,每位考生的顺序号不能重复。但是对于考生人数较多的旗(县、区),考生号后4位可分别按照同一科类(或考试科目相同的一组科类)后4位不重复来安排考生号。考生号是由系统根据设置的参数自动生成的。
科类代码与报考类别的对应关系如下:
科类代码 | 科 类 |
1 | 普通文科、蒙授文科 |
3 | 汉授美术(文)、汉授音乐(文)、汉授编导(文)、其他艺术(文)、蒙授美术(文)、蒙授音乐(文)、蒙授其他艺术(文) |
4 | 汉授体育(文)、蒙授体育(文) |
5 | 普通理科、蒙授理科 |
7 | 汉授美术(理)、汉授音乐(理)、汉授编导(理)、其他艺术(理)、蒙授美术(理)、蒙授音乐(理)、蒙授其他艺术(理) |
8 | 汉授体育(理)、蒙授体育(理) |
9 | 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应科类 |
如: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某考生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考普通理科,顺序号为0001,其科类代码为5(普通理科),考试类型代码为1(秋季统考),其考生号应为:“ 15150102150001”。如为单独考试则其考生号可变为“ 15150102950001”。
4、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报名期间,所有考生必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并在其指定位置由本人亲自书写部分内容(蒙语授课考生须用蒙文书写,朝语授课考生的用朝文书写)。
5、报名结束后,盟市招生考试机构将已完成现场照相信息确认考生的《诚信考试承诺书》随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答题卡一同送回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2015年2月10日完成照相确认考生的《诚信考试承诺书》和2015年认定教师资格考试答题卡一同送回),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扫描备查。
6、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根据考生报名信息库中的数据,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外语口试成绩登记表》、《享受政策性照顾分数审核表》。其中《报名登记表》需由考生本人校对、确认签字。
本人校对、确认不认真或委托他人签字确认造成信息错误,影响考生参加考试、成绩、录取、入学注册等,责任自负。
经考生本人校对、确认签字的《报名登记表》装入考生档案,《预报名表》留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保存备查。《报名登记表》一经签字确认,考生居民身份号码等考生信息一律不得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