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山东省2015年度民航招收飞行学员工作的通知
鲁招考[2014]111号
各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有关高等院校: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中国民航大学、滨州学院、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烟台南山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5年拟在我省招收飞行技术专业本科生375人。现将有关招生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源市及招生计划
(一)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中国民航大学
飞行技术专业共招收90人。其中青岛市50人(为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培养,理科40人、文科10人);济南市、东营市、济宁市、德州市共30人(为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培养,理科24人、文科6人);威海市10人(为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培养,文科2人、理科8人)。
(二)滨州学院
飞行技术专业共招收180人(文理兼收)。
生源市:淄博市、枣庄市、烟台市、潍坊市、泰安市、日照市、莱芜市、临沂市、滨州市、聊城市、菏泽市。
(三)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烟台南山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飞行技术专业共招收105人(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5人、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人、烟台南山学院40人,文理兼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人,文科4人、理科16人)。
二、招收对象
招收对象为2015年高中应届毕业男生,年龄16-20周岁(1995年9月1日至1999年8月31日出生),符合民航飞行学员选拔条件者。
已参加军队招飞的市选拔范围为:军队招飞预选体检合格之外的考生。
滨州学院生源地考生参加军队招飞复选后不符合军队招飞条件的,可以再报考滨州学院。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烟台南山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从符合军队招飞条件而未被录取的考生中选拔。
三、联系方式
招飞动员、报名、体检等工作请分别和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招飞办公室(联系人:余剑,联系电话:0532—83070088)、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飞办公室(联系人:任发明,联系电话:0531—85698650、13589009327)、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招飞办公室(联系人:汤晓旭,联系电话:13601115589)、滨州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人:张志,联系电话:15854398678)联系。
四、工作费用
召开会议、动员生源、报名、体检、政审过程中的费用由各招飞单位承担。
五、上报考生名单
各招飞单位招飞办公室将体检合格考生名单(必须有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考生号)分别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生源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各1份备案(同时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上报电子版合格考生名单,邮箱地址:e37_pzek2@sdzs.gov.cn)。
六、录取程序
体检合格考生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之前,不填报飞行技术专业志愿。录取前,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向招生院校提供考生成绩,招生院校确定录取名单,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查批准后,由招生院校签发录取通知书。
滨州学院录取时如果生源不足,可以从符合军队招飞条件而未被录取的考生中征求志愿录取。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烟台南山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从符合军队招飞条件而未被录取的考生中征求志愿录取。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周密计划,精心组织,团结协作,广泛宣传,动员优秀青年学生积极参加民航飞行学员选拔。
(二)中学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要加强教育,端正考生的报考态度,提高考生的心理素质和文化成绩,防止身体发生意外。
(三)严格把关。军队招飞预选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报名。
(四)加强对上站检测考生的管理,确保安全。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