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音乐学类统考报考须知
为确保2015年音乐学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省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特制订本须知。
一、报考方式和收费标准
1.选择报考音乐学类的考生可以在下列组合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组合方式报考。考生报考音乐学类的四个专业可以兼报,但不能兼报美术与设计学类、舞蹈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
组合方式 | 专业一 | 专业二 | 备注 |
1 | 音乐理论 | / | 单报 |
2 | 音乐学(艺术管理) | / | 单报 |
3 | 音乐学(音乐教育) | / | 单报 |
4 | 音乐表演 | / | 单报 |
5 | 音乐学(音乐教育) | 音乐理论 | 双报 |
6 | 音乐学(音乐教育) | 音乐表演 | 双报 |
7 | 音乐表演 | 音乐理论 | 双报 |
备注:报双专业的考生如有相同科目须按照报考“专业一”的考试科目要求参加考试。
2.收费标准按鄂价费规【2013】215号文件执行,每科目60元/人。音乐学类兼报收费由武汉音乐学院公布。
二、2015年湖北音乐学类统考考试科目
详见《2015年湖北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统一考试音乐学类考试大纲》(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三、2015年湖北音乐学类统考报名及考试流程
报考音乐学类的考生,请考生于2014年12月12日至16日(17时结束),凭高考报名号和二代身份证号登录武汉音乐学院招生考试网进行统考报名,填报相应科目的考试曲目和网上缴费。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曲目填报和缴费工作,以免错过网报时间。网报结束后,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曲目填报和网上缴费的考生,视为未报名,无法予以安排考试。考试流程如下:
(一)2015年湖北音乐学类统考网上报名及要求
1、阅读须知: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后,须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和注意事项。
2、核对信息:考生须认真核对考生信息是否与本人高考报名时填报情况一致。
3、选择报考专业方向。
4、曲目填报:根据考试大纲要求,认真填写面试科目的考试曲目。
5、网上缴费:根据选择报考的专业,进行网上缴纳考试费,网上缴费成功后,考生一律不能修改报考专业和考试曲目。
6、打印准考证:请考生于2014年12月25日-2015年12月27日,凭高考报名号和二代身份证号登录武汉音乐学院招生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流程及要求
1、笔试时间:2014年12月28日上午。
笔试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考试要求及注意事项请见准考证的规定。
2、笔试要求
(1)2014年12月27日下午,考生可凭《准考证》到相应考试地点察看熟悉考场。
(2)考生须按时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笔试开考前30分钟可以进场,考生凭《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考场入口处接受安检,通过安检后,方可进入考场。进入考场后,对号入座,并将证件放在课桌的左上角,以便查验。
(3)考生进入考场时,不准携带任何书包、资料和通讯设备入场,携带物品须存放在“小件物品放置处”,若发现考生携带规定以外物品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
(4)考生只准携带2B铅笔、橡皮和黑色签字笔参加考试,笔试统一使用答题卡作答,所有答案必须填涂在答题卡上的指定位置,否则无效。
(5)考生应在试卷和答题卡规定的地方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在答题卡指定区域粘贴好本人准考证条形码,除此之外,不得作其他任何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6)开考(播放音频内容)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
(7)考生在考场内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卷。
(8)考试终了铃响,考生必须立即起立、停止答题,待监考员清点试卷和答题卡无误后,才能依次退出考场;考生不得将试卷、答卷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三)面试流程及要求
1、考试时间:2014年12月28日下午至2015年1月4日。
面试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以考生本人准考证上“考试安排”为准。
2、面试流程
(1)候考:考生须根据本人准考证“考试安排”规定的面试科目考试时间,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候考并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候考的考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抽取考场:考生在面试现场随机抽取考场。
(3)抽取考试顺序:考生在面试现场随机抽取考试顺序。
(4)曲目抽取:考生在面试现场通过电脑随机抽取曲目,考生须按照抽取的曲目和顺序进行考试。
(5)现场评分:评委根据考生考试情况,进行现场评分。
3、面试要求
(1)考生按本人《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候考并参加考试。
(2)考试时,迟到者不得进场,视为自动弃考。
(3)严禁携带通讯工具、录音录像设备等除证件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一经发现,按违规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4)面试考场除钢琴、电子管风琴、马林巴、排鼓(五件套)、大堂鼓,爵士鼓外,其他乐器自备。考场内考生禁止透露姓名、考号、曲目等个人信息,禁止做任何打招呼和有暗示性的言语行为。
(5)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察看考场及有关注意事项。考试的相关信息将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武汉音乐学院招生考试网站和考试现场公告栏公布。如有变化,以现场公告为准,请考生注意查看。
四、2015年湖北音乐学类统考考试地点
面试:武汉音乐学院滨江校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1号),笔试地点以准考证考试地点为准。
五、违纪违规处理
对在省级统考中违纪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六、乘车路线
1、从武昌火车站可乘坐43路公交车至临江大道音乐学院站下车即到。
2、从汉口火车站或武汉火车站乘坐地铁至积玉桥站,再转乘514、539、717路公交车至临江大道音乐学院站下车即到。
3、从天河机场乘车机场大巴至武昌宏基客运站,再转乘578路公交车至临江大道音乐学院站下车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