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录取办法
(一)常规录取办法
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工作。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科类从高到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
普通类考生总成绩=省联测成绩+面试成绩+综合加分
艺术类考生总成绩=省联测成绩+专业测试成绩+综合加分
文体特长生总成绩=省联测成绩+专项测试成绩+综合加分
1、划线原则
根据招生计划数、考生总成绩,先对各类别考生分别确定录取控制线,再对各专业确定录取控制线。
2、录取原则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考核总成绩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顺序依次排序;报考艺术类专业的美术类考生单独录取;免文化测试考生单独录取;文体特长生单独录取。
3、加分办法
(1) 烈士子女,录取时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3分;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 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10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加10分。同一考生如同时满足几个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 的加分。
(2)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加分:按2015年及以前的有效成绩,等级为A的每科加5分,等级为B的每科加3分。
注:申请加分的考生须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在2月4日前通过邮政快递EMS或直接交至我院招生处审核,面试当天带原件复核;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不需考生提供。
(二)免文化测试考生录取办法
类型 | 条件 | 流程 |
综合优秀生 | 1、高中阶段获得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的考生; 2、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取得4B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合格的考生。 | 考生于2月4日前将《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2015年单独招生推荐免试入学申请表》与相关证明复印件通过邮政快递EMS邮寄或者直接交至我院招生处。 |
科技特长生 | 参加教育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大赛,获得市级二等奖以上者,持有证书。 | |
校长推荐生 | 普通高中被推荐的应届毕业生,应当具备条件为:综合素质强,无纪律处分者,且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达4C1合格。 | 中学于2月4日前将《2015年单独招生“校长推荐”学校申请表》、《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通过邮政快递EMS邮寄或者直接交至我院招生处。 |
注:递交材料经学院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的可免文化测试(文化测试成绩按满分值的85%折算,即255分),但仍需参加4月26日我院组织的面试,面试通过后的考生名单将在学院招生网公示一周,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
(三)文体特长考生的选拔
1、计划
类别 | 项目 | 人数 |
文艺特长生 | 声乐、舞蹈、器乐 | 10 |
体育特长生 | 田径、篮球、羽毛球、乒乓球、健美操 | 20 |
合计 | 30 |
注:每位考生限报一个类别、一个项目。
2、参加体育和文艺特长生选拔的考生,需于2月4日前将《2015年单独招生特长生登记表》、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艺术项目考级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获奖证书等)通过邮政快递EMS邮寄或直接交至学院招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