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力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吉林省考生录取原则:
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专业以面试成绩计)]从 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以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的专业课成绩也相同,以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服装与服饰设计(服 装表演)专业以身高优先录取]。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录取原则:按照文化课×70%+专业课成绩×3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外省考生录取原则:
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专业考生的录取原则:按照文化课成绩×20%+专业课成绩×8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以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的专业课成绩也相同,以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专业考生的录取原则: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的最低控制线,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相同,以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文化课成绩也相同,以身高优先录取。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影视技术、现代传媒技术培养方向)的考生录取原则:按照文化课成绩×70%+专业课成绩×3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总成绩相同,以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专业课成绩也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我校录取艺术类考生时对考生的英语、数学成绩没有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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