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表演专业(体育舞蹈)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一、测试科目及分值
科目 | 基本形态 | 指定舞种动作组合 | 自选舞种动作组合 |
体型、形象 | |||
分值 | 10分 | 50分 | 40分 |
二、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一)基本形态(共10分)
1、体型(5分)
(1)测试方法:由考官目测。要求身材匀称,线条优美。
(2)成绩评定:根据考生的身体线条进行评分。
2、形象(5分)
(1)测试方法:由考官目测。要求五官端正,气质佳。
(2)成绩评定:根据考生的条件进行评分。
(二)综合能力
1、指定舞种动作组合(50分)
(1)测试方法:体育舞蹈考试分拉丁舞和标准舞两大类,考生在报考时必须确定自己所参加考试的舞种类别(拉丁舞和标准舞二选一)。拉丁舞指定舞种为伦巴;标准舞指定舞种为华尔滋,考生须按要求完成指定舞种的动作组合,难度不限,时间为40—50秒。
(2)成绩评定:成套动作满分为50分。由考评员按评分规则要求,结合体育舞蹈的风格、特点、编排的难度,音乐的处理和表现力进行评判,考评员的平均成绩为最后得分。
2、自选舞种动作组合(40分)
(1)测试方法:除指定舞种(拉丁舞指定舞种为伦巴;标准舞指定舞种为华尔滋)外,自选一套动作组合(不限拉丁舞、标准舞,但必须是体育舞蹈)。组合中应包含能体现柔韧、旋转等专项素质的动作,展示时间为40—50秒。
(2)成绩评定:成套动作满分为40分。由考评员按评分规则要求,并根据舞蹈的风格、特点、编排、难度、音乐的处理和表现力等进行评判,考评员的平均成绩为最后得分。
三、说明
1、服装要求:考生必须穿正规的舞鞋和规范的服装。
2、音乐要求:由考评组统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