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摘要:济宁学院2015年艺术专业录取原则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和文化成绩分专业按学 校招生计划1:1 5的比例向招生学校投档,我校录取原则
济宁学院2015年艺术专业录取原则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和文化成绩分专业按学 校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招生学校投档,我校录取原则如下:音乐学、舞蹈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美术学、美术教育、装饰艺术设计专业 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数字媒体艺术、音乐教育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高考文化成 绩平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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