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和评分标准
1、环境设计(300分):
(1)素描:150分(八开画纸、考试时间3小时)
(2)色彩:150分(八开画纸、考试时间3小时)
2、书法学(400分):
(1)临帖:200分(中档生宣,四尺三开,考试时间2小时)
内容:经典楷书(100分)和隶书字帖(100分)(一般不超过30字),按原有结构、章法临写,不落款识,一律竖式书写。
(2)创作:200分(中档生宣,四尺对开条幅,考试时间2小时)
内容:诗歌(一般不超过30字),创作一幅书法作品,书体不限,要求必须有落款(落款内容考场提供),一律竖式书写,书写文字须用繁体字,不得繁简混用。
注:考试纸张由考场提供,考生不得自带任何纸张,书写等其他工具自备。
3、音乐学(150分):
(1)主项:100分
(2)副项:20分
(3)视唱:30分
注:主项、副项从舞蹈、声乐、器乐中选择,声乐必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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