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取得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以报考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取得我校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以报考我校的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广播电视编导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照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2、 取得我校美术类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可以报考我校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绘画、工艺美术、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取得我校音乐类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可以报考我校音乐 学、音乐表演专业;取得我校舞蹈学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能报考我校舞蹈学专业;取得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可能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 业。填报我校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绘画、工艺美术、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须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专 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取得相应专业校考合格证,方能填报我校志愿。我校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术科校考分数×60%+高考文化分数 ×40%),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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