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须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自行划定的文化控制分数线,具有我校校考专业合格证,并且考生所在省专业统考合格,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在此基础上方可按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日合作)、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中英合作)、环境设计(中 英合作)等专业:按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的原则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满分÷高考文化满分)×高考文化成绩
说明:对于上海市生源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为上海市专业统考成绩,不需要参加校考;对于其他省生源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为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
2、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等专业要求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满分为150分)。
3、服装与服饰设计(中英合作)、环境设计(中英合作)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满分为150分),如英语单科成绩在125分(满分为150分)以上,且服装与服饰设计(中英合作)或环境设计(中英合作)专业为专业第一志愿,该专业综合成绩加10分排队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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