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2015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一、测试对象及范围
1.测试对象: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高中毕业生;在声乐、器乐、表演等方面具有艺术特长,并参加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艺术特长测试且获得合格证书者(无统一测试的地区除外)。
2.生源范围:全国所有省市的理科生源及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0个省市的文科生源。
二、时间安排及地点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月16日-1月21日
2.接收申请材料截止时间:2015年1月22日(以实际收件日为准)
3.初审结果公布时间:2015年1月26日
4.现场测试:2015年1月30日。
①1月29日8:00-17:00至天津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报到并领取准考证(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应试资格)。
②1月30日全天进行艺术特长测试(具体测试时段将根据报到时间先后次序确定)。
5.测试地点:天津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青年湖畔)。
三、招收项目及类别
西洋管乐类(拟认定22人):双簧管(兼会演奏英国管者优先认定)、单簧管(兼会演奏低音单簧管者优先认定)、大管(兼会演奏低音大管者优先认定)、小号、圆号、长号、大号、次中音号、上低音号、西洋打击乐(定音鼓、小军鼓、马林巴为必测项目)
西洋弦乐类(拟认定20人):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
民族管弦乐器类(拟认定9人):二胡、琵琶、阮、竹笛、唢呐、笙、民族打击乐
声乐类(拟认定25人):美声唱法
键盘类(拟认定2人):钢琴
舞蹈类(拟认定7人):古典舞、民族民间舞
条件要求:
器乐类:需具备2年以上参加乐团的经历。报名材料中需提供所在乐团主管单位的证明,以及有关比赛获奖证书。
声乐类:能熟练视唱3个升降号以内的五线谱,需具备2年以上参加合唱团的经历,或在省级(含)以上声乐或合唱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报名材料中需提供所在合唱团主管单位的证明,以及有关证书。
注:各项目招生计划可根据本年度考生专业测试结果、艺术团建设需要调整。
四、报名程序
1.登陆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tju.edu.cn)点击网上报名,注册、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21日。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后方可参加艺术特长测试,不接受现场报名。
2.网上提交信息后,请考生将下列申请材料(该材料将作为初审的评分依据且不予退还)快递至天津大学艺术教育中心,截止接收申请材料的时间为2015年1月22日(以实际收件日为准),材料未按时寄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①报名表;
②高二全年、高三上学期学习成绩和年级排名的原始记录(班级成绩册)复印件,需加盖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③艺术特长项目的音像资料:将个人报考节目拍摄并制成支持电脑播放的一般视频文件(限时5分钟),文件名为“艺术特长项目-考生姓名-所在中学”(如“小提琴-张三-天津中学”),请邮寄优盘,优盘外封注明考生姓名、所在地区、中学、艺术特长项目及内容目录字样;音像录制过程中不得变换镜头拍摄及后期编辑处理;
④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及同一底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照片背面需注明姓名、特长、所在中学);
⑤高中以来重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它可证明自己优势的材料。
注:我校将对考生邮寄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若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生资格,并按照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处理。
3.我校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初审结果,初审通过者须按报名系统提示要求完成后续报名程序方可获得测试资格。请考生密切关注报名系统查看各类信息,以便了解报名进度。
4.所有报名材料概不退回。
五、测试内容及说明
天津大学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考试将分为初审、测试二个环节。
初审:我校组织专家根据考生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初选入围名单。未按要求提供材料者,网上报名情况与寄达申请材料内容不一致者,初审不予通过。
测试:
艺术特长测试内容及要求如下:
器乐类:
测试内容1:准备两个能够充分体现自己艺术特长最高水平的曲目或片断,时间控制在五分钟以内,由评委指定参加测试。
相关说明:主要考察个人演奏及音乐表现能力;评委可要求考生从曲目的任何地方开始或结束;不带伴奏。
测试内容2:现场视奏。
相关说明:主要考察基本功及视奏能力;西洋器乐使用五线谱、民族器乐使用简谱。
键盘类:
测试内容1:准备两个能够充分体现自己艺术特长最高水平的曲目或片断,时间控制在五分钟以内,由评委指定参加测试。
相关说明:主要考察个人演奏及音乐表现能力;评委可要求考生从曲目的任何地方开始或结束;我校提供钢琴。
测试内容2:现场视奏、即兴伴奏。
相关说明:主要考察基本功、视奏及即兴伴奏的能力水平;使用五线谱。
舞蹈类:
测试内容1:准备一个能够充分体现自己艺术特长最高水平的舞蹈,时间控制在五分钟以内。
相关说明:主要考察形象(相貌端正,身体比例协调,男生身高在172cm以上,女生身高在162cm以上)、表演、技巧(跳、转、翻、软开度)等;需自备伴奏光盘。
测试内容2:基本功、模仿、即兴表演;命题表演。
相关说明:协调性好,受过系统训练,有扎实的基本功功底;反应灵敏,有较强的舞蹈学习能力。
声乐类:
测试内容1:准备两首能够充分体现自己艺术特长最高水平的歌曲,时间控制在五分钟以内由评委指定参加测试。
相关说明:主要考察个人演唱及音乐表现能力;自备伴奏光盘或自带钢琴伴奏。
测试内容2:现场视唱。
相关说明:使用五线谱。
注:①我校可为考生提供低音提琴、定音鼓、钢琴三类乐器,仅限考场内使用,其它乐器均需考生自备;②每名考生限报一项特长,多报者考试成绩无效;③测试期间,伴奏仅限CD格式,其他格式伴奏不予播放。
六、测试结果及录取办法
1.成绩拟于2015年4月中旬,在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2.我校将根据艺术团的发展需求、考生报考意愿及艺术特长测试分数,择优认定候选人资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考生自愿的基础上与被认定的考生签订协议书并生效。被认定考生按照所持协议书约定填报高考志愿的,将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A:降至一本线的认定。仅针对艺术团急需项目且特长水平特别突出的考生(若某项中整体考生水平未能达到要求,则取消该项目的一本线认定名额,但该项考生仍可参加降20分的排序和认定)。其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本线,专业服从调剂,即可录取;若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最低录取分数线,则加20分安排专业。
艺术团急需项目主要包括:声乐、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双簧管兼英国管、低音大管、圆号、长号、小号。
B:降20分录取。针对我校今年计划招生的全部艺术特长项目。若其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但在我校录取线下20分之内,且高于当地一本线,专业服从调剂,即可录取;若其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可加20分安排专业。
注:考生可享受相应优惠政策的专业,详见专业列表(附件)。最终以学生高考所在省份当年招生计划为准。
3.我校认定考生按照以下要求填报志愿的,方可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①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②在高水平艺术团报考批次(如无高水平艺术团报考批次,则在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A志愿)报考天津大学;③在我校对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内填报志愿。
4.对于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进入我校的考生,入校后须参加复审,对于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发现,则取消入学资格。
七、测试的相关信息均通过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tju.edu.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测试或录取者,责任自负。
八、其它事项
1.考生参加测试期间的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自理。
2.考生测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
3.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艺术团学生(若签约生效,即使考生高考成绩超过我校在当地的最低录取线,也被视为高水平艺术团学生),将根据其高考成绩和个人志愿,安排在我校非艺术专业学习。进校后必须参加艺术团日常排练、集训、演出、比赛等活动,同时遵守艺术团的各项规定。若违反协议,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2—2740648015302070572
传真:022—27890908
邮政编码:300072
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310室,天津大学艺术教育中心收(信封务必注明“高水平艺术团报名表”)
九、附则
1.若教育部政策有变化,以教育部出台的最新政策为准。
2.我校在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过程中全程录像,按教育部有关要求进行公示。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2-27403794。
3.本简章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天津大学艺术教育中心负责最终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