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外事学院2015年艺术类表演(影视表演)专业招生简章
根据陕西省《关于做好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4】42号)文件精神,西安外事学院2015年表演(影视表演)专业招生由本校组织专业课考试。陕西考生报考我校该专业须参加专业课校考。外省考生报考我校该专业须参加所在省市艺术类招生相关专业的统考或联考。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陕西考生报考须符合《关于做好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4】42号)要求,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取得《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方可报名参加我校专业课校考。
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3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3cm,身体健康、体型匀称、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
(二)报名时间
参加我校表演专业课校考者须于2015年3月15日-3月16日到西安外事学院南校区现场报名。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三)报名时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用,领取《专业课准考证》。
(四)报名截止3月16日下午17:30,预期不予受理。
二、考试
(一)考试时间:2015年3月17-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二)考试地点:西安外事学院南校区雨花听
考生自备考试所需物品,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和《专业课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内容:
1、(朗读,自备稿件、散文、古诗词朗诵,限3分钟内)、表演(集体命题小品)、声乐(自备歌曲一首)、形体(自备舞蹈、武术一段,限3分钟内)、才艺展示(戏曲、曲艺、杂技、魔术、乐器(所需乐器自备)等)。
2、表演专业满分100分。形体20%、台词20%、才艺展示20%、表演占30%、声乐占10%。
(四)考试流程
初试
1、朗诵(自选作品,散文、片断、古诗词,限时3分钟)
2、声乐(自选作品,唱法不限,无伴奏)
复试
1、朗诵(自选现代诗或寓言,限时3分钟)
2、表演(按照考官指定内容进行考核)
三试
1、语言考试(考官指定练习:声音语言适应能力、反应能力考查)
2、表演、形体综合考试(按照考官指定内容进行考核)
3、特长展示(除考试内容之外的其他艺术特长)
4、口试
(1)回答考官提问
(2)综合素质考查
三、查询
考生可登陆西安外事学院官网,通过招生网查询初试、复试名单,三试结果也在招生网发布。
四、录取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
陕西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艺术类本科省控线,且校考合格,以参加我校的专业课校考成绩为准,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校考成绩相同者,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
外省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省控线,按照所在省市的艺术类表演专业课统考(或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校考成绩相同者,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
五、联系
联系电话:029-88513888 88751096 88751087
传 真:029-88513669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鱼斗路18号
邮编:710077
网址:www.xaiu.edu.cn
电子邮箱:zhaosheng@xaiu.edu.cn
西安外事学院
201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