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美术学院2015年本科招生简章
西安美术学院建校于1949年,是我国创建最早的八大美院之一,是西北地区唯一一所高等美术院校,其前身为西北军政大学艺术学院。学院自建校以来,其建设发展始终与新中国的美术教育及文化艺术发展紧密相联,在继承传统,深挖教育教学内涵的基础上,注重改革创新,开拓教育教学新方向。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欢迎广大有志从事美术事业的考生报考西安美术学院。
一、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有一定美术基础;
(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无色盲、色弱;
(4)军队战士经军区政治部批准后可以报考;
(5)省级美术类专业、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者(未组织专业统考的省份及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三、西安美术学院2015年本科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式)
1、网上报名与交费:
开始时间:2015年1月8日每天6:00—23:00
截止时间:各考点现场确认时间前两日18:00(请尽早上网登录,避免高峰时段网络堵塞,逾期不再补报)
网上交费:专业考试分为设计类、绘画类、史论类、音乐类,报名考试费按专业类别各类100元/人。
考生需登录(http://115.29.164.39)进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交费成功后,考生不得修改考点和报考专业,并且认真核对报考信息,现场确认时我院不做任何信息的更改,同时不再接受未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报考,也不再办理退款,因此请各考生谨慎填报,合理选择考点及安排考试时间。
2、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身份证丢失,须提供盖有派出所公章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身份证号和照片的证明)及网上报名确认单到自己网报时选择的考点进行现场信息确认(不允许代报);
3、考生现场确认合格后发放“西安美术学院专业准考证”方可参加专业考试。
4、每一位考生都必须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如有错填、漏填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太原、武汉、潍坊考点使用当地考点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报名方式及流程以考点公布为准。
6、填写志愿: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填报高考(课程)志愿时只能按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时所报第一志愿专业名称填写(专业代码按照考生所在省公布代码为准);
注:不可兼报专业:书法学、雕塑;
可兼报专业:设计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
可兼报专业:绘画类:绘画(油画)、绘画(版画)、绘画(综合绘画)、绘画(艺术教育)、绘画(美术教育)、摄影(摄影)、摄影(摄影与制作)、中国画。
可兼报专业:史论类:艺术史论、美术学、艺术设计学、文化产业管理
可兼报专业:音乐类:音乐学(音乐学)、音乐学(学前艺术)
四、考试办法:
1、专业考试:
(1)考点安排:(按照广东省、江苏省规定,广东省考生、江苏省考生报考书法类专业可选择西安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其它专业只能在深圳、南京考点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在其它考点参加专业考试者考试成绩无效。)
(2)郑州、潍坊考点不接收省外考生报考。
(3)考试安排:
a、外考点第一天考试安排设计类,第二天考试安排绘画类、雕塑;
b、本部考点第一天考试安排设计类、音乐类,第二天考试安排绘画类、雕塑、书法类。
(4)考生持“西安美术学院专业准考证”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专业考试。考试所需的画板(不小于4开纸)、颜色、水盒、画笔等画具全部自备。
(5)专业考试成绩将于4月中旬在西安美术学院招生网(http://www.xafa.com.cn)公布,届时请考生登陆查询,专业考试合格者在西安美术学院招生网上打印《专业合格证》。
2、文化考试: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文科或理科统考,专业合格的考生持“专业合格证”在户口所在地招办按规定办理文化统考报名手续,政审体检由当地招办统一办理,我院复审。
五、录取办法: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根据各省要求美术类省统考涉及的本科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由各省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未达到美术类统考合格线的考生不能参加校考,已参加校考的校考成绩无效。史论类中艺术史论、文化产业管理专业,考生可根据所在省文件要求未涉及美术类统考专业的可以直接在我院网上报名系统中报考。
1、本科文化课计分方式:(文化总分为考生实际所得文化成绩总分)
(1)文、理科考生: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含数学成绩);
(2)个别不分文、理科的省份,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含数学成绩)。
2、本科录取原则:(我院2015年专业课满分为200分)
(1)艺术史论专业、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原则上文化课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2)其他专业方向: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专业总分÷200×60)
六、港、澳、台及华侨考生报名须知:
1、港、澳、台及华侨考生报考我院必须参加我院组织 的专业考试,专业报名方式及考试要求与内地考生相同,网上报名时需注意:①身份证号填写:构造15位的老身份证号码:“111111” + 6位的生日 + “111”。比如92年12月16日生日,写作:111111921216111 ②报考号:十个零(0000000000)③高考所在:请按照户籍所在地填写,不是现居住地,即使长期在内地居住,香港居民也请填写香港,澳门居民填写澳 门,台湾居民填写台湾。
2、港、澳、台及华侨考生还需要参加当年港、澳、台及华侨的联合招生考试(文化课考试),考试详情请与下列机构联系:广东市东风路725号 邮编:510080 电话:020-38776581、38627826。
七、入学事项及待遇:
1、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时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2、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我院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3、在校就读期间,学校实行奖学金,特困生减免学费及困难学生助学贷款等多种措施,以帮助品学兼优或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4、收费标准:
(1)住宿费:学院根据专业和实际情况统一安排住宿,收费标准以入学须知为准。
(2)代办费:根据教学和军训等项工作的需要和不同专业、不同类型,按实际发生额一次性收取。
5、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用具、材料费自理,享受公费医疗、转户口关系。
八、其他事项:
本院另招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职研究生、特殊教育(本科)、附属中等美术生、成人继续教育(专升本、高起本)。简章另发,欢迎报考。
本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考生由火车站乘5路、30路公共汽车在医学院下车向西500米即到)
邮编:710065
招生办公室电话:029-88247882、88222342、88221716(传真)
网址:www.xafa.edu.cn www.xafa.com.cn
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咨询电话:029-87976993
附属中专咨询电话:029-88214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