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2015年音乐与舞蹈类专业报考须知
1.考生报名须出具省级教育考试院印发的《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备复印件)、身份证(备复印件)或派出所出具的同底照片的身份证明、省级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相关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证明(备复印件)。
(注:部分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考生必须取得生源所在省相应专业的省统考合格证,否则我校专业校考成绩无效,请考生认真阅读本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文件,按本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浙江省考生可直接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
2.每位考生必须在生源地所在省份的考点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3. 浙江省考生一律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纳考试费用、网上自助打印专业准考证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现场缴费。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按要求认真填报,并 仔细校对所填报名信息,经我校审核确认后,考生所填报信息不得再进行修改;网上缴费完成后,考生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所缴纳费用一律不退;如考生未在我校公 布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费用,或考生所填内容不符合我校公布的相关要求,将视为专业报名无效。
网报地址:http://www.zjcm.edu.cn
网报时间:2015年2月1日—2月23日
网上缴费、自助打印准考证时间:2015年2月26日—3月2日
4.每位考生限报考一个专业方向,有缺考科目的考生,所报考专业成绩视为无效。
5.所有专业测试分一试和二试两次考试。具体收费按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批准项目、标准执行。
6.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凭专业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原件参加考试,缺一不可。
(2)考生在考试期间一切费用自理,所需乐器除钢琴外一律自备。
(3)在考试中,评委有权指定考生作片断表演;所有参加演唱、演奏考试的考生必须背谱演唱、演奏。
(4)报考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方向)专业的考生,演唱须自带伴奏CD;报考其他专业(方向)的考生,参加声乐考试项目,不得自带伴奏人员或伴奏带。
(5)报考舞蹈类专业的考生,自备作品表演须提供伴奏CD。
(6)谢绝穿演出服、化浓妆、穿高跟鞋参加专业考试。
7.音乐表演(越剧表演方向)专业报名、考试详情请参阅我校《音乐表演(越剧表演方向)专业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