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摘要:杭州师范大学2015年音乐与舞蹈类专业考试科目、考试范围、分值比例以及录取原则(一)音乐表演专业1 声乐演唱方向项目内容省份考试内容考试范围科目及要求浙江省一试:视唱、听
杭州师范大学2015年音乐与舞蹈类专业考试科目、考试范围、分值比例以及录取原则
(一)音乐表演专业
1.声乐演唱方向
项目内容 | 省份 | 考试内容 | 考试范围 |
科目及要求 | 浙江省 | 一试:视唱、听音记谱二试:美声唱法:演唱中外歌曲各一首民族唱法:演唱中国歌曲两首 | 视 唱:五线谱,一个升、降号以内,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含有切分、三连音、跨小节连线、变化音、增四度、减五度音程及六度以上音程跳进等。听音记谱(五线 谱记谱):1.音程:旋律音程、和声音程; 2.和弦:三和弦原位、转位;3.单声部旋律听写:C大调、a小调,八小节以内;4.节奏听写:2/4、3/4拍。 |
非浙江省 | 一试:视唱、听音模唱二试:美声唱法或民族唱法:演唱歌曲一首 | 视 唱:五线谱,一个升、降号以内,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含有切分、三连音、跨小节连线、变化音、增四度、减五度音程及六度以上音程跳进等。听音模唱:1. 和声音程模唱:八度以内各种自然音程;2.和弦:大、小、增、减三和弦原位、转位;原位大小七、小小七、减小七、减减七和弦;3.旋律:大、小调式或民族 调式。 | |
分值比例及录取原则 | 1.专业成绩满分(100分):声乐演唱成绩 80%+视唱成绩10%+听音模唱或听音记谱成绩10%。2.划定各省专业校考合格线原则:不高于该专业(方向)招生计划1:4的比例,且专业成绩不低于 60分。3.凡专业校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志愿优先以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投档,择优录取。4.上述录取 办法如与国家或各省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或各省的招生政策和我校2015年招生总章程为准。 |
2.钢琴演奏方向
项目内容 | 省份 | 考试内容 | 考试范围 |
科目及要求 | 浙江省 | 一试:视唱、听音记谱二试:1.演奏复调作品或练习曲一首;2.演奏奏鸣曲快板乐章或乐曲一首 | 视 唱:五线谱,一个升、降号以内,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含有切分、三连音、跨小节连线、变化音、增四度、减五度音程及六度以上音程跳进等。听音记谱(五线 谱记谱):1.音程:旋律音程、和声音程; 2.和弦:三和弦原位、转位;3.单声部旋律听写:C大调、a小调,八小节以内;4.节奏听写:2/4、3/4拍。 |
非浙江省 | 一试:视唱、听音模唱二试:1.演奏复调作品或练习曲一首;2.演奏奏鸣曲快板乐章或乐曲一首 | 视 唱:五线谱,一个升、降号以内,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含有切分、三连音、跨小节连线、变化音、增四度、减五度音程及六度以上音程跳进等。听音模唱:1. 和声音程模唱:八度以内各种自然音程;2.和弦:大、小、增、减三和弦原位、转位;原位大小七、小小七、减小七、减减七和弦;3.旋律:大、小调式或民族 调式。 | |
分值比例及录取原则 | 1.专业成绩满分(100分):钢琴演奏成绩 80%+视唱成绩10%+听音模唱或听音记谱成绩10%。2.划定各省专业校考合格线原则:不高于该专业(方向)招生计划1:4的比例,且专业成绩不低于 60分。3.凡专业校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志愿优先以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投档,择优录取。4.上述录取 办法如与国家或各省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或各省的招生政策和我校2015年招生总章程为准。 |
3.中国乐器演奏方向
项目内容 | 省份 | 考试内容 | 考试范围 |
科目及要求 | 浙江省 | 一试:视唱、听音记谱二试:1.演奏民间乐曲或传统乐曲一首;2.演奏大型乐曲或技巧性乐曲一首 | 乐 器范围:古筝、古琴、二胡、扬琴、琵琶、柳琴、中阮、民族打击乐、笛子、唢呐、笙。视唱:五线谱,一个升、降号以内,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含有切分、三 连音、跨小节连线、变化音、增四度、减五度音程及六度以上音程跳进等。听音记谱(五线谱记谱):1.音程:旋律音程、和声音程;2.和弦:三和弦原位、转 位;3.单声部旋律听写:C大调、a小调,八小节以内;4.节奏听写:2/4、3/4拍。 |
非浙江省 | 一试:视唱、听音模唱二试:1.演奏民间乐曲或传统乐曲一首;2.演奏大型乐曲或技巧性乐曲一首 | 视 唱:五线谱,一个升、降号以内,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含有切分、三连音、跨小节连线、变化音、增四度、减五度音程及六度以上音程跳进等。听音模唱:1. 和声音程模唱:八度以内各种自然音程;2.和弦:大、小、增、减三和弦原位、转位;原位大小七、小小七、减小七、减减七和弦;3.旋律:大、小调式或民族 调式。 | |
分值比例及录取原则 | 1.专业成绩满分(100分):中国乐器演奏 成绩80%+视唱成绩10%+听音模唱或听音记谱成绩10%。2.浙江省内中国乐器演奏方向计划招生20名:古筝3名、古琴1名、二胡4名、扬琴2名、琵 琶2名、柳琴1名、中阮1名、民族打击乐1名、笛子2名、唢呐2名、笙1名。3.划定各省专业校考合格线原则:不高于该专业(方向)招生计划1:4的比 例,且专业成绩不低于60分。4.凡专业校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志愿优先以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投档,择 优录取。5.上述录取办法如与国家或各省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或各省的招生政策和我校2015年招生总章程为准。 |
4.西洋乐器演奏方向
项目内容 | 省份 | 考试内容 | 考试范围 |
科目及要求 | 浙江省 | 一试:视唱、听音记谱二试:1.演奏自选音阶、琶音;2.演奏练习曲一首;3.演奏乐曲一首。 | 乐 器范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打击乐。视唱:五线谱,一个升、降号以内,大、 小调式或民族调式,含有切分、三连音、跨小节连线、变化音、增四度、减五度音程及六度以上音程跳进等。听音记谱(五线谱记谱):1.音程:旋律音程、和声 音程; 2.和弦:三和弦原位、转位;3.单声部旋律听写:C大调、a小调,八小节以内;4.节奏听写:2/4、3/4拍。 |
非浙江省 | 一试:视唱、听音模唱二试:1.演奏练习曲一首;2.演奏乐曲一首 | 视 唱:五线谱,一个升、降号以内,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含有切分、三连音、跨小节连线、变化音、增四度、减五度音程及六度以上音程跳进等。听音模唱:1. 和声音程模唱:八度以内各种自然音程;2.和弦:大、小、增、减三和弦原位、转位;原位大小七、小小七、减小七、减减七和弦;3.旋律:大、小调式或民族 调式。 | |
分值比例及录取原则 | 1.专业成绩满分(100分):西洋乐器演奏 成绩80%+视唱成绩10%+听音模唱或听音记谱成绩10%。2.浙江省内西洋乐器演奏方向计划招生20名:小提琴5名、中提琴2名、大提琴2名、低音提 琴1名、竖琴1名、长笛1名、单簧管1名、双簧管1名、大管1名、小号1名、圆号1名、长号1名、大号1名、打击乐1名。3.划定各省专业校考合格线原 则:不高于该专业(方向)招生计划1:4的比例,且专业成绩不低于60分。4.凡专业校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 生,按志愿优先以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投档,择优录取。5.上述录取办法如与国家或各省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或各省的招生政策和我校2015年招生总章 程为准。 |
5.流行音乐方向
项目内容 | 省份 | 考试内容 | 考试范围 |
科目及要求 | 浙江省 | 一试:视唱、听音记谱二试(演唱或演奏二选一):1.演唱流行歌曲两首(其.中一首必须是中国歌曲);2.乐器演奏:演奏自选曲目两首 | 演 奏乐器范围:古典吉他、民谣吉他、电吉他、电贝司、爵士鼓、萨克斯管、流行键盘、流行手风琴、爵士钢琴、小号、长号、双排键电子琴。视唱:五线谱,一个 升、降号以内,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含有切分、三连音、跨小节连线、变化音、增四度、减五度音程及六度以上音程跳进等。听音记谱(五线谱记谱):1.音 程:旋律音程、和声音程; 2.和弦:三和弦原位、转位;3.单声部旋律听写:C大调、a小调,八小节以内;4.节奏听写:2/4、3/4拍。 |
非浙江省 | 一试:视唱、听音模唱二试(演唱或演奏二选一):1.演唱流行歌曲一首;2.乐器演奏:演奏自选曲目两首 | 演 奏乐器范围:古典吉他、民谣吉他、电吉他、电贝司、爵士鼓、萨克斯管、流行键盘、流行手风琴、爵士钢琴、小号、长号、双排键电子琴。视唱:五线谱,一个 升、降号以内,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含有切分、三连音、跨小节连线、变化音、增四度、减五度音程及六度以上音程跳进等。听音模唱:1.和声音程模唱:八 度以内各种自然音程;2.和弦:大、小、增、减三和弦原位、转位;原位大小七、小小七、减小七、减减七和弦;3.旋律: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 | |
分值比例及录取原则 | 1. 专业成绩满分(100分):流行音乐演唱或演奏成绩80%+视唱成绩10%+听音模唱或听音记谱成绩10%。2.划定各省专业校考合格线原则:不高于该专 业(方向)招生计划1:4的比例,且专业成绩不低于60分。3.凡专业校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志愿优先以 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投档,择优录取。4.上述录取办法如与国家或各省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或各省的招生政策和我校2015年招生总章程为准。 |
(二)音乐学专业
1.音乐教育(师范)
项目内容 | 省份 | 考试内容 | 考试范围 |
科目及要求 | 浙江省 | 一试:视唱、听音记谱二试:1.声乐:演唱歌曲一首;2.乐器演奏(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 | 视 唱:五线谱,一个升、降号以内,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含有切分、三连音、跨小节连线、变化音、增四度、减五度音程及六度以上音程跳进等。听音记谱(五线 谱记谱):1.音程:旋律音程、和声音程; 2.和弦:三和弦原位、转位;3.单声部旋律听写:C大调、a小调,八小节以内;4.节奏听写:2/4、3/4拍。 |
非浙江省 | 一试:视唱、听音模唱二试:1.声乐:演唱歌曲一首;2. 乐器演奏(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练习曲或乐曲一首 | 视 唱:五线谱,一个升、降号以内,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含有切分、三连音、跨小节连线、变化音、增四度、减五度音程及六度以上音程跳进等。听音模唱:1. 和声音程模唱:八度以内各种自然音程;2.和弦:大、小、增、减三和弦原位、转位;原位大小七、小小七、减小七、减减七和弦;3.旋律:大、小调式或民族 调式。 | |
分值比例及录取原则 | 1.专业成绩满分(100分):声乐成绩 40% +乐器演奏成绩40% +视唱成绩10%+听音模唱或听音记谱成绩10%。2.划定各省专业校考合格线原则:不高于该专业(方向)招生计划1:4的比例,且专业成绩不低于60 分。3.凡专业校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志愿优先以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投档,择优录取。4.上述录取办法 如与国家或各省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或各省的招生政策和我校2015年招生总章程为准。 |
2.音乐学
项目内容 | 省份 | 考试内容 | 考试范围 |
科目及要求 | 浙江省湖南省山东省 | 一试:1.钢琴: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2.音乐学写作;3.音乐学常识;二试:1. 音乐理论综合卷(乐理、和声写作);2.视唱、听音记谱;3.面试(提交音乐学2000字左右文章一篇) | 音 乐学写作:音乐评论或专题写作;音乐学常识:1.《中国音乐史》;2.《西方音乐史》;3.《传统音乐理论》。考试时任选其中两部分,各部分为50%。参 考书目:《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俞人豪等,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音乐理论综合卷:①乐理(80%),参考书目:《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编,人民音乐出 版社(1962版);②和声(20%),参考书目:《和声学教程(上册)》,斯波索宾等著,人民音乐出版社。视唱、听音记谱(五线谱):1.视唱:两个 升、降号以内,包括变化音及各种复杂节奏;2.听音记谱:①各种自然音程;②大、小、增、减三和弦原位、转位;③大小七、小小七、减小七、减减七和弦原 位、转位(包括密集排列及四声部开放排列);④调内和弦连接(一个升、降号以内密集排列);⑤单声部旋律(两个升、降号以内,包括 2/4、3/4、4/4、6/8拍,含弱起及各种复杂节奏)。 |
分值比例及录取原则 | 1. 专业成绩满分(100分):钢琴演奏成绩10%+音乐学写作成绩20%+音乐学常识成绩20%+音乐理论综合卷成绩20%+视唱成绩5%+听音记谱成绩 5%。+面试成绩20%。2.划定各省专业校考合格线原则:不高于该专业(方向)招生计划1:4的比例,且专业成绩不低于60分。3.凡专业校考成绩合 格、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志愿优先以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投档,择优录取。4.上述录取办法如与国家或各省招生政策不 符的,以国家或各省的招生政策和我校2015年招生总章程为准。 |
(三)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1.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项目内容 | 省份 | 考试内容 | 考试范围 |
科 目 及 要 求 | 浙江省 湖南省 山东省 | 一试:1.音乐理论综合卷(乐理、和声写作);2.视唱、听音记谱;3.歌曲写作;4.旋律写作。 二试:1.乐器演奏(钢琴或其他乐器):练习曲或复调作品一首,奏鸣曲快板乐章或乐曲一首;2.自选民歌或戏曲、曲艺等唱段演唱 | 音 乐理论综合卷:(1)乐理(60%),参考书目:《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编, 人民音乐出版社(1962年版);(2)和声(40%),四部和声写作,参考书目:斯波索宾等著《和声学教程》1~30章内容,人民音乐出版社。视唱、听 音记谱(五线谱):(1)视唱:两个升、降号以内,包括变化音及各种复杂节奏;(2)听音记谱:①各种自然音程;②大、小、增、减三和弦原位、转位;③大 小七、小小七、减小七、减减七和弦原位、转位(包括密集排列及四声部开放排列);④调内和弦连接(一个升、降号以内密集排列);⑤单声部旋律(两个升、降 号以内,包括 2/4、3/4、4/4、6/8拍,含弱起及各种复杂节奏)。歌曲写作:写作歌曲一首,并写出钢琴伴奏片段(前奏及歌曲第一乐句)。旋律写作:按指定的音 乐材料写作单声部器乐化旋律。 |
分值比例及录取原则 | 1.专业成绩满分 (100分):音乐理论综合卷成绩30%+视唱成绩10%+听音记谱成绩10%+歌曲写作成绩20%+旋律写作成绩20%+乐器演奏成绩5%+民歌或戏 曲、曲艺演唱成绩5%。2.划定各省专业校考合格线原则:不高于该专业(方向)招生计划1:4的比例,且专业成绩不低于60分。3.凡专业校考成绩合格、 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志愿优先以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投档,择优录取。4.上述录取办法如与国家或各省招生政策不符 的,以国家或各省的招生政策和我校2015年招生总章程为准。 |
2.音乐设计与制作
项目内容 | 省份 | 考试内容 | 考试范围 |
科目及要求 | 浙江省湖南省山东省 | 一试:1.音乐理论综合卷(乐理、和声写作);2.视唱、听音记谱;3.歌曲旋律写作。二试:综合能力测试1.乐器演奏(钢琴或其他乐器):练习曲或复调作品一首,奏鸣曲快板乐章或乐曲一首2.面试:歌曲、戏曲演唱或自弹自唱3.面试:音乐常识问答 | 音 乐理论综合卷:(1)乐理(60%),参考书目:《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编, 人民音乐出版社(1962年版);(2)和声(40%),四部和声写作,参考书目:斯波索宾等著《和声学教程》上册,人民音乐出版社。视唱、听音记谱(五 线谱):(1)视唱:两个升、降号以内,包括变化音及各种复杂节奏;(2)听音记谱:①各种自然音程;②大、小、增、减三和弦原位、转位;③大小七、小小 七、减小七、减减七和弦原位、转位(包括密集排列及四声部开放排列);④调内和弦连接(一个升、降号以内密集排列);⑤单声部旋律(两个升、降号以内,包 括 2/4、3/4、4/4、6/8拍,含弱起及各种复杂节奏)。歌曲旋律写作:五线谱记谱,写作歌曲旋律一首,全曲需配以和弦标记。音乐常识问答:内容为有 关作曲家和名曲,常见音乐表演形式、中西乐器和民族音乐常识,计算机与MIDI系统、电学与声学入门常识等;参考书目:《乐声的奥秘》 梁广程编著 人民音乐出版社;《和声学教程》 斯波索宾等合著,人民音乐出版社;《音乐基本素养考级》上、下册,重点第四-第八部分,中国音乐家出版社;《青少年学电脑音乐》, 葛世杰 曾丽明编著,上海音乐出版社。 |
分值比例及录取原则 | 1.专业成绩满分 (100分):音乐理论综合卷成绩30%+视唱成绩10%+听音记谱成绩10%+歌曲旋律写作成绩20%+乐器演奏成绩10%+歌曲、戏曲演唱或自弹自唱 成绩10%+音乐常识问答成绩10%。2.划定各省专业校考合格线原则:不高于该专业(方向)招生计划1:4的比例,且专业成绩不低于60分。3.凡专业 校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志愿优先以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投档,择优录取。4.上述录取办法如与国家或各省 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或各省的招生政策和我校2015年招生总章程为准。 |
(四)舞蹈表演专业
项目内容 | 省份 | 考试内容 | 考试范围 |
科目及要求 | 浙江省 | 一试:舞蹈表演1.自备作品表演(不能用组合代替)2.即兴表演注:考生必须身着练功服参加考试。二试:舞蹈素质1.软、开度测试2.专业技巧测试注:考生必须身着芭蕾舞练功服参加考试。 | 作 品表演:中国古典舞、中国民间舞、芭蕾舞、现当代舞(可以选择其中一个类别进行表演)。即兴表演:根据考场提供的音乐即兴表演。软、开度:前腿、旁腿、后 腿、腰、肩、横叉。专业技巧:大跳、倒踢紫金冠(女)、双飞燕(男)、原地撕叉跳、四位转、平转、旁腿转(男)、点翻身(女)、串翻身(女)、蹦子(男) 及技巧组合。 |
非浙江省 | |||
分值比例及录取原则 | 1. 专业成绩满分(100分):舞蹈表演成绩50%+舞蹈素质成绩50%。2.划定各省专业校考合格线原则:不高于该专业(方向)招生计划1:4的比例,且专 业成绩不低于60分。3.凡专业校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志愿优先以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投档,择优录取。 4.上述录取办法如与国家或各省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或各省的招生政策和我校2015年招生总章程为准。 |
(五)舞蹈学专业(师范)
项目内容 | 省份 | 考试内容 | 考试范围 |
科目及要求 | 浙江省 | 一试:舞蹈表演1.自备作品表演(不能用组合代替)2.即兴表演注:考生必须身着练功服参加考试。二试:舞蹈素质1.软、开度测试2.专业技巧测试注:考生必须身着芭蕾舞练功服参加考试。 | 作 品表演:中国古典舞、中国民间舞、芭蕾舞、现当代舞、国际标准舞(可以选择其中一个类别进行表演)。即兴表演:根据考场提供的音乐即兴表演。软、开度:前 腿、旁腿、后腿、腰、肩、横叉。专业技巧:大跳、倒踢紫金冠(女)、双飞燕(男)、原地撕叉跳、 四位转、平转、点翻身(女)、串翻身(女)、蹦子(男)。 |
非浙江省 | |||
分值比例及录取原则 | 1. 专业成绩满分(100分):舞蹈表演成绩50%+舞蹈素质成绩50%。2.划定各省专业校考合格线原则:不高于该专业(方向)招生计划1:4的比例,且专 业成绩不低于60分。3.凡专业校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志愿优先以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投档,择优录取。 4.上述录取办法如与国家或各省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或各省的招生政策和我校2015年招生总章程为准。 |
相关高考热词TAG搜索:杭州师范大学 音乐与舞蹈类专业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