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2015年艺术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
重庆大学是教育部批准招收艺术特长生的高校之一。为进一步推动素质教育,促进校园文化建设,2015年我校将继续招收艺术特长生。
一、招生对象:
符合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艺术特长突出、综合素质全面、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的高中毕业生(各省有统测规定的需达到合格要求)。
二、招生计划及项目:招生计划63名,具体情况如下:
计划类别 | 项目类别 | 项 目 | 计划人数 | 拟签人数 |
A类一本线录取(总计10名) | 交响乐类 | 小号 | 1 | 2 |
圆号 | 1 | 2 | ||
长号 | 1 | 2 | ||
中提琴 | 1 | 2 | ||
小提琴 | 1 | 2 | ||
民乐类 | 二胡 | 1 | 2 | |
大阮 | 1 | 2 | ||
中阮 | 1 | 2 | ||
戏曲表演(唱腔身段) | 2 | 4 | ||
B类模拟投档线下20分录取(且不低于一本线,高考总分非750分的省,根据高考总分按比例折算)(总计53名) | 交响乐类 | 小号 | 3 | 6 |
圆号 | 2 | 4 | ||
长号 | 2 | 4 | ||
中提琴 | 2 | 4 | ||
小提琴 | 2 | 4 | ||
大提琴 | 1 | 2 | ||
低音提琴 | 1 | 2 | ||
双簧管 | 1 | 2 | ||
巴松 | 2 | 4 | ||
单簧管 | 1 | 2 | ||
短笛 | 1 | 2 | ||
大号 | 2 | 4 | ||
次中音号 | 2 | 4 | ||
萨克斯 | 2 | 4 | ||
长笛 | 1 | 2 | ||
西洋打击乐 | 4 | 8 | ||
民乐类 | 二胡 | 3 | 6 | |
大阮 | 2 | 4 | ||
中阮 | 2 | 4 | ||
高胡 | 1 | 2 | ||
中胡 | 2 | 4 | ||
笛子 | 1 | 2 | ||
唢呐 | 1 | 2 | ||
中音笙 | 1 | 2 | ||
高音笙 | 1 | 2 | ||
扬琴 | 2 | 4 | ||
琵琶 | 2 | 4 | ||
低音笙 | 1 | 2 | ||
民族打击乐 | 2 | 4 | ||
戏曲表演(唱腔身段) | 3 | 6 |
三、报名条件:(须满足第1项和第2、3项中任意1项)
1.获得各类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最高级别证书;
2.中学阶段具有参加校级学生艺术团2年及以上活动经历(附艺术团活动材料、指导教师及中学老师签字);
3.中学阶段参加省部级及以上比赛并获奖;如:“星星火炬”“星海杯”“金钟奖”“中学生艺术展演”等。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每个考生最多可兼报两项,按测试项目分别排序)
登录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站(网址http://zhaosheng.cqu.edu.cn:8000,选“网上报名系统”进入),按照要求进行注册、填表。打印《重庆大学2015年艺术特长生报名申请表》交中学签章。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3月3日。
2.材料报送(材料不全,不予报名):
(1)重庆大学2015年艺术特长生报名申请表(网上填报)
(2)重庆大学综合素质评价表(点此下载)
(3)高中三年各科成绩及年级排名(学校教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扫描,测试报到时校验原件)
(4)各类艺术水平考级最高级别证书以及省部级及以上比赛获奖证书(扫描)(测试报到时校验原件)
以上材料扫描后压缩成压缩包,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ystcs@cqu.edu.cn),注明邮件主题"艺术特长生报名材料",截止时间:2015年3月6日(以收到邮件为准,过期无效,报名材料将在招办和团委网站公示并接受投诉,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考试资格)。
3.资格审查:学校根据报名条件审查资格。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报名进度”查看结果,通过初审者请按照要求作好测试准备。
五、测试安排:
(一)测试时间:2015年3月21—22日
报到时间:2015年3月20日13:00-18:00
报到手续:交验证件(身份证、各种获奖、比赛证书原件)
缴费、交照片(两寸免冠两张)、领取准考证。
报到地点:重庆大学A区美视电影学院(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
(二)测试内容:
1.特长测试:自备乐器
器乐:A.演奏和技巧展示(自备练习曲1首、乐曲1首)
B.视奏
戏曲表演:A.自备川剧选段两个(彩唱和清唱)
B.视唱
2.测试成绩:特长成绩(90%)+综合素质评价(10%)(根据报名材料按照综合素质评价表中各项内容进行评定)
六、合格认定:
1.资格认定:参加我校艺术特长生测试的考生,按照计划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分别认定为A、B两类(测试成绩相同时,以特长成绩为准)。
A类: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本线即可录取,其测试成绩不低于90分,测试成绩未达到要求的项目,其计划可调剂到其它项目。
B类: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该省模拟投档线下20分(且不低于一本线)即可录取,其测试成绩不低于85分。测试成绩未达到要求的项目,其计划可调剂到其它项目。(高考总分非750分的省,根据高考总分按比例折算)。
2.合格公示: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须与我校签订《重庆大学艺术特长生资格认定书》后正式生效,志愿填报及录取相关事宜均以认定书为准。
七、录取原则:
1.合格考生于6月30日之前登陆重庆大学招生网站(艺术特长生测试报名处)补填高考信息。
2.须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第一学校)填报我校,填报5个有效专业志愿且愿意调剂(专业不能重复填报,计划少或报考人数多的专业限人数,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须参加自主招生考试)。
3.录取原则:
A、B两类录取原则以《重庆大学艺术特长生资格认定书》为准。根据A、B两类各项目计划和合格考生报考情况,按照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
计划调整原则:当A、B两类部分项目出现生源不足时,其空缺计划可根据测试成绩在同类项目之间进行调剂。
专业安排原则:根据专业志愿,参考高考成绩(与重点线之差)和测试成绩合理安排。
八、其它:
1.学校纪监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艺术特长生的测试选拔及录取工作。接受社会监督。投诉电话:13132371850(工作时间内,仅限投诉举报)。
2.新生入学报到期间,我校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进行资格复查和专业复试。凡经复查或复试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照规定公布上报。
3.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艺术特长生,进校后自动成为重庆大学学生艺术团成员,按照要求参加艺术团的日常训练和演出。
九、本办法由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65106763(团委)、023-65102370(招办)
(2月25日起开始接受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