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及评分办法
(一)美术设计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和美术学专业):
1.专业考试科目:色彩、素描
2.成绩评定办法:每门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折合为200分。
注: 美术设计类三个专业在广西区外同一省统考一份试题,我校在同一省的美术类单考成绩对三个专业均有效,在同一省的校考排名以及合格证发放均按照美术设计类三 个专业在同一省的总和计算。美术设计类考生在指定考点报名时,报任意一个专业均可,专业的确定以高考填报我校专业志愿为准。
(二)音乐学
1.专业考试科目:(1)视唱练耳;(2)专业表演:A、主科:声乐演唱、器乐演奏任选一门,B、副科:主科考声乐者须在器乐或舞蹈中任选一门,主科考器乐者须在声乐或舞蹈中任选一门。
2.成绩评定办法:专业主科满分为100分,专业副科目满分为50分,视唱练耳满分为50分,总成绩为200分。
注:专业表演考试曲目自选。主科为声乐者考试要求为演唱声乐作品一首。主科为器乐者考试要求为演奏器乐练习曲或乐曲一首。除钢琴由考点提供外,其它乐器自备。
(三)舞蹈学
1.自选表演:舞蹈剧目(舞种不限)一个。
2.基本功展示:个人技术技巧组合(限1分钟)。
3.即兴表演:即兴表演能力测试(1分钟)。
4.成绩评定办法:自选表演满分为100分,基本功展示满分为50分,即兴表演满分为50分,总成绩为200分。
5.报考基本条件:符合各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肢体比例协调,年龄不超过22周岁,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四) 戏剧影视文学
1、考试科目(笔试):文学写作、影视评论。
2、成绩评定办法:
满分为200分,各考试科目权重系数:文学写作100分,影视评论100分。考试时长:每门科目90分钟,在同一时段考完,共180分钟。
(五) 播音与主持艺术
1、考试科目:
(1)专业素质笔试:考试时间90分钟;
(2)专业素质面试:考生当场播读指定稿件以及即兴评述。
2、成绩评定办法:
满分为200分,各考试科目权重系数:专业素质面试满分100分,专业素质笔试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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