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贸职业学院2015年艺术设计书法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北京经贸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资格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北京市良乡大学城,前身是中华社会大学,成立于1982年,是我国改革开放后创办的第一所民办大学。学院以高等职业教育为主,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教育及各类岗位职业培训为辅,注重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开展“双证”教育,坚持走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办学道路。学院现设国际经济贸易、工商管理、外语、艺术设计、计算机5个系和综合教育学院、乘务学院2个二级学院,现开设19个高职专业和15个高自考及学院自设专业。现有在校生近3000人。学院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现有专兼职教师300余人,专任教师75%以上拥有高级职称或硕士、博士学位,兼任教师队伍相对稳定,多数来自北京知名高校的骨干教师和有丰富专业实践技能的“双师型”人才。学院教学和生活设施完善,有配套齐全的教室、实习实验室、实训基地,有藏书20多万册的图书阅览室和电子阅览室,条件设施良好的学生公寓和餐厅,容纳千余人的多功能厅等。校园网络辐射范围广,方便快捷。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经研究决定,我院2015年开设艺术设计(书法艺术)专业并进行招生。
一、办学层次、办学类型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
学制三年,专科层次,学费标准为8500元/年。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我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二、报考条件
(一)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的考生;
(二)艺术类文科、理科考生均可报考。
三、招生计划
艺术设计(书法艺术)专业2015年全国招生计划拟定40人,我校国标代码为12565。
河南省招生计划30人(以河南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和公布的计划数为准),我院在河南省招生代码为8048。
四、文化考试与专业测试
(一)文化考试
考生须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二)专业测试
使用各省专业联考(统一测试)成绩;河南省份考生需参加本省组织的书法专业统考测试,并取得合格证,我院承认其书法专业统考成绩有效。
五、志愿填报与录取原则
文化成绩达到各省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且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可填报我校该专业的高考志愿。
录取原则: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专科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六、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大学城
学院网址:www.csuedu.com
联系电话:010-81355905、81355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