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2015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1.招生计划: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70人;
2.招生项目:田径、男子篮球、男子足球、网球、乒乓球、体操、艺术体操。(各项目具体招生人数根据实际报考情况确定,具备一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招生项目可适当放宽。)
3.报考条件:
(1)符合2015年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条件,且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
(2)具备符合我校招生项目的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报名考生运动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截止2015年2月28日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3)考生报考体育专项必须与所获得的运动等级项目一致,我校招生项目之间不得跨项,获得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运动成绩必须是近三年的比赛成绩(即2012年1月1日后有效),具备一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获得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运动成绩时间可适当放宽。
二、学费标准
9000元/年(具体以省物价部门审核为准)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方式:考生于2015年3月1-15日期间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体育单招考试系统中进行考试报名,报名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我校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考试。
2.打印准考证时间:4月1-2日登录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打印专项测试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
考生必须参加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文化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命题,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实施;体育专项考试由我校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地点:华中师范大学。
1.专项考试
考试时间:4月3日。
测试办法及标准:执行在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政策基础上制订的《华中师范大学运动训练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后续公布)。
分值:600分。
2.文化考试
考试时间:4月25—26日。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
分值:每科150分,总分600分。
五、录取办法
1.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总体成绩划定文化录取资格线和各专项测试合格线(专项测试合格线参照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执行),在文化和专项成绩资格线上,分专项(田径分小项目)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30%+专业*7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录取时间:5月中旬。
3.录取方式:学校将预录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国家体育总局审批备案后,于7月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同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如被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录取,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
六、免试及加分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做好2015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相关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报运动员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后可免试进入运动训练专业学习:
(1)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2)办理正式招收手续、工资关系在体育系统运动队且工资实行运动员基础津贴和成绩津贴(不包括职业运动员);
(3)运动成绩优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曾获指定项目比赛全国前三名、亚洲前六名、世界前八名;
②获得足篮排、田径项目运动健将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30分;具备运动健将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50分。
七、补充说明
1.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是经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批准的提前单独招生类型,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享受同等政策;
2.录取到运动训练专业的考生入学后一律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3.运动训练考试考务相关问题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专业测试相关问题由各项目主考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邮编:430079
咨询电话:027-67863374、67863404、67863334、67862239
传真:027-67861550
监督电话:027-67863206、027-67868009(纪委监察处)
电子邮箱:zb@mail.cc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