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考生,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依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学校将继续开展2015年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
一、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任组长,由纪委(监察)部、学工部、教务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小组,负责2015年的自主选拔录取工作。
二、招生计划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为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5%。
三、招生专业
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专业分为A类和B类,具体如下:
A类专业:经济管理试验班(文澜学院)
B类专业:哲学、国际政治、社会学、法学(刑事司法方向)、农林经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劳动关系、城市管理、日语、安全工程(限理科生)、环境工程(限理科生)、信息与计算科学(限理科生)。
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报名办法及条件
(一)考生向学校提出申请。
(二)报考A类专业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荣获全国中学生数学或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者;
2、高中阶段荣获全国创新英语大赛一等奖者;
3、高中阶段有独立出版的专著、文集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独撰文学作品5篇以上者。
(三)报考B类专业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荣获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者;
2、高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二等奖及以上者;
3、高中阶段获得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者;
4、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中华“圣陶杯”中学生作文大赛、“语文报杯”中学生作文大赛、创新作文大赛、武汉国际中小学生楚才作文竞赛、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等荣获二等奖及以上者;“21世纪杯”全国中小学生英语演讲比赛全国总决赛、中央电视台英语演讲风采大赛全国决赛高中组获奖者;
5、高中阶段有独立出版的专著、文集以及在省级以上报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作品者;
6、在人文社科类等相关专业领域有特殊潜质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生只能选择A、B类中的一类进行填报,每类只能选择填报一个专业。
五、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报名程序
(一)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照要求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
(二)网上报名成功后,务必按以下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否则网上报名无效: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2015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
2、个人申请报告,不超过1000字,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主要社会实践活动以及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和设想。报考经济管理试验班专业考生须另外用英文撰写不超过300字的个人申请报告;
3、身份证复印件;
4、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登记照,直接粘贴于打印的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相应位置;
5、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作品复印件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6、农村考生须提供户口本的户主及考生本人所在页的复印件;
7、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证书证明以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此材料由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提供);
8、以上报名材料均须使用A4纸张,并且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
(2)个人申请报告;
(3)身份证复印件;
(4)户口本的户主及本人所在页的复印件(农村考生提供);
(5)获奖证书复印件;
(6)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9、以上报名材料均须考生所在中学审核签字盖章,并于2015年3月18日前以特快专递(建议使用EMS较为安全)形式寄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工作部招生办公室,信封上务必注明“自主选拔录取报名材料”;
10、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实名推荐材料须有推荐人亲自签名,并于2015年3月18日前以特快专递形式直接邮寄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工作部招生办公室(不得交由考生随报名申请材料邮寄),信封上务必注明“自主选拔录取推荐材料”;
11、未按要求报名、报名材料不全、逾期(以收件日邮戳为准)未提交报名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报名资格。
六、资格审查及考核
(一)学校成立资格审查专家小组,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结合考生填报专业情况,择优确定资格审查通过考生。对中西部地区和农村的高中毕业生可适当倾斜。
(二)学校对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报考A类专业且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直接参加面试,其余考生须参加笔试。
(三)根据笔试成绩确定B类专业面试名单。具体办法为:
1、参照学校2015年普通本科分专业招生计划,按比例确定自主招生各专业计划。
2、根据各专业面试名额(不超过2015年自主招生各专业计划的1.5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各专业面试名单。
(四)学校根据自主招生各专业计划,按面试成绩分专业择优确定入围名单,总人数不超过自主招生计划的1倍。
自主招生最终入围名单经学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小组审核后,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报各省级招办备案,同时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和考生所在中学公示。学校不向考生寄发入围通知书。
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录取
(一)自主选拔录取入围考生,须在高考志愿中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单独设置了自主选拔录取填报批次的省份,按照其省级招办统一要求执行)。
(二)自主选拔录取入围考生填报的高考专业志愿须为学校自主选拔录取公示专业。
(三)取得A类专业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学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20分,且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取得B类专业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学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30分,且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注: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生源地所在省如果对自主招生有其他要求,则执行该省相关政策。政审体检合格。
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上条件,学校将予以录取。录取专业为学校自主选拔的公示专业。
(四)通过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不能以任何形式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含国际班)。
八、纪律要求
(一)学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强化信息公开。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择优录取,确保考生享受的照顾政策、录取专业与公示环节一致。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
(二)考生须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和提供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考核成绩,并报相关部门取消其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单位须本着高度负责的原则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接到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最终入围考生名单通知后须立即在中学进行公示,公示信息须保留至当年8月底。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九、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3月8日——2015年3月15日;
(二)书面申请及推荐材料截止时间:2015年3月18日(以收件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相关材料不作退还);
(三)考核时间:
笔试:2015年6月11日
面试:2015年6月14日
(四)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9]33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笔试为50元/科/人,面试为120元/人。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工部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3;
学校网址:http://www.znufe.edu.cn;
电子信箱:zsb@znufe.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7)88387338;(027)88386200;
纪检监督电话:(027)88386336。
十一、本简章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工部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参照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