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影学院2015年为江西省定向培养本科生招生简章
北京电影学院是中国电影工作者的摇篮,是目前中国高等艺术院校中唯一的电影专业院校,在国内电影教育界和文化艺术界享有盛誉,也是世界著名的电影艺术高等学府。我校以优良的教学传统,雄厚的师资力量,齐全的系科专业,完善的教学设备以及规范的教学秩序,成为中国培养电影艺术创作、管理及理论研究人才的重要基地。受江西省教育厅委托,经北京市教委批准,2015年我校为江西省定向培养本科生16名。具体计划如下:
一、本科招生专业、人数及学费(学制4年)
文学系
招生专业 及专业代码 | 培养方向 | 培养目标 | 招生 人数 | 学费 (元) |
戏剧影视文学 130304 | 电影剧作 | 培养写作技巧纯熟的影视剧专业编剧人才 | 2 | 8000 |
导演系
招生专业 及专业代码 | 培养方向 | 培养目标 | 招生 人数 | 学费 (元) |
戏剧影视导演130306 | 剪辑 | 培养电影创作及制作专业人才 | 2 | 10000 |
摄影系
招生专业 及专业代码 | 培养方向 | 培养目标 | 招生 人数 | 学费 (元) |
影视摄影与制作 130311T | 电影制作B类 | 培养具有电影制作能力的导演、电影摄影师及数字影像后期制作人才(1-2年通才培养,3-4年分方向培养) | 2 | 10000 |
录音系
招生专业 及专业代码 | 培养方向 | 培养目标 | 招生 人数 | 学费 (元) |
录音艺术 130308 | 电影录音/音乐录音/数字媒体与游戏声音 | 培养在电影、电视及相关媒体领域从事声音设计与制作、音乐录音与节目制作的应用型人才 | 2 | 10000 |
美术系
招生专业 及专业代码 | 培养方向 | 培养目标 | 招生 人数 | 学费 (元) |
戏剧影视美术 设计 130307 | 电影美术设计 | 培养具备独立胜任电影总体视觉造型创作能力的电影美术设计师 | 2 | 10000 |
管理系
招生专业 及专业代码 | 培养方向 | 培养目标 | 招生 人数 | 学费 (元) |
文化产业管理 120210 | 电影(电视)管理 | 培养电影电视制作人、发行人 | 2 | 6000 |
注: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电影(电视)管理方向不设专业课程考试,请考生按分省计划直接参加高考,按分省计划及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摄影学院
招生专业 及专业代码 | 培养方向 | 培养目标 | 招生 人数 | 学费 (元) |
摄影 130404 | 图片摄影 | 培养图片摄影领域创作型人才 | 2 | 10000 |
动画学院
招生专业 及专业代码 | 培养方向 | 培养目标 | 招生 人数 | 学费 (元) |
动画 130310 | 电脑动画 | 培养熟练掌握动画设计和制作技巧,善于视觉艺术效果和数字技术应用的复合型人才 | 2 | 10000 |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报考考生为江西省2015年高考文史类、理工类及文史、理工兼报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其中报考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专业的考生必须达到江西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资格线;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4.身体健康。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须符合我校专业特点要求:
⑴报考各专业考生均要求听力正常;
⑵报考导演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
⑶报考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摄影专业的考生双目视力要求在5.0以上(经矫正,新视力表),且无色盲、色弱;
⑷报考录音艺术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动画专业的考生,均要求无色盲、色弱;
⑸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须与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签定《预约委培协议书》。
三、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户籍所在地非江西省考生;
2.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4.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报名及参加专业加试注意事项
我校属艺术类院校。报名分专业加试报名及文化考试报名。
专业加试的报名及考试: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持相关材料到北京电影学院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报名地点参加专业加试报名及考试。
“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还须参加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
文化课的报名及考试:按江西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相关规定及程序执行。
(一)专业加试报名
1.报名时须交验下列材料(材料不齐,不予报名):
①《报名登记表》(全部项目必须如实填写,字迹清楚工整,内容完整、准确);
②持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发放的《高考报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报名表1张,准考证1张)。
⑤报名考试费:初试费100元,复试费80元,三试费80元。
⑥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后,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恕不退还。
2.考生交验的《报名登记表》等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发给《北京电影学院专业考试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北京电影学院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专业课加试,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二)专业加试
1.所有考生必须参加专业课加试。考生在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可以同时报考我校两个专业(报名资料及报名表请自备两份)并参加两个专业的专业课加试。
2.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必须与江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鉴定《预约委培协议书》。
3.按教育部规定:我校各专业方向专业加试合格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倍。考生可于2015年4月底前通过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看“专业加试合格榜”的具体发榜时间。
(三)考试纪律
报考我校的考生在考试过程中,须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北京电影学院考试规定,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北京电影学院为江西省教育厅定向培养本科生招生考试考生须知》进行处理。
五、关于专业加试安排
(一)专业加试报名地点、时间以及考试时间安排:
系 别 | 专业(方向) | 报名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文学系 | 戏剧影视文学(电影剧作) |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 4月10日 (8:30-17:30)现场报名 确认信息 | 4月11日开始 |
导演系 | 戏剧影视导演(电影导演) | |||
摄影系 | 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制作B类) | |||
录音系 | 录音艺术(电影录音/音乐录音) | |||
美术系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电影美术设计) | |||
摄影学院 | 摄影(图片摄影) | |||
动画学院 | 动画(电脑动画) |
(二)各专业加试内容安排如下:
专业(方向) | 考试时间 | 考试形式 | 考 试 内 容 |
戏剧影视文学 电影剧作 | 具体考试时间以现场公布的时间为准 | 初试 | 笔试:材料分析写作 |
复试 | 面试:考察考生对艺术和生活的感受以及语言表达能力 | ||
戏剧影视导演 剪辑 | 面试 | 1.自由陈述 2.综合知识考察 | |
影视摄影与制作 电影制作B类 | 面试 | 综合素质考察(考生可自带本人美术、摄影作品) | |
录音艺术 电影录音/音乐录音/数字媒体与游戏声音 | 初试 | 笔试:声音听辨与作品分析 | |
复试 | 口试:演奏或演唱,综合素质考察(个人特长、作品展示)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电影美术设计 | 初试 | 素描 | |
复试 | 命题创作(考生自备画具。限水彩、水粉、丙烯) | ||
三试 | 口试:综合文艺理论,综合素质考察 | ||
摄 影 图片摄影方向 | 面试 | 综合素质考察(考生可自带本人摄影、美术作品) | |
动画 电脑动画 | 初试 | 速写、默写 | |
复试 | 命题创作(具体考试时间以试卷为准) | ||
三试 | 口试:文艺综合常识,综合素质考察
(考生自带平时画作,不得少于5张) |
六、考生注意事项
1.报考美术、动画专业的考生,除画纸、创作纸、草稿纸外,其它绘画工具一律自备。
报考录音专业的考生,除钢琴外,其他演奏乐器自备。演唱、演奏无需伴奏。
2.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所报专业代码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代码为准。
3.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应将已通过我校专业加试的专业名称(含具体方向)填写在正确位置。
七、录取
所在系 | 专业方向 | 录 取 原 则 |
文学系 | 戏剧影视文学 电影剧作 | 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江西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后,按专业排序择优录取 |
导演系 | 戏剧影视导演 剪辑 | 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江西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后,按专业排序择优录取 |
摄影系 | 影视摄影与制作 电影制作B类 | 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江西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后,按文化课成绩与一本线的比值排序,择优录取 |
录音系 | 录音艺术 电影录音/音乐录音/数字媒体与游戏声音 | 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江西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后,按文化课成绩与一本线的比值排序,择优录取 |
美术系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电影美术设计 | 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江西省本科一批录取文史、理工类最低控制分数线(以较低的分数线为准)的80%后,按专业排序择优录取 |
管理系 | 文化产业管理 电影(电视)管理 | 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江西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后,按文化课成绩与一本线的比值排序,择优录取 |
摄影学院 | 摄影 图片摄影 | 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江西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后,按文化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
动画学院 | 动 画 电脑动画 | 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江西省本科一批录取文史、理工类最低控制分数线(以较低的分数线为准)的80%后,按专业排序择优录取 |
八、学费、毕业证书及就业
1.本科学费等有关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上级新颁布的文件规定执行。
2.学院实行奖学金、勤工助学等制度(有关问题可以向我校学生处咨询,电话:010-82283355)。
3.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北京电影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北京电影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4.江西省定向培养本科毕业生必须按“预约委培协议书”中有关规定回江西地区择业。
九、其它
1.考生报名、赴考往返路费和食宿自理。
2.新生入学进行体检。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院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院批准暂不予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3.三个月内对新生报考条件进行复查,如发现有伪造户籍身份、学历、隐瞒病史、考试作弊行为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4.新生入学后外语一律学习英语。
十、联系信息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791-86765366、86765392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xeea.cn
专业加试报名及考试地点: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地址: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枫林大道605号)
联系电话:0791-83800509
乘车路线:市内乘232路、211路、520路、205路公交车到榴云路口站下车
北京电影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10-82048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