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山师范学院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韩山师范学院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和办学特色鲜明的广东省属本科师范院校,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校之一,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潮州市。为了进一步推动我院体育运动的开展,促进素质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我院2015年继续面向广东、湖南、河南、山西、海南、安徽、江西、福建、内蒙、甘肃等省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通过文化学习与运动训练,成为既能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的专业知识水平,又具有较高运动技能水平的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招生项目与就读专业
1.招生计划:不超过今年我院本科招生总人数的1%。其中高考成绩达到二本线65%拟录取人数不超过8人,参加文化单考拟录取人数不超过4人,具体招生人数视生源情况和项目需求确定。
2.招生项目:定向越野。
3.就读专业:根据考生的志愿合理安排就读专业。
三、报名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且符合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定向越野项目报名考试的补充通知》(教学司函[2015]8号)精神,高中阶段(2012年-2014年)比赛成绩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考:
1.个人项目四星级(含)以上,全国学生定向锦标赛高中组、高中精英组,全国学生定向精英赛高中组、高中精英组个人项目前六名按二级运动员对待。
2.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学生定向锦标赛(含中学生运动会)高中精英组或高中组个人项目前三名按二级运动员对待。
3.个人项目五星级(含)以上,全国学生定向锦标赛高中精英组、全国学生定向精英赛高中精英组个人项目前三名;全国学生定向锦标赛高中组、全国学生定向精英赛高中组个人项目前二名按一级运动员对待。
4.具有田径中长跑类二级(含)以上证书,且在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注1:以上成绩(含获四星和五星证书的成绩)必须已在主办方官方网站公布,可现场查证,且各组别参赛人数须≥20人。
注2:并列排名学校的学生须获得以上相应比赛第一名方可按一级或二级运动员对待。
(二)广东籍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报考:
(1)参加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两门学科成绩均达到D级或以上等级。
(2)在2012年-2014年间必须参加过广东省教育厅或学生体育联合会主办的省级学生定向赛且取得过个人项目前三名的成绩。
四、报名手续和要求
(一)下载报名表:凡符合条件者,可登录韩山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网站下载《韩山师范学院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并填写相关内容。
(二)提交报名材料:
在2015年3月17-22日之间将以下报名材料扫瞄合并为PDF格式文档后与近期大一寸蓝色免冠照片(电子版)一起发至我院招生办公室邮箱hs_zsb@hstc.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不符合以下要求的将不予审核:
1.身份证(正反面都要扫描,扫描后合并在同一页PDF格式文档上);
2.学生证;
3.我院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
3.2012年-2014年竞赛成绩证明,包括秩序册、成绩册和获奖证书。
五、资格审查
我院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考生可通过我院招生办公室网站查询初审结果。查询起始日期:2015年3月24日。
六、报到
报到时我院将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确认合格后方可参加测试。
(一)时间:2015年3月27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过时恕不接待。
(二)地点:韩山师范学院体育学系会议室(游泳池一楼)。
(三)现场资格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否则不得参加测试:
1.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原件及近15天内心电图原件;
2.在当地保险公司购买的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原件;
3.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2012年-2014年竞赛成绩证明原件,包括秩序册、成绩册和获奖证书原件;
4.现场签署的韩山师范学院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专项测试自愿参测责任及风险告知书(家长和教练如果不能陪同考生参加考试,应预先在家中签署免责声明,考生必须在现场签署,否则不允许报到)。
(四)现场确认合格后将发放准考证等相关资料。
七、专项测试
(一)测试项目、具体内容和评分标准
专项测试项目与方法按《2011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专项考试大纲(基本要求)》(粤教体函[2011]5号)(以下简称《考试大纲》)的要求执行,如果《考试大纲》有所调整,以广东省当年公布的最新《考试大纲》为准。
具体内容与标准见韩山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网站。
(二)专项测试时间、地点和要求
1.测试时间:2015年3月28日-29日;
2.现场确认时我院将组织召开考生、家长(教练)见面会,就招生情况、专项测试安排及测试安全要求进行说明;
3.考生自备测试运动服装、器材等用品。
八、文化考试
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须在生源所在省(区、市)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优秀,经我院体育专项测试确认达到一级运动员水平者,可申请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的标准不低于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考试的要求(文化课考试大纲见教学司〔2009〕33号文件)。文化课考试报名和考试事宜另行通知。
九、费用
1.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专项测试费按广东省物价局文件规定执行。
十、录取
(一)我院将在综合考虑生源情况、专项测试成绩、高中阶段比赛成绩和培养前景的基础上,根据高水平运动队办队需要按广东省和广东省外考生分类确定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名单将在韩山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网站公示。
(二)专项测试合格考生,我院负责报送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教育部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对考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通过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按以下原则录取:
1.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突出,达到二级运动员标准,具有培养前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该部分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8人。
3.体育专项测试达到一级运动员标准,参加我院文化课单考成绩合格,经本人申请、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核准后,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予以录取,该部分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4人。
(三)我院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不能代替各省统一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报考我院的考生须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有关体育专项测试的规定方可录取为我院高水平运动员。
(四)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获取考生号,若因报名问题影响考试与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我院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我院将与拟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和责任。
(七)如果教育部和广东省关于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政策有所调整,以教育部和广东省当年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十一、奖励办法
被认定为特别优秀的高水平运动员,我院将根据实际办队需要在入学报到注册后给予10000元或5000元的奖励。
十二、监督与实施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选拔工作在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由招生办公室和体育学系负责实施。
监督电话:0768-25231392527082
咨询电话:招生办0768—2525449,体育系0768-2919825
十三、本简章由韩山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