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我校文化课高考总分按750分计算,生源所在省份总分如非750分,需统一折合为750分计算。文化课、专业课最低分数线按类别确定,录取原则如下:
(1)设计美术类专业:对于校考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及相关规定比例划定文化及专业最低分数线。在此文化及专业最低分数线上的一志愿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遵循志愿,确定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可调剂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史论类专业:对于校考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及相关规定比例划定文化及英语科目最低分数线,在此文化及英语科目最低分数线上的一志愿考生,按文化成绩排序,遵循志愿,确定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可调剂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优录政策:
(1)设计美术类校考专业成绩前五十名(含五十名),且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文化成绩可享受20分的优录政策。
(2)设计美术类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普通类二本控制线上(如生源所在省份无普通类二本控制线,则需要达到本省普通类一本线的80%),且校考专业成绩合格的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