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出档考生,在文化总分和术科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 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先按术科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数的50%(按四舍五入规则;如术科总分(排名)相同,则按文化 课择优录取);再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剩余计划(如文化总分相同,则按术科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2.表演(影视戏剧)、舞 蹈编导、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器乐演奏)、音乐表演(流行演唱)、音乐表演(流行器乐演奏)、音乐表演(作曲-时尚音乐编创):出档考生,在 文化总分和术科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先按术科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数的70%(按四舍 五入规则;如术科总分(排名)相同,则按文化课择优录取);再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剩余计划(如文化总分相同,则按术科总分(排名)择优录 取)。
3.音乐学(学前艺术教育(师范))和美术类专业:出档考生,在文化总分和术科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 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先按术科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数的60%(按四舍五入规则;如术科总分(排名)相同,则按文化课择优录取);再按文化 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剩余计划(如文化总分相同,则按术科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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