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2015年招生简章
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籍证明原件进行专业报名。
一、学院简介
四川音乐学院创建于1939年。是中国西南地区唯一一所集艺术学、工学、管理学、教育学四大学科门类的多层次综合高等艺术院校,有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五个一级学科,有30个本科专业。2008年,在全国高校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学校”。
有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三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首批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艺术硕士(MFA)授予权。2009年开始与四川大学联合招收培养文学与音乐传播学博士生。2013年获批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学校有本部和新都两个校区。设32个教学院系,一所已独立建制的独立学院——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学校占地1200亩,在校生13000余人。拥有固定资产19亿元。有教授、副教授45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1人,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0人,二级教授13人。拥有文献丰富的图书馆、校史馆、陈列馆和声像馆。学校拥有“五所一室四院五中心两会”研究机构,分别是:高教研究所、乐器研究所、音乐研究所、流行音乐研究所、美术研究所;录音合成与计算机音乐实验室;中国非遗研究院、藏羌文化研究院、钢琴艺术研究院、小提琴艺术研究院;作曲技术研究中心、音乐治疗实验研究中心、音乐教育研究中心、古琴艺术研究中心、王光祈学术研究中心;四川音乐学院社科联、四川省音乐文学学会。
近五年来,师生在国际、国内重大比赛和评奖中获得国际奖项209项,国内奖项1176项,科研立项83项,出版学术专著近100部。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文化部科研发明三等奖、省级科技成果一等奖等重大奖项共20余项。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授予的奖项达17项。学院学报《音乐探索》入选为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CSSCI来源期刊、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为我国的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了显著贡献。
学院秉承“为祖国歌唱、为社会奉献、建艺术高地、走时代前列”的办学理念。以优良的学风和高水平的教育质量为国家培养了万余名优秀专业人才。戏剧家熊佛西、陈白尘、吴茵,作曲家常苏民、何训田、贾达群、高为杰,画家张大千、张善子、李有行、吴作人、丁聪、马一平,语言学家吕叔湘,声乐教育家郎毓秀,钢琴教育家但昭义,舞蹈教育家李楠,表演艺术家刘晓庆,世界钢琴王子李云迪,青年钢琴家陈萨,世界青年小提琴家宁峰、文薇,青年歌手张迈、李宇春等均是我校杰出校友代表。
我校是国内首所申报艺术大学并经省政府同意已上报国家教育部待批的高等艺术院校。强校之梦,缘于报国之情,全校师生员工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契机,创新文化发展新理念,发挥优势,乘势而上,力争“四川艺术大学”早日挂牌。
二、附中简介
四川音乐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创办于1954年(后简称“附中校本部”),位于成都市新生路6号(川音校本部),是中国西南地区一所历史悠久、极具影响的音乐中专学校。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尤为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在重视专业培养的同时,加强文化基础课教学和管理。积极开展形式多样、有利于中学生身心健康、积极向上的校园活动。到普通中学观摩文化课教学,聘请校外特级教师做学校的“学监”,请校外特级教师为高三学生作考前辅导等“走出去,请进来”的教学办法,学校教育教学面貌焕然一新,学生的文化课成绩在全国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近年来保持很高的本科升学率,并向全国各艺术院校输送了许多品学兼优的学生。
“附中校本部”学制设有六年制和三年制中专,分设键盘、民族器乐、西洋管弦乐、打击乐、声乐、作曲及音乐舞蹈等30多个专业。
建校以来,附中学生在国际、国内重大比赛中获得了多项大奖。其中最有影响的是:
1994年,陈萨(女)在“北京国际钢琴比赛”中,获少年组第一名;
1996年,吴驰参加荷兰李斯特国际钢琴比赛荣获第三名(第二名空缺),打破了自1956年刘诗昆先生获此奖后四十年的沉寂,为祖国赢得了荣誉;
1997年,兰维维在“天华杯全国少年琵琶比赛”中荣获一等奖;
2000年,李云迪凭《E小调协奏曲》夺第十四届肖邦国际钢琴大赛冠军;
2006年,宁峰在世界顶级小提琴比赛的意大利第51届“帕格尼尼”国际小提琴比赛上,荣获第一名和两个特别奖;同年,文薇获第九届西贝柳斯国际小提琴比赛的第三名,成为这一赛事举办以来,中国选手获得的最好成绩;
2009年,潘林子参加德国魏玛第六届李斯特国际钢琴比赛(成人大赛),获得此比赛仅设三名奖的第三名。
2009年,古静丹在德国第九届达姆斯塔特国际肖邦钢琴比赛上获得第二名的好成绩。
经四川省教育厅和学院党委批准,从2005年起在原有传统音乐类专业基础上增设了舞蹈、美术、影视表演类和流行音乐专业,并正式成立具备完整学校建制的直属教学机构——四川音乐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新都校区)(后简称“附中新都校区”)。
“附中新都校区”位于四川音乐学院新校区内,校区内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布局合理。作为新增专业的教学实施单位,现设有声乐(通俗演唱)、流行器乐(电吉他、民谣吉他、电贝司、爵士鼓、键盘〈合成器〉)、艺术设计、美术绘画、影视表演、播音主持、中国古典舞、民族舞、现代流行舞、歌舞表演等14个专业方向。学制分别为三年制、六年制中专。
三、培养目标
为社会主义音乐文化事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级艺术人才,为我院及高等艺术院校本科层次培养后备力量。
四、招生专业及就读地点
教学单位 | 专业 | 学制 | 专业方向 | 学费元/年 | 就读地点 | 生源范围 |
附中校本部 | 音乐 | 六年制中专 | 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圆号、长号、小号、大号、木笛;打击乐(含西洋、民族打击乐)、古典吉他、萨克斯;二胡、琵琶、扬琴、古筝、笙、古琴、唢呐、竹笛、柳琴、中阮;音乐舞蹈。注:钢琴专业可兼报竖琴。 | 8000 | 校本部(成都市新生路6号) | 面向全国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三年制中专 | 作曲 | ||||
音乐 | 指挥;提琴制作;声乐(含美声、民族唱法);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圆号、长号、小号、大号、木笛;打击乐(含西洋、民族打击乐)、古典吉他、萨克斯;二胡、琵琶、扬琴、古筝、笙、古琴、唢呐、竹笛、柳琴、中阮;音乐舞蹈。注:钢琴专业可兼报竖琴;小、中、大、低音提琴专业可兼报提琴制作。 |
附中新都校区
教学单位 | 专业 | 学制 | 专业方向 | 学费元/年 | 就读地点 | 生源范围 | ||||||
附中新都校区 | 音乐 | 六年制中专 | 流行器乐[电吉他、民谣吉他、电贝司、爵士鼓、键盘(合成器)] | 7000 | 新都校区(成都市新都区蜀龙路) | 面向全国 | ||||||
舞蹈表演 | 歌舞表演、中国古典舞、现代流行舞、民族舞 | 8000 | ||||||||||
音乐 | 三年制中专 | 声乐(通俗唱法)、流行器乐[电吉他、民谣吉他、电贝司、爵士鼓、键盘(合成器)] | 7000 | |||||||||
美术 | 美术设计与制作、美术绘画 | 免缴学费 | ||||||||||
戏剧表演 | 影视表演 | 7000 | ||||||||||
播音与节目主持 | 播音主持 | |||||||||||
舞蹈表演 | 歌舞表演、中国古典舞、现代流行舞、民族舞 | 8000 |
五、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且具备学习艺术专业基本素质(具有学习艺术专业的素质和条件,有专业基础。器乐专业要求考生演奏方法基本正确,发音、音准、节奏较好,有培养前途;声乐专业要求考生发声器官健康,音准、节奏较好,音质好、乐感好,有培养前途;作曲专业要求考生具有初步的音乐创作能力和乐理基础知识;舞蹈专业考生具有本专业所需的基本身体条件和表演能力;表演、播音主持专业考生应具有良好的表演素质,反应灵敏,口齿清楚,能讲普通话;美术设计与制作、美术绘画专业考生应具有基本的美术知识,无色盲)。
(二)下列对象不能报考:
1、普通高中、中职学校的在校生;
2、普通初中在校生;
3、普通小学在校生;
4、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了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六、四川音乐学院附中2015年报名考试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
1、考生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一份)、在校学籍证明(样表见川音招生信息网)或学籍卡复印件(需加盖学校鲜章)或毕业证书原件(交复印件一份)进行专业报名,填写《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交一寸最近正面脱帽半身同底相片4张(彩色、黑白均可),并缴纳报名费和考试费。
2、专业面试(演奏或演唱)考试实行定时按编号顺序进行,凡不按规定时间和顺序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凡在考生户口所在地设有拟报考专业招生考点的(详见下表),考生一律在当地考点参加专业报名考试;未设招生考点的,考生必须到校本部考点参加专业报名考试。招生考试时间、地点和招生专业安排表如下:
(1)附中校本部
考点 | 报名时间 | 专业及文化考试时间 | 招生专业 |
四川音乐学院校本部(成都市新生路6号) | 3月6日 | 3月7~8日 | 指挥;提琴制作;作曲;声乐(美声、民族唱法);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圆号、长号、小号、大号、木笛;打击乐、萨克斯、古典吉他;二胡、琵琶、扬琴、古筝、笙、古琴、唢呐、竹笛、柳琴、中阮;音乐舞蹈 |
(2)附中新都校区
考点 | 报名时间 | 专业及文化考试时间 | 招生专业 |
四川音乐学院(校本部)(成都市新生路6号) | 3月6日 | 3月7~8日 | 声乐(通俗唱法);流行器乐【电吉他、民谣吉他、电贝司、爵士鼓、键盘(合成器)】;美术设计与制作、美术绘画;影视表演、播音主持;中国古典舞、现代流行舞、民族舞、歌舞表演 |
南充市风格艺术培训中心(南充市顺庆区人民花园歌舞剧院内) | 3月10日~13日 | 3月14日 | |
乐山市艺术实验学校 | 3月10日~13日 | 3月14日 | |
昆明市音协吉他学会D11音乐工作室(昆明市书林街中段石桥铺云亭商苑B109室) | 3月9日~13日 | 3月14日 | |
新疆乌市新中艺校(中山路新中剧院) | 3月10日~14日 | 3月15日 | |
眉山市东坡区实验中学 | 3月11日~14日 | 3月15日 | |
广元市金孔雀舞校 | 3月11日~14日 | 3月15日 | |
重庆庹真全艺术学校(南岸区南坪五小区海韵商城2F) | 3月10日~14日 | 3月15日 | |
贵阳市考海教育规划中心(云岩区飞山街祥源大厦D栋9楼4号) | 3月17日~21日 | 3月22日 | |
德阳哆来咪艺术文化培训学校(德阳市黄河西路长富花园小区H栋2楼) | 3月18日~21日 | 3月22日 | |
攀枝花市艺术馆 | 3月18日~21日 | 3月22日 | |
河南聆听乐器公司(郑州紫荆山路56号华林新时代广场906室) | 3月24日~27日 | 3月28日 | |
泸州升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江阳区上井沟中房大厦七楼) | 3月24日~27日 | 3月28日 | |
湖南省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长沙市岳麓区大学城) | 3月24日~27日 | 3月28日 | |
遂宁市天籁琴行(顺南街92号) | 3月26日~28日 | 3月29日 | |
山东省青州市扶云舞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益王府南路平章府西门对面) | 3月30日~4月3日 | 4月4日 | |
珠海市金湾区三灶中心小学少年宫(机场方向) | 3月31日~4月4日 | 4月5日 |
(二)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不分初试、复试,一次完成。除钢琴外,其它乐器均由考生自备。考生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和专业考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专业笔试和面试科目考试。
四川音乐学院附中2015年各专业(考试类型)考试科目、范围及分值:
1.作曲专业(三年制中专):①视唱练耳15分(视唱、听力测试);②歌曲写作50分(根据指定的歌词写作单旋律歌曲一首);③乐理与和声基础知识25分(参考李重光编著的《音乐理论基础》、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④钢琴演奏10分(演奏车尔尼299以上程度的练习曲一首,中、外乐曲一首;曲目自选,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2.指挥专业(三年制中专):①视唱练耳2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指挥法30分(指挥一首交响乐作品片段或一首合唱曲作品);③乐理与和声基础知识15分(参考李重光编著的《音乐理论基础》、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④钢琴演奏35分(演奏车尔尼299以上程度的练习曲一首,中、外乐曲一首;曲目自选,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3.钢琴专业: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钢琴演奏100分[演奏车尔尼299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巴赫二部创意曲或以上程度复调乐曲,巴赫平均律只要求演奏赋格部分),中、外乐曲或大型乐曲中任选一首(大型乐曲包括奏鸣曲、变奏曲、回旋曲、组曲,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曲目自选,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报考钢琴专业的考生可兼报竖琴专业,演奏曲目与钢琴专业相同。
4.手风琴专业: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手风琴演奏100分[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5.双排键电子琴专业: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双排键电子琴演奏100分[演奏(钢琴、手风琴、电子琴等键盘乐器均可)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6.管乐(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木笛、萨克斯)专业: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乐器演奏100分[管乐(不含木笛):演奏音阶(连音、断音),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木笛:演奏音阶(连音、断音,三升三降或以上),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曲目自选;乐曲限外国作品,如凡·艾克、泰勒曼、巴赫、亨德尔、维瓦尔第、巴尔桑提作品,高音或中音木笛演奏均可)]。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专业考生可同时兼报木笛专业,考试曲目的范围及要求与各自专业相同。
7.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提琴制作专业: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弦乐演奏100分[演奏音阶一条,练习曲一首,乐曲二首(曲目自选)]。凡报考小提琴、中提取、大提琴、低音提琴专业的考生可同时兼报提琴制作专业,提琴制作专业认定提琴演奏成绩。
8.打击乐专业: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乐器演奏100分[从小军鼓、马林巴、定音鼓、民族打击乐、爵士鼓中任选两种乐器各演奏一首乐曲(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9.古典吉他专业: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古典吉他演奏100分[演奏音阶、琶音,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曲目自选)]。
10.民乐(二胡、笙、唢呐、竹笛、琵琶、扬琴、古筝、古琴、柳琴、中阮)专业: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演奏100分[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二首(曲目自选,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11.声乐专业(美声、民族唱法)(三年制中专):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声乐演唱100分[准备四首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两首);由考点统一安排伴奏老师,考生自备伴奏用谱]。
12.音乐舞蹈专业: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50分[演唱:准备歌曲两首(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首);由考点统一安排伴奏老师,考生自备伴奏用谱。演奏:演奏练习曲、乐曲各一首(曲目自选,乐器不限)];③舞蹈表演50分(自选舞蹈片段,自备CD伴奏带,时间2至3分钟)。
13.声乐专业(通俗唱法)(三年制中专):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声乐演唱100分[准备四首流行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两首);考生自备CD伴奏带]。
14.流行器乐【电吉他、电贝司、民谣吉他、爵士鼓、键盘(合成器)】专业: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流行器乐演奏100分[电吉他、电贝司、民谣吉他:演奏两个八度音阶一条,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曲目自选)。爵士鼓:演奏8小节以上的节奏段,按要求演奏指定节奏型。键盘(合成器):演奏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曲目自选)]。
15.歌舞表演专业:①视唱练耳100分(视唱、听力测试);②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50分[演唱:准备歌曲两首(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首,考生自备CD伴奏带)。器乐演奏:演奏练习曲、乐曲各一首(曲目自选,乐器不限)];③舞蹈片段50分(自选舞蹈片段,自备CD伴奏带)。
16.舞蹈表演(民族舞、中国古典舞、现代流行舞)专业:①面试[A.目测外形B.语言表达(自我介绍)];②基本功测试(A.柔韧B.旋转C.弹跳D.技巧展示);③艺术表现力[自备舞蹈片段,风格不限,自备CD伴奏带]。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均计入总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17.影视表演专业:①朗诵(自备文稿);②艺术特长展示(舞蹈片段,形体展示);③声乐演唱(演唱歌曲一首,自备CD伴奏带)。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均计入总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18.播音主持专业:①指定文稿朗读;②朗诵(自备文稿);③艺术特长展示(声乐演唱、舞蹈表演、器乐演奏等形式均可)。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均计入总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19.美术(美术设计与制作、美术绘画)专业:①素描;②色彩(水粉、水彩);③速写。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均计入总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音乐类(考试类型1-15)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100分。其中作曲和指挥专业(考试类型1—2)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音乐类其他各专业(考试类型3-15)的“视唱练耳(视唱、听力测试)”科目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视唱40分、听力测试60分)不计入总分,在专业划线时单独划定“视唱练耳(视唱、听力测试)”科目单科成绩的合格线。
其他各类(考试类型16-19)专业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六年制中专各专业《视唱练耳》考试范围:
①.视唱:一个升降号以内,常见的拍子及节奏型;
②.模唱(听力测试):单音组、和声音程(包括所有自然音程),大、小、增、减三和弦原转位,4-6小节单旋律。
三年制中专各专业《视唱练耳》考试范围:
①.视唱:二个升降号以内,常见的拍子及节奏型;
②.模唱(听力测试):单音组、和声音程(包括所有自然音程),大、小、增、减三和弦原转位,4-6小节单旋律。
(三)文化考试
各专业考生均需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文化考试。报考六年制中专的考生,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报考三年制中专的考生,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均计入总分。
考试科目 | 考生类别 | 参考教材 | 范围 |
语文 | 小学毕业生 |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试验教科书(北师大版) | 五年级上下册、六年级上册 |
初中毕业生 |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试验教科书(人教版) | 八年级上下册、九年级上册 | |
数学 | 小学毕业生 |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试验教科书(北师大版) | 四年级至六年级上册 |
初中毕业生 |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试验教科书(北师大版) | 七年级至九年级上册 | |
英语 | 初中毕业生 | 人民教育出版社《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试验教科书》简称《人教版教材》 | 七年级至九年级上册 |
七、体检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健康复查,如发现身患疾病,不宜继续学习者,退回原户籍所在地(地区)。
八、录取规则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合格和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一般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九、考生注意事项
(一)报考木笛专业的考生可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w.sccm.cn)免费下载相关谱例。
(二)各专业收费标准一律按当年相关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附中六年制中专实行分段制,即初中三年后,经考核,思想品德和成绩合格即升入高中阶段学习,学费以当年高中新生学费为准。
(三)为保证招生质量,增加监督机制,招生委员会将对部分专业进行抽查,其抽查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最终成绩和录取依据。
(四)新生入学后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不接受函报。考生食宿、旅费和体检费一律自理。
(六)成都市十区十县(即大成都)的新生不迁户口,省内其它地区及省外的所有新生均须迁移户口(非大成都的新生必须在入学时将户口迁入我校,高中毕业时我校才能统一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否则学生必须返回原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一切手续自理)。
(七)已录取的考生如放弃入学需本人及家长写申请并在开学报到后两周内交到招生处,逾期不予办理退录手续,因此而造成来年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自负。
(八)本简章由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成都市新生路6号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
邮政编码:610021
咨询电话:学院招生处(028—85430270)
附中校本部(028—85430479)附中新都校区(028—89390068)
招生网址:http://zsw.sccm.cn
四川音乐学院https://www.mshao.com/art/2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