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2015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南京工业大学是具有百年办学历史的百强高校,国家首批14所“2011计划”高校之一(“2011计划”即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是继“985工程”、“211工程”之后我国高等教育又一项体现国家意志的重大战略举措,首批通过认定的有全国14所高校)。
学校将面向国家急需,世界一流,向着“综合性、研究型、全球化”的目标,广招天下英才而育之。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和省考试院的有关精神,2015年将进行高考成绩、学校测试、学业水平、综合素质、学科特色“五维一体”的综合评价录取招生。
一、招生范围
具有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江苏省理科和文科考生。
考生根据高考报名科类以及自身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兴趣爱好等情况综合考虑,报考相对应的专业,有关支撑材料须与申请专业相关。根据学校学科优势、学科发展需要和人才培养的要求,向考生开放以下专业:
四、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五大类条件之一的学生,以个人自荐的方式提出申请,并在报名表中注明报名类别。报名考生的推荐中学须对推荐名单进行不少于两周的公示。考生身体条件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规定执行。
1、单科优秀类:高中阶段(四星级中学)理科生(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文科生(语文、英语、数学、历史、地理、政治)在任意一门单科学习中,成绩有三个或以上学期位于年级前5%。
2、竞赛获奖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竞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科技竞赛活动省级、全国作文竞赛、全国英语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者,或在经我校审查认可的其他重大竞赛中获奖者。
3、艺术特长类:获得西洋管乐、民族管弦乐业余等级考试九级(含)以上,其他乐器业余等级考试十级;声乐业余等级考试八级(含)以上;舞蹈业余等级考试六级(含)以上。
4、品德优秀类:在慈善公益、志愿服务等大型活动中有优秀成绩,或见义勇为等在思想道德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5、特殊才能类:经我校审查认可的在某一学科领域有突出表现或在某一方面具有特殊才能者(要求附详细材料说明)。
五、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4月1日——15日。
2、报名方式:考生均要通过网上报名,并提供纸质报名材料。
3、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
登录南京工业大学招生信息网(zhaosheng.njtech.edu.cn),进入特殊类型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仔细阅读报名步骤和考生须知,按照有关要求填写、上传照片(考生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提交信息。网报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南京工业大学2015年综合评价录取报名表”,请下载并用A4纸打印,交由所在中学填写推荐意见,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2)材料邮寄
统一使用A4纸打印(复印)有关材料,并按照下列材料顺序在左侧装订,申请考生和所在中学须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所需材料包括:
①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表,作为材料装订首页(无需再添加封面);
②个人自荐报告,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须由本人亲笔用蓝黑或黑色水笔手写,不超过1000字;
③高中阶段每学期学习成绩及年级位次的汇总表(须为原始材料的复印件,且由中学教务部门盖章)、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报名“单科优秀类”的考生须提供经中学公示无异议的成绩证明材料;
④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复印件);
⑤获奖、特长等证明及写实性材料。
备注:如有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对考生进行实名推荐,属单位、中学、社会团体推荐的请在推荐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属专家个人推荐的请亲笔署名,推荐材料单独由推荐单位或推荐人邮寄至我校。
邮寄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南京工业大学学生处招办(邮编:211816)。
纸质报名材料必须于4月17日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并请在信封正面注明“2015年南京工业大学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逾期不予受理。
(3)材料确认
学校在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将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请注意查询。无论考生被我校录取与否,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六、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学校将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将考生情况折算为“考生条件分”(最高60分),具体见下表:
学校根据“考生条件分”的高低排序,同时结合报名材料中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确认参加面试名单,向在学科专业方面表现突出的考生、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地区或中学、农村地区中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初审名单将于4月30日前公示。
2、缴费确认
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5月15日前,在网上进行缴费(测试及报名费人民币60元),缴费成功视为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3、准考证打印
初审合格并且缴费确认成功的考生可于5月20日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由中学在照片处盖骑缝章后方能生效。
4、参加面试
通过初审并缴费成功的考生于6月14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和具备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我校参加专家面试(具体见准考证)。我校根据专家面试和考生条件得出考生“学校考评分”,计算方式为:
学校考评分=专家面试分(140分)+考生条件分(60分)
5、合格公示
我校根据“学校考评分”的高低排序,按综合评价招生计划的120%确定合格考生,将对入选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我校招生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享受相关优录政策。合格考生分为以下三类:
A类学校考评分排序前30%(含)的合格考生,或者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竞赛二等奖(含)以上获得者,高考成绩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则予以录取。
B类:学校考评分排序在30%—60%(含)的合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下10分则予以录取。
C类:学校考评分排序在后40%的合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则予以录取。
6、志愿填报
考生须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填报志愿,考生高考填报专业须与此次报名时填报的专业保持一致。
七、优录办法
我校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BB、必测4C1合格。录取时按照合格考生的公示等级,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专业安排根据考生的学科特长所对应专业,在填报的6个专业志愿中进行录取。综合分计算方式为:
综合分=高考成绩×50%+学校考评分×50%
考生入校后可优先获得南京工业大学“2011学院”选拔资格,同时符合“启明星计划·新生雏鹰奖学金”标准的考生,可以优先享受相应金额奖励。
八、监督机制
1、学校在江苏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相关政策要求;成立校综合评价招生领导小组,统一管理招生各项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面试过程全程录像,确保招生工作公开透明。
2、中学及学生本人提供的材料须客观、真实,由所在中学校长签字或盖公章方为有效。所在中学须对学生中学阶段成绩排名、推荐名单和录取结果等进行张榜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
3、对在招生录取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予以严肃处理。对于负有责任的考生本人,将考生的违规事实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未入学者,取消其考核成绩及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违规事实将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九、咨询方式
电话: 025-58139090(兼传真)、83587711、83239859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 邮编:211816
邮箱:zhaosheng@njtech.edu.cn
网址:http://zhaosheng.njtech.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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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其他
本简章解释权属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如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出台新招生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选拔过程并接受社会投诉,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承担综合评价录取招生事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