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2015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
我校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国家“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入选高校。为进一步拓宽农村学生就读重点高校升学渠道,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3号)要求,2015年我校继续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招收来自河南省贫困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为我校2015年度招生计划的2%,招生专业见附件一。
二、报名条件
凡具有2015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河南省普通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向我校提出申请:
1.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名单见附件二)的县级及以下中学的考生;
2.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当地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3.政治思想品德优良,勤奋好学,志存高远,自强自立,成绩优异,有培养潜质的考生。
三、报名程序
【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起止时间:2015年4月15日至5月5日
【邮寄资料】(请务必按照以下顺序装订,并由所在中学统一邮寄)
1.郑州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申请表(中学盖章,学生本人签名);
2.学生学籍证明、在读证明、户口本复印件(户籍首页、学生姓名页)、身份证复印件(中学盖章);
3.高中阶段成绩单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中学盖章);
4.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其他材料(中学盖章)。
中学将考生报名资料统一邮寄,邮寄截止时间:2015年5月10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邮寄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00号郑州大学新校区综合管理中心518房间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50001。
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自留备份(为方便材料接收,请使用中国邮政EMS快递寄发并在信封上注明“农村单独招生”字样)。
四、选拔程序
1.资格审核。由我校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初审合格考生方可进入测试。考生可于2015年6月3日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点击确认是否参加我校考核,确认参加考核的考生自行通过该系统打印准考证,获取考务信息,按时到校参加测试。初审结果同时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
2.选拔测试:
测试时间:2015年6月14日(周日)上午
测试地点:郑州大学新校区(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
测试内容:语文、数学
3.入围名单确定。我校将按照考生测试成绩,按招生计划2倍的比例确定最终合格名单,合格考生名单及其相应录取要求都将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及教育部备案,由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合格考生信息,同时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
4.资助措施。为缓解农村考生来校考试经济压力,所有来我校参加测试的初审合格考生,都可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当地相关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以及交通票据领取一定标准的补贴。
五、志愿填报及录取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合格考生具体志愿填报时间、方式等要求以河南省招办规定为准。入围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河南省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填报我校公布的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按照考生高考成绩、专业志愿及我校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六、监督措施
1.在我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郑州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管理,严格程序,自觉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我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审查、监督选拔录取的全过程。监督电话:0371-67781266。
3.对在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中存在违规操作、伪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将分别予以严肃处理。责任属中学的,视情节轻重将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并由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责任属学生本人的,未入学者,取消其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档案;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4.所有报名、测试、入围名单等相关信息及考务信息均在郑州大学招生网公示、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七、联系及咨询方式
招生办公室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邮编:450001)郑州大学综合管理中心518房间
电话:0371-677811116778333367731111传真:0371-67781182
郑州大学招生网:http://ao.zzu.edu.cn
八、本简章由郑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一:郑州大学2015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业
序号 | 专业名称 | 科类 | 学制 |
1 | 机械工程 | 理工 | 四年 |
2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理工 | 四年 |
3 | 地理信息科学 | 理工 | 四年 |
4 | 工程力学 | 理工 | 四年 |
5 | 环境科学 | 理工 | 四年 |
6 | 化学 | 理工 | 四年 |
7 | 安全工程 | 理工 | 四年 |
8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理工 | 四年 |
9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理工 | 四年 |
10 | 生物技术 | 理工 | 四年 |
11 | 生物工程 | 理工 | 四年 |
12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理工 | 四年 |
13 | 物理学类 | 理工 | 四年 |
14 | 汉语言文学 | 文史 | 四年 |
15 | 公共事业管理 | 文史 | 四年 |
16 | 法学 | 文史 | 四年 |
17 | 历史学 | 文史 | 四年 |
18 | 社会工作 | 文史 | 四年 |
19 | 旅游管理 | 文史 | 四年 |
20 | 教育学 | 文史 | 四年 |
附件二:河南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及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名单
一、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26个)
洛阳市 | 嵩县、汝阳县、洛宁县、栾川县 |
平顶山市 | 鲁山县 |
三门峡市 | 卢氏县 |
南阳市 | 南召县、内乡县、镇平县、淅川县 |
信阳市 | 光山县、新县、固始县、淮滨县、商城县、潢川县 |
驻马店市 | 新蔡县 |
开封市 | 兰考县 |
商丘市 | 民权县、宁陵县、柘城县 |
周口市 | 商水县、沈丘县、郸城县、淮阳县、太康县 |
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12个)
洛阳市 | 宜阳县 |
安阳市 | 滑县 |
新乡市 | 封丘县 |
濮阳市 | 范县、台前县 |
南阳市 | 社旗县、桐柏县 |
商丘市 | 睢县、虞城县 |
驻马店市 | 上蔡县、平舆县、确山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