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业大学2015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
四川农业大学是一所具有百年办学历史,以生物科技为特色,农业科技为优势,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也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3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领导机构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由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和实施,并在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二、招生省份、计划及招生专业
招生省份:四川省
招生计划:60名
招生专业:林学、园艺、农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农业水利工程、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工程、生物科学、食品质量与安全、化学生物学、草业科学、市场营销、英语、法学、人力资源管理、电子商务。
市场营销、英语、法学、人力资源管理、电子商务专业文理科生均可报考,其余专业仅限理科生报考。
三、报名条件
在四川省具体实施区域内(民族地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革命老区、艰苦边远地区,共119个县)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考生。考生符合2015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农村,考生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5日以前
2.报名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将所有信息填写完整、检查无误后,再下载申请表、由所在中学审核并加盖公章、扫描(或照相)上传材料。
3.材料邮寄:将以下材料装订成册(A4规格),于2015年5月15日前,通过中国邮政EMS寄送至:四川省雅安市新康路46号四川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邮编:625014)。信封显著位置注明“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申请材料”字样。
(1)经所在中学审核盖章的《申请表》原件1份
(2)经中学审核盖章的中学成绩认定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原件1份
(3)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1份
(4)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情况及其它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
注:以上申请材料概不退还,请做好备份。请认真检查报名材料,对报名材料不齐全、不一致者,不予审核。
五、审核、确定入选资格及公示
1、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对每位考生进行综合评分。根据评分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拟定具备录取资格考生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2、考生名单将于6月22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四川农业大学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请考生上网查询,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六、志愿填报
获得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须依据四川省自主招生志愿填报要求,填报四川农业大学学校及专业志愿。
七、录取
1、获得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原则上不低于四川省本科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2、本项目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与其他同学享受同等待遇。
八、监督机制
1、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录取结果公开透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835-2882217。
2、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所在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审核考生报名资格、报名材料,并如实填写表中各项。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
九、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雅安市新康路46号
收件单位:四川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编:625014
联系电话:0835-2882501,传真:0835-2882211
网址:www.sicau.edu.cn或zs.sicau.edu.cn
十、本简章由四川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