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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2015年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章

导读摘要:兰州大学2015年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章

兰州大学2015年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章

兰州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兰州大学始建于1909年,学校所在地兰州居大陆腹地、处黄河上游、为西北重镇、乃山水美城,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多民族文化在这里交汇,是兴学育才上选之地。兰州大学学科门类齐全,学科特色鲜明,涵盖了12个学科门类,科学研究素以基础研究见长,同时广泛开展应用研究。兰州大学积极发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世界39个国家和地区的196所高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合作伙伴遍布亚、美、欧、非、大洋洲,在海外建有3所孔子学院。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兰州大学将以建设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为目标,秉承“自强不息、独树一帜”的校训,以更加广阔的视野、更加开放的姿态、更加执着的努力,开创学校事业发展的新局面,为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和民族振兴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为了做好我校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学生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15年,我校计划通过联合招生考试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30人。我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我校2015年不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预科生。

二、报名

1.报名资格

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相当於中学六年级)並符合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方可报名:

①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內地通行证》。

②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內地通行证》。

③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④华侨考生必须是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且最近四年(截至报名时间结束止)之內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出国留学和因公出国工作不能视为定居)。报名时考生本人须持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或认证书(中文或英文)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参加报名。华侨考生须在上海、福建或广州报考点报名考试,北京和港澳地区报考点不受理华侨考生报考。

考生所持证件必须在有效期限之內。

考生须认真阅读招生学校(专业)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考生可在《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专业目录》中查知相关內容。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2.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考生应按照《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章》(http://www.gatzs.com.cn)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时间、地点和要求报名。相关事宜考生可向联招办指定的报名点咨询,并索购《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考试大纲》。

三、考试

1.根据联招办的规定,考试科目为:

文史类各专业的考试科目: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

理工农医类各专业的考试科目: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各科满分均为150分,各科目类别满分为750分。

考试内容和要求参见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考试大纲》(2005年版)。

2.考试时间、地点

以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简章当年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3.考试规则以各考点向考生公布为准。

四、录取

按联招办规定的时间进行录取。参加联招考试的考生,当其达到国家规定的录取要求,身体健康,填报我校志愿,根据其成绩择优录取。

五、入学与身体检查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专业。

3、港澳台侨学生在校期间,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学生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暂行规定》和《兰州大学港澳台侨学生管理暂行办法》等进行管理。

六、收费标准

被录取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收费标准与兰州大学普通本科生收费标准一致。

七、其它

1.学生在校期间,寒暑假可自费离境探亲访友。

2.按教育部发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暂行规定》,学生可免修政治理论课等课程。修完规定课程、修满学分即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授予其学士学位。

3.学生毕业后,原则上应返回原居住地。

4.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5.若本简章中内容与教育部及联招办2015年的相关规定不一致,以教育部及联招办公布的为准。

八、监督机制

兰州大学监察处全程参与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招生工作。监督电话:+86-931-8912195。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6-931-8912116、8912748

传真:+86-931-8912229

通讯地址: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贵勤楼242室(招生办公室)

邮编:730000

E-mail:zsb@lz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 lzu.edu.cn

招生网址:http:// zsb.lzu.edu.cn

附件:兰州大学2015年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专业目录

001 汉语言文学(文史类)

002 汉语言文学(戏剧影视文学)(文史类)

003 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广播电视学2个专业)(文史类)

004 广告学(文史类)

005 历史学类(含历史学、世界史、文物与博物馆学3个专业)(文史类)

006 民族学(文史类)

007 经济学类(含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统计学4个专业)(文理兼类)

008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理工农医类)

009 工商管理类(含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3个专业)(文理兼类)

010 公共管理类(行政管理)(文理兼类)

011 政治学类(含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2个专业)(文史类)

012 哲学(文史类)

013 社会学(文史类)

014 英语(文史类)

015 俄语(文史类)

016 日语(文史类)

017 德语(文史类)

018 法学(文史类)

019 知识產权(文史类)

020 教育学(文史类)

021 教育技术学(教育软件与知识工程方向)(理工农医类)

022 应用心理学(文理兼类)

023 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2个专业)(理工农医类)

02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理工农医类)

025 信息安全(理工农医类)

026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理工农医类)

027 通信工程(理工农医类)

028 电子商务(理工农医类)

029 物理学类(含物理学、材料物理、微电子科学与工程3个专业)(理工农医类)

030 化学类(材料化学)(理工农医类)

031 核工程与核技术(理工农医类)

032 辐射防护与核安全(理工农医类)

033 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理工农医类)

034 化学类(含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功能材料4个专业)(理工农医类)

035 生物科学类(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態学3个专业)(理工农医类)

036 大气科学类(含大气科学、应用气象学2个专业)(理工农医类)

037 地理科学类(含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专业)(理工农医类)

038 水利工程类(水文与水资源工程)(理工农医类)

039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科学、环境工程2个专业)(理工农医类)

040 地质资源类(含地质学、地球化学2个专业)(理工农医类)

041 理论与应用力学(理工农医类)

042 土木工程(理工农医类)

043 地质工程(理工农医类)

044 草业科学(理工农医类)

045 农林经济管理(理工农医类)

046 临床医学(理工农医类)(5年)

047 麻醉学(理工农医类)(5年)

048 医学影像学(理工农医类)(5年)

049 医学检验技术(理工农医类)

050 护理学(理工农医类)

051 预防医学(理工农医类)(5年)

052 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文理兼类)

053 口腔医学(理工农医类)(5年)

054 药学(理工农医类)

055 法语(文史类)

056 思想政治教育(文史类)

注:2015年招生专业名称以当年正式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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