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传媒学院2015年省外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报名须知
1、报名方法:凡参加我院艺术类专业测试的考生,需按规定时间到我院各省(市、区)指定地点报名。各省市考点不接受跨省考生报名、考试。
2、报名考生需交验材料:
(1)交验考生所属省(市、区)招生办高考报名后发给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检验无误后方可报名;
(2)验身份证原件。
3、报名测试费:
报名费200元,报名手续办理完毕后,所交报名考试费一律不退。
4、成绩说明:
我院测试成绩分省排名。
二、河北传媒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对于我院没有安排相关专业测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承认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专业成绩,按当地的录取政策执行。
2、由我院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及其专业方向、音乐表演、舞蹈编导、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与科技、文化产业管理、表演及其专业方向,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专业测试合格的基础上,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的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的70%和文化成绩的3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3、由我院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数字媒体艺术、戏剧影视文学、美术类专业,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专业测试合格的基础上,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的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的50%和文化成绩的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三、河北传媒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成绩通知与查询
2015年4月15日后,所有参加艺术类专业测试的考生可通过我院网站(/)查询成绩,并自行下载、打印专业合格证,学院不再统一邮寄。不合格考生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