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汽车工业学院201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摘要)
学校性质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是国务院批准设立,以工为主,工、管、理、经、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特色 学校秉承“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办学精神,形成“立德树人,全面发展”的育人理念和“根植汽车产业,坚持走产学研合作之路,培养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的鲜明办学特色。
学历学位证书 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者,颁发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历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录取规则
1、学校调档比例按生源所在省规定执行,认可并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加分政策。
2、学校招生录取安排专业时,按“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在江苏省实行“先分数后等级”录取原则,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
3、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及口语成绩均须达到及格线以上,不招收有发音和听力障碍考生。所有专业外语教学语种只开设英语。
4、报考艺术类(美术)专业的考生,应参加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且达到本科合格标准,招生录取时直接认可并使用省统考成绩,投档成绩按所在省规定执行。
5、中英合作办学专业车辆工程(赛车方向),原则上只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6、学校招收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车辆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工业设计等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其它
1、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以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2、新生入学报到注册后,在三个月内由于身体等原因学校劝退者,可退学费和住宿费。
3、学校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车城西路167号,网址:Http://zs.huat.edu.cn,招生咨询电话:0719-8238223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二○一五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