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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师范学院2015年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章程

导读摘要:合肥师范学院2015年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章程 合肥师范学院2015年对口招生艺术考试大纲 docx 2015年合肥师范学院对口招生工作日程 docx

合肥师范学院2015年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合肥师范学院(14098)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主管部门:安徽省教育厅

学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327号(三孝口校区),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莲花路1688号(锦绣校区)

学校网址:www.hftc.edu.cn

一、学校概况

合肥师范学院坐落在全国四大科教基地城市之一的安徽省省会合肥市,前身为创建于1955年的安徽教育学院,2007年改建为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工作单位,2014年获批安徽省首批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立项建设单位,定位“师范性、应用型”,办学特色创建方向“举行知旗、走应用路、创师范牌”。

学校现有锦绣、三孝口两个校区,占地540亩(规划800亩的滨湖校区即将投入建设),校舍面积32.5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46亿元,纸质图书107万册,其中古籍藏书居省内前列。现有专任教师700余人,其中正高50人、副高191人,二级教授4人,博士、硕士584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7人,省高校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6人,省教学名师5人,省级教坛新秀8人,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7人;具有“双证”教师85人;行业企业兼职教师170人。

学校设有13个学院、4个公共课教学部。现有普通本科专业46个,涵盖文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省级重点学科1个、特色专业5个、精品课程11门;国家、省、校三级卓越人才培养计划8项、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2个、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4项、示范实验(习)实训中心3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全日制在校生14000余人。

学校有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共性技术研究院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校级科研机构15个。近三年,承担厅级以上教科研项目503项,其中国家社科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2项、安徽省科技攻关项目1项;横向项目85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409篇,其中被SCI、EI收录267篇;出版著作(教材)64部;获批国家专利24项;获厅级以上科研奖励79项,其中安徽省科学技术奖3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4项。

学校坚持以育人为根本,以教学为中心,积极构建“一个全程、两方合作培养、三线协调育人”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培养,人才培养质量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和赞誉。办学50余年来,培养各类高等专门人才6万余名,培训中小学校长和教师16万人次,毕业生中已有中学校长1000多名、省级教坛新秀300多名,遍及安徽各县镇;学校87届物理系校友高鸿钧院士当选为中科院大学副校长。近三年,在校生在全国挑战杯、数学建模、机器人大赛等各类省级以上竞赛中获得亚运会冠军、全国挑战二等奖等奖项924项;文、理科招生录取分数分别高出省控线25分;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7%以上。我校学子举办的百所“行知学堂”实践活动获首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银奖,并被安徽省文明办授予安徽省文明单位创建优秀品牌,学校连续被评为“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和“全国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先后与美国特洛伊大学合作开展“2+2”、爱尔兰阿斯隆理工学院合作开展“3+1”本科人才培养,与美国陶森大学、索尔茨伯里大学、德国希尔德斯海姆大学等15个国家和地区高校开展学生交流和教师互派;与台湾铭传大学合作建立在我校的刘铭传学院拟于今年秋季招生。

学校重视育人环境建设,积极构建和谐校园,推进以“行知精神”为核心的校园文化建设。学校是首届“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第三届“全国文明单位”,第六、七、八、九、十届“安徽省文明单位”。2012年获“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2013年获“安徽省劳动竞赛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在“自强不息、追求卓越”合师精神的指引下,一代代合师人秉承“爱满天下,知行合一”校训,潜心耕耘、励志践行,使得学校事业不断向前发展。面向“十三五”,学校将坚持“高起点、快发展”战略,围绕“人才培养有技术,服务社会有专长,合作办学有突破,行知文化有传承”的更高目标,立足合肥,面向全省,辐射区域,努力把学校建成一所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为实现高教强省、推进安徽奋力崛起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招生对象

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等技工学校,下同)和综合高中职高班的应历届毕业生(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包括具有中职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三、招生计划

结合我校人才培养实际,在统筹专业发展和社会经济需求的基础上,向省教育厅申报招生计划,经省教育厅、省发改委审批后,由我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专业如下: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计划数 招生类别 学费(每学年) 备注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年 62 信息技术类 4290元
2 电子信息工程 4年 63 电子类 4290元
3 市场营销 4年 75 财经商贸类 3500元
4 服装与服饰设计 4年 40 艺术类 7000元
5 体育教育 4年 60 体育与健身类 3850元 师范

以上学费按皖价行费【2000】259号和皖价行费字【1999】240号文件执行。

四、报名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3.非安徽省户籍的考生报名,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暂行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2〕65号)执行。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职业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上一年度参加对口招生统一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办法

1.信息采集:考生参加全省2015年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招生报名获通过。

2.报名确认:报考我校的考生, 3月 7日 — 3月 8日 (每天9:00-17:00)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到我校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报名点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表》和考生身份证。申请免试或加分的考生需提交2015年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加分(免试)申请表(详见附件2)及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

体育教育专业报名确认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考生报名信息表及复印件、2015年合肥师范学院对口高考(体育类)考生体检表〔体检应在招生工作部门指定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附件5〕,确认本人报名信息,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6)和考试安全承诺书(附件7)。

体育教育专业运动选项存在选考,请考生务必于现场报名时选定考试科目,一经确定,不得变更,运动专项测试时按照选考科目进行测试。

现场确认地点: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1688号合肥师范学院图书馆二楼(大学生事务中心)

3.缴费: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报名确认时缴费。报名考试费120元/生,报考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另收取专业加试费240元/生(最终按2015年省物价部门核准执行)。

4.准考证领取:考生于 3月 13日 9:00—17:00到我校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领取准考证时需提供我校打印盖章的《安徽省2015年对口招生考试报名确认表》和考生身份证。

五、志愿设置

考生只可以报考我校一个专业,我校不设专业调剂志愿。

六、考试安排

1.考试内容为“知识+技能”,以教育部2009年颁布的教学大纲为依据。知识部分依据《2013年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纲要》、技能测试部分依据《2015年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技能测试考核参考纲要(试行)》组织实施。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专业课部分依据《合肥师范学院2015年对口招生艺术考试大纲》(见附件8)。体育教育专业的专业课部分依据《合肥师范学院2015年对口(体育类)高考考试大纲(专业课部分)》(见附件9)。

序号 专业名称 文化课 专业课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语文、数学、外语 计算机组成与工作原理、计算机应用基础、数据库应用基础
2 电子信息工程 电工基础、电子技术基础、电子线路
3 市场营销 基础会计、统计基础知识、财政与税务基础
4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服装设计能力考核(服装效果图、款式结构图)
5 体育教育 一般素质、专项素质、专项技能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考试内容为“知识+技能”,知识部分考试科目包括文化课和专业课。其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文化课考试实行合卷,内容各占100分,满分300分;专业课论满分300分。知识部分考试总分为600分。

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文字处理、数据处理和图像处理,分值为150分,90分及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技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2)电子信息工程专业:考试内容为“知识+技能”,知识部分考试科目包括文化课和专业课。其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文化课考试实行合卷,内容各占100分,满分300分;专业课满分300分。知识部分考试总分为600分。

技能测试主要测试低压电器控制电路安装,分值为150分,90分及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技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3)市场营销专业:考试内容为“知识+技能”,知识部分考试科目包括文化课和专业课。其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文化课考试实行合卷,内容各占100分,满分300分;专业课满分300分。知识部分考试总分为600分。

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职场沟通技巧,分值为150分,90分及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技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4)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考试科目由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组成。文化课考试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内容各占100分,满分300分;专业课考试为专业技能测试,包括服装效果图和款式结构图各150分,满分300分。考试总分为600分。

专业课考试内容依据《合肥师范学院2015年对口招生艺术考试大纲》。

(5)体育教育专业:考试科目由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组成。文化课考试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内容各占100分,满分300分;专业课考试由一般素质和运动专项组成,满分300分。考试总分为600分。

①一般素质(每项25分,总分50分)。包括100米、800米、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男5公斤、女4公斤)等四个项目。考生可至少选其中两项参加考试。

②专项(250分)。考生可从田径、足球、篮球、排球、手球、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体育舞蹈、武术、射击、拳击、技巧、跳水、击剑、自行车、跆拳道、皮划艇、赛艇项目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

专业课考试内容依据《合肥师范学院2015年对口(体育类)高考考试大纲(专业课部分)》。

体育教育专业课分值为300分,150分及以上为合格,150分以下为不合格。专业课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2.考试科目的命题:文化课由联盟高校命题或由我校自主命题;专业课由我校自主命题。

3.考试时间如下表:

时间 3月14日 3月15日
上午 文化课(8:30—11:3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和市场营销专业技能测试(领取准考证时通知测试时间、地点)

体育教育专业课(专项素质、专项技能)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下午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课(15:00—17:30)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课(15:00—17:30)

市场营销专业课(15:00—17:30)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课(14:00—17:30)

体育教育专业课(一般素质)(14:00-18:00)

备注:体育教育专业课测试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和市场营销专业技能测试如遇报考人数较多及天气原因,考试时间顺延。

4.考试地点:考场设在合肥师范学院锦绣校区。

5.服装与服饰专业课考试须考生自带画具,体育教育专业考生须自带塑胶跑道专用跑鞋。

七.查分

考生可于3月22日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考生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可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查分申请表,并由毕业学校招生办或所在市教育局职教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于3月24日16点前传真至我校招生与就业处,由我校汇总核查;查分限查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查分结果如有误反馈给考生,无误则不予反馈。

八、招生录取

1.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实施, 3月 25日 确定初步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一周后,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拟录取考生名单,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2.录取原则: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技能测试都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知识部分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知识部分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单科排序:专业课、语文、数学、英语。若仍相同则并列名次全部录取。

(2)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技能测试都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知识部分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知识部分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单科排序:专业课、语文、数学、英语。若仍相同则并列名次全部录取

(3)市场营销专业: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技能测试都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知识部分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知识部分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单科排序:专业课、语文、数学、英语。若仍相同则并列名次全部录取。

(4)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根据专业课和文化课综合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总分)=文化课(含政策加分)×30% +专业课×70%。

综合成绩(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单科排序:专业课、语文、数学、英语。若仍相同则并列名次全部录取。

(5)体育教育专业: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专业课成绩都合格的考生,根据专业课和文化课综合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总分)=文化课(含政策加分)÷3×30%+专业课÷3×70%。

综合成绩(含政策加分)相同时,按运动员等级高低相应优先;若证书等级相同,则按考试科目总成绩排序;考试科目总成绩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单科排序:专业课成绩、语文、数学、英语。若仍相同则并列名次全部录取。

3.录取通知书发放和学生报到:录取通知书由我校印制并于7月中下旬统一邮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个人档案等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取消入学资格。

4.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认真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考生入学资格,退回原毕业学校,同时要调查清楚责任,依法予以处理。

九、照顾政策

(一)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和市场营销专业优秀考生可享受有以下优惠政策。

1.近三年来(含2012年)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经我校面试通过,可直接录取。

符合免试政策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2015年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加分(免试)申请表》,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笔试免试申请表交市教育局职教部门审查,并在笔试免试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盖章。考生将考生报名信息表和经盖章确认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笔试免试申请表于3月7-8日交由我校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于3月9日参加面试,面试通过,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录取。

2.获得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或获得相关专业高级工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免予技能测试。

3.未被直接录取的,获得教育部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一等奖获得者,总分加25分;二等奖获得者,总分加20分;三等奖获得者,总分加15分。

4.获得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未纳入国赛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一等奖获得者,总分加15分;二等奖获得者,总分加10分;三等奖获得者,总分加5分。

5.获得国家认定核发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总分加10分。

6.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的考生,总分加10分。

考生在具备第3至第6项中的两项以上(含两项)条件时,只享受其中最高一项。

符合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2015年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加分(免试)申请表》,并将相关加分政策支撑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申请表交由毕业学校和市教育局职教部门审查,在申请表和支撑材料复印件上盖章。考生将经盖章确认后的支撑材料复印件、原件和加分申请表于3月7日-8日现场报名时,交由我校审核,审核无误后公示。

(二)报考体育教育专业考生的优秀运动员有以下优惠政策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运动员可以免试入学

(1)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前8名获得者;

(2)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前6名获得者;

(3)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前3名获得者;

(4)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运动健将称号者。

符合免试条件优秀运动员照顾录取的资格审查工作由省体育局负责(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签章),考生本人于报名当日向我校提交免试审批表、秩序册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册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运动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我校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录取。

2.加分政策

高中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文化课考试原始分上加30分;获一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文化课考试原始分上加100分(考生在同时具备两项条件时,只享受其中最高一项);等级运动员加分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体育局和省体育局负责(市体育局和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签章),本人于报名当日向我校提交加分审批表、秩序册和成绩册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运动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加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均需相关部门盖章。所报材料审核无误后公示。

报名考生运动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截止2015年2月28日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三)以上所有免试(加分)的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弄虚作假,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未通过审核或面试的考生仍可参加3月14、15日的考试。

十、建档

录取考生纸质档案由学校(应届生)或市教育局对口招生部门(历届生)密封后寄送我校(注明对口招生)。

十一、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1.普通对口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2.普通对口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我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3.普通对口学生的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

4.普通对口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十二、奖助勤贷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困难补助金、勤工助学金等,奖助金额最高8000元/年。学生还可根据国家政策,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最高8000元/年。完善的奖助体系激励学生奋发进取、为困难学生提供生活保障,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十三、附则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由合肥师范学院负责解释。

(一)联系电话:0551-63674808,63840575(传真)

监督电话:0551-63828647

(二)联系信箱:zsb@hftc.edu.cn

附件:

附件22015年合肥师范学院对口升学考试加分(免试)申请表.docx

附件9合肥师范学院2015年对口(体育类)高考考试大纲专业课部分.docx

附件32015年优秀运动员对口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docx

附件6合肥师范学院对口高考(体育类)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

附件42015年合肥师范学院对口高考(体育类)加分审批表.docx

附件7合肥师范学院对口高考(体育类)考试安全承诺书.docx

附件12015年合肥师范学院对口招生工作日程.docx

附件8合肥师范学院2015年对口招生艺术考试大纲.docx

附件52015年合肥师范学院对口高考(体育类)考生体检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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