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5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按照教育部有关招收保送生的政策规定:“根据高等学校外语专业对生源的特殊要求,经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可向语言类院校和综合性大学的外语类专业推荐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且高中阶段均在本校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我校把招收保送生作为选拔优秀外语拔尖人才的重要途径,2015年将继续招收优秀外语保送生。
一、选拔条件
教育部关于招收外语类保送生文件中公布的16所外国语中学(学校)的“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均特别优秀且高中阶段均在本校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限英语语种),可申报参加我校外国语学院的英语专业、翻译专业和德语专业的选拔考试。我校将向外国语中学统一发放推荐名额,外国语中学须向我校出具统一推荐函,要求考生成绩在所有具有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的学生中排名前50%。
二、选拔程序
1、中学推荐:外国语中学须向我校出具统一推荐函,写明推荐学生名单。经外国语中学统一推荐的考生方可网上报名,参加考试选拔。
2、网上报名:从2015年1月1日起,到1月5日截止。学生须登录北航本科招生网信息网(http://zsjyc.buaa.edu.cn/zsweb)点击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提示信息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并完整打印《北京航空航空大学保送生报名表》。
考生可在1月6日后网上查询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考生可以直接打印准考证。报到时需携带打印好的准考证、申请报名材料和本人二代身份证(现场审查)。
3、报名材料:请报名考生将以下书面材料装订成册在报到时携带当面上交(未携带报名材料的考生不予报到):
(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保送生报名表》,照片处须加盖所在中学公章,成绩栏处需加盖所在中学教务公章;
(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保送生中学推荐表》(从我校报名网站下载),由中学签字盖章;
(3)《个人自述》或推荐材料(根据自身情况如实手工撰写);
(4) 获得保送生资格的证书复印件(暂无证书者须由中学开具证明)及其它获奖材料。
4、选拔考试:
报到地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院路校区如心楼外国语学院
报到时间:2015年1月 9日
考试时间:2015年1月10日(上午笔试,下午面试)
笔试科目:语文、英语
5、资格认定:通过选拔考试成绩优秀者将获得我校2015年外语类保送生资格。
三、相关说明
1、学生本人及中学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的认定资格和所在中学的推荐资格。
2、考生被录取后不得调转专业。
3、我校将经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选拔通过名单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并将根据 “阳光高考”平台上公布的2015年保送生资格名单,按照有关规定到各省级招办办理保送生录取手续。未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完成公示的学生不能录取。
4、若教育部公布新的保送生政策,本简章相关规定将按最新政策调整。
5、本简章未尽事宜后续通知,最终解释权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知行南楼302室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191)
联系人:陈老师
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82317695、18801290972、18801290975
外国语学院咨询电话:010-82316231、82316232、82316233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18701166672
纪检监察电话:010-82317582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