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科技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江苏省内考生适用)
一、学校概况
金陵科技学院位于六朝古都——南京,是一所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有江宁、幕府、白下三个校区,主校区位于江宁大学城。学校占地总面积97.2万平方米,校舍总面积51.4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123.2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2.12亿元,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19000余人。学校设有商学院、人文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智能科学与控制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软件工程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网络与通信工程学院、艺术学院、动漫学院、园艺学院、动物科学与技术学院、材料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龙蟠学院等16个二级学院,另有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公共基础课部、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职业师学院、计算机基础实验教学中心6个教学单位。开设了涉及经济学、文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六大学科门类的47个本科专业。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1200人,其中专任教师900余人,高级职称教师约占45%。现有“双聘院士”1人,另有一批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优秀教师、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级教学名师、江苏省“333工程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江苏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双师素质”教师等优秀人才。
学校秉承“厚德兴业”的校训,践行“三干三创”的校风(三干:肯干、能干、实干;三创:创新、创业、创造),坚持“需求导向,能力为本,知行合一,重在创新”的人才培养理念和“开门办学、合作育人、共同发展”的办学思路,始终坚持“教学中心地位”不动摇,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积极开展政产学研合作教育,培养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专业基础扎实、职业素养好、实践能力强、发展后劲足的高级应用型人才。近年来学校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累计为社会输送了8.6万余名应用型人才,受到用人单位普遍好评,大批毕业生已经成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骨干力量。学校多次被评为“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学校高度重视科技工作,努力提升科技研发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近三年获得授权专利1000余件,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等国家、省部、市厅级科研课题300余项。
学校十分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借鉴境外高校先进办学理念,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具有开放视野、国际眼光、通晓国际规则的高级应用型人才。自1995年起,先后与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法国、奥地利、荷兰、美国、英国以及台湾、澳门地区高校开展了合作办学,培养了近2000名获得中外双方文凭的合作办学毕业生。
学校将以创建南京软件科技大学为核心,坚持以“二次创业,特色发展”为主题,以“南京战略、科技战略、资源战略、质量战略”等四大战略为路径,力争把学校早日建设成为以软件为主导特色的多学科专业协调发展的新兴新型应用科技大学。
二、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则
1、报考条件
(1)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为BB;必测科目等级为4C;技术科目合格。
(2)中外合作办学考生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为BC;必测科目等级为4C;技术科目合格。
(3)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为4C,选测科目测试等级视为相应的必测科目测试等级。
2、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原则。
(2)对进档考生采取选测科目等级加分的办法,1个A+加4分,1个A加3分,1个B+加1分,将进档考生的总分加上等级加分得等效分后进行排序,采用“分数清”的专业安排方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专业。
(3)对加分后(等效分)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的投档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按外语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再相同,则按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排序。
(4)艺术类考生按投档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再相同,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再相同,按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排序。
(5)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科目考生,其他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6)各专业考生身体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校后将进行复查,异常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7)录取通知及公布:学校根据网上远程录取,并经省考试院审核批准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直接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被录取考生。录取结果将通过考试院规定的渠道及我校招生信息网及时向考生公布。
(8)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不平衡。
三、办学地点、学习形式和毕业文凭
1、学校地址:江宁校区:南京市江宁大学城弘景大道99号(211169)
幕府校区:南京市栖霞区中心村130号(210038)
2、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3、学制:本科:四年、五年
4、毕业文凭:按照国家规定由金陵科技学院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并经电子注册的毕业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四、收费标准和资助措施
(一)收费标准:
1、学费:学校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
文科类:5200元/年•生;工科类:5800元/年•生
农林类:2500元/年•生;艺术类:6800元/年•生;
中外合作办学:18000元/年•生(到外方学习时的学费按外方高校留学生标准收取);
软件工程(嵌入式培养)/软件工程(嵌入式培养.NIIT)/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嵌入式培养):7800元/年•生。
2、住宿费和住宿条件:
住宿费:800-1500元/生•年(视学生所在校区并由学校统一安排的住宿条件确定)
住宿条件:我校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宿舍配有空调、热水器等。
(二)资助措施:
对于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学院建立了绿色通道,采取“奖、助、补、减、贷”等五大措施为一体的资助体系,启动了国家助学贷款工程,考生还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另外学校还与社会、企业联合举办爱心活动,对家庭确实困难的学生给予一定的资助,以帮助特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五、监督
1、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学校的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均可在相关网站或有关招生资料上查询。
2、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3、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整个招生工作,并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六、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大学城弘景大道99号,大学生活动中心102室。
邮政编码:211169
咨询电话:025-86188800、86188811(fax)
学校网址:http://www.jit.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jitzs.university-hr.com/
招生电子邮箱:zjc@jit.edu.cn
七、其他
1、金陵科技学院江苏省招生代码:1128。
金陵科技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江苏省招生代码:1621。
2、本章程适用于本年度金陵科技学院本科招生。
3、本章程由金陵科技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